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要不要坐牢

2021-07-08 09:17:38 字數 2333 閱讀 8780

1樓:華律網

有期徒刑要坐牢。有期徒刑是刑罰中的一種監禁刑。所謂的「監禁」,就是被依法關押,接受勞動改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條規定: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但是如果是判處的有期徒刑緩刑的話,是不用坐牢的,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2樓:熱浪人間

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就要坐牢。反之不承擔刑事責任。需要坐牢的,不是送往成年人監獄,而是專門有關押和教育未成年犯的場所:

少管所。被判緩刑的不需要送往監管場所,而是執行社群矯正。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 其他執行場所執行 」:

上述規定中所稱的 「 其他執行場所執行  」,其中包括少管所。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人犯罪應不應該進監獄服刑,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如果未成年人被判處緩刑、拘役、管制的,則不會被送監獄服刑;如果被判有期徒刑,但在執行時予刑不滿三個月的,則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也不會被送監獄服刑。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則雖然屬於未成年人犯罪,但仍應該收監服刑,但在執行時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應當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 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應當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對被拘留、逮捕和執行刑罰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應當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

4樓:刑事辯護律師胡俊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樓: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樓:匿名使用者

滿14週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為,那麼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為不是犯罪,不能一併作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16081225

7樓:法律快車

未成年犯罪,是需要坐牢的,但是應當減輕、從輕處罰。但是如果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年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特定的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年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犯任何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罪,會有什麼相應處罰,未成年人犯罪處罰的法律規定?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於不滿十八週歲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 從寬處理的原則 2 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3 教育 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4 分案處理的原...

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刑,未成年人犯罪處罰有哪些法律從輕規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滿14週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搶劫 販賣毒品 放火 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

對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搶劫罪的主體。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 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 犯罪時的年齡 是否初犯 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