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被告財產資訊如何財產保全

2021-07-26 15:45:11 字數 1719 閱讀 6927

1樓:無和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人民法院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該裁定執行過程中,申請保全人可以向已經建立網路執行查控系統的執行法院,書面申請通過該系統查詢被保全人的財產。

申請保全人提出查詢申請的,執行法院可以利用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對裁定保全的財產或者保全數額範圍內的財產進行查詢,並採取相應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未查詢到可供保全財產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保全人。

擴充套件資料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提供財產線索

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詢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4.有價**: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賬號;

5.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6.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援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2樓:戚廣利

不知道被告的財產資訊就不可能進行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方法步驟:

一、向法院提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二、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詢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影印件;

3.有價**: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援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三、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四、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3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不能提供確切能夠進行財產保全的財產線索,法院將無法進行財產保全。祝福!

4樓:南京張磊律師

不能提供確切的財產線索,法院是無法進行財產保全的,你可以申請法院對其財產情況進行調查

財產保全是什麼意思財產保全是被告人辦理還是原告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原被告都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101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 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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