如果想軍婚的女方離過婚,又不想部隊領導知道,怎麼辦

2021-08-03 18:22:48 字數 5158 閱讀 7422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但是你老公必須知道。因為部隊需要你本人的單位和街道辦開個婚姻證明,這個證明你老公必須可以看到,至於部隊政治部門的介紹信如果你老公認識人的話直接開出來去登記結婚就可以了。

我是一名軍人,我的另一位是一名離過婚的女人,現在需要軍婚辦理手續,可是我不想讓其他人知道這件事,

2樓:誠心為您諮詢

軍人一般應當在地方法院起訴離婚,地方法院在立案受理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案件時,要求軍人必須提供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才能立案。

所以,想要別人不知道是不可能的。也是很難做到的。因為作為一名軍人,必須向組織忠誠,離婚是涉及個人的大事情,必須向部隊說明。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軍隊的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

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軍婚是什麼意思啊?還有為什麼軍婚女方不能提出離婚?

3樓:佳爺說歷史

1、軍婚,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係的婚姻。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係,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其中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複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為非現役軍人,其婚姻關係均不能按軍婚辦理。

2、不是女方不能提出離婚,而是女方提出離婚後,軍人一方無明顯過錯且不同意離婚,則該婚姻受法律保護,不得隨意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

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4樓:

軍婚:就是夫妻中其中一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革命軍人的婚姻。

女方並不是不能提出離婚,而是在一般情況下,現役軍人的非軍人配偶一方提出離婚,必須要得到軍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決准予離婚。

以及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無須得到軍人的同意,經調解無效,法院可判決准予離婚。

我國婚姻法對現役軍人的離婚,有特殊保護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根據這一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而軍人不同意離婚時,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對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過調解和好工作無效,夫妻關係確實不能繼續維持的,也應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作好軍人的思想工作,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僅適用於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情況,如果是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或者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案件,就不適用上述規定,而應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三條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前四種情形屬於情節加重,第五種情形屬於結果加重。)

5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指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係的婚姻;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軍婚,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係的婚姻。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係,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現役軍人的婚姻受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法律對軍婚的結婚、離婚等問題均有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

6樓:林葉雨下

軍婚是指至少一方是現役軍人的婚姻,因而,從嚴格意義上講,軍婚本身,既不包括現役軍人的戀愛關係,也不包括復員、轉業軍人的婚姻。但從現行的軍婚特別規定來看,軍婚的概念已經有所突破,使其成為廣義上的範疇。

1、向前已經延伸到現役軍人戀愛這個非婚領地。如總政治部發布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係後,實行報告審查制度;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物件;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物件等。

2、向後已經延伸到復員、轉業軍人婚姻這個非軍婚領域。嚴格地講,復員、轉業軍人的婚姻已不屬於軍婚的範疇,不應由軍婚特別規定調整,但由於它是軍婚的轉換與延續,因而也就成了廣義上的軍婚。

人民軍隊肩負著保護****、保衛社會主義建設的神聖職責。對現役軍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護,是我國婚姻立法上的傳統,也符合國家與人民的根本利益。這一規定,有利於軍隊秩序和軍心的穩定,也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軍人的特別關懷。

不是女方不能提出離婚,是軍人配偶要求離婚時,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的,不能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也就是說,在軍人無重大過錯的前提下,沒有軍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決解除軍人婚姻,保證軍人在離婚訴訟中處於被告時的勝訴。

何為「重大過錯」,最高法2023年12月24日公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三條曾明確,「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是指: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最高法多次作出司法解釋指出: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

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規定》也明確,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軍隊的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關於離婚的程式,《規定》指出,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式、許可權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

申請再婚、復婚的,須持離婚證件。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刑法》規定了破壞軍婚罪,對軍婚予以特別保護。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結婚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妻子的,按**罪處罰。」

2023年頒佈的《國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軍人應當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國家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役軍人的榮譽、人格尊嚴,對現役軍人的婚姻實行特別保護。」

2023年11月解放軍總政治部下發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也明確,現役軍人在處理婚姻關係上,應當模範遵守《婚姻法》,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係。

7樓:律圖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8樓:

軍婚就是和軍人結婚啊,這樣做是為了保護軍人,讓軍人無後顧之憂,安心工作保衛國家。這是法律保障

9樓:匿名使用者

軍婚就是和軍人結婚,為了保護軍人利益,一般不可以提出離婚

10樓:

軍婚就是結婚的一方為現役軍人,不是女方不能提出離婚,而是女方提出離婚後,軍人一方無明顯過錯且不同意離婚,則該婚姻受法律保護,不得隨意解除。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法律對軍人的保護。軍嫂想要離婚,必須徵得軍人同意,除非男方軍人有過失,比如出軌。

12樓:來自楊梅洲樸素的上弦月

是部隊對幹部的一種獎勵,所以女方是不可能提出離婚的。

13樓:七彩nuo小諾

軍婚就是結婚的一方有人在當兵,。。。。女方可以在男方有重大過錯時(比如出軌)踢出離婚,,,原因,軍人職業特殊,受國家保護

14樓:

軍婚應該是指軍人的婚姻,不得提出離婚是因為,這事隨時有可能犧牲

15樓:偷心九琉

軍婚:就是夫妻一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革命軍人的婚姻.我國對軍人婚姻實行特殊保護由來已久.

早在建國之前,為了現役軍人在前方安心殺敵,2023年4月8日製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就有「紅軍戰士之妻要求離婚,須得其夫同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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