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交通事故賠償出院前還是後如果堅持出院前談有什麼後果

2021-06-04 07:13:40 字數 3819 閱讀 9796

1樓:之何勿思

1、建議是出院後談賠償事宜,而且是出院確定傷殘等級和確定後續**費金額後再談賠償事宜(也許沒有這兩項問題)。

2、因為如果出院前談賠償事宜,首先光是醫療費都無法確定,這樣的話就無法確認具體的賠償金額,進而導致協商時無法達成協議。

3、如果在出院談妥賠償金額的話,對於傷者來說,可能存在獲得的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相差甚遠問題;而對於肇事方來說,可能存在多支付賠償金的問題。

擴充套件資料:

、交通事故賠償款的數額怎麼確定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的,按照**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裡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

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製作柺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週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於5年。

9、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補償生活費的標準是:

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為參加處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費,一殷也應包括在內,但人數不得超過3人。

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範圍。

2樓:樂觀的

1、一般情況下是出院後談賠償事宜,而且是出院確定傷殘等級和確定後續**費金額後再談賠償事宜(也許沒有這兩項問題)。

2、因為如果出院前談賠償事宜,首先光是醫療費都無法確定,這樣的話就無法確認具體的賠償金額,進而導致協商時無法達成協議。

3、如果在出院談妥賠償金額的話,對於傷者來說,可能存在獲得的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相差甚遠問題;而對於肇事方來說,可能存在多支付賠償金的問題。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你們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醫療費

(**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其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對於收入超過法定納稅數額的,需要出具納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一般原則是一人,除非存在醫囑)。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給予註明;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

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

6、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原則按照國家公務人員出差標準)

7、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為輔助**或使身體儘快**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補充營養,應根據**醫院或法醫的意見確定。營養費給付標準可根據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情況酌定。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出院前!!出院後不好辦,出院前談妥的話就可以出院,談不攏就 不出院!明白嗎?

4樓:

1、賠償肯定是出院後,如果**都沒完畢,還談什麼賠償?也沒發票拿去保險報賬。

2、除非所謂「私了」能達成一致,並簽訂不得再行追究此事的協議書,不過私了很多時候還是很麻煩,因為總是看到有人反悔之類的事情。

5樓:

希望採納,建議出院後談,這樣還可以去司法鑑定評殘或者醫院開證明算誤工時間,如果是起訴保險,還可以報點營養費,食宿費,以及家人的交通費。出院前,和出院後談,如果是沒有前面我所說的哪些費用,賠償是一樣的,賠償是交警、保險給你們算的。

出院前談,賠償結束,調解完,後續再有反覆,再有什麼**,就只能自己負擔。純手打,望採用。

6樓:祥順商務管家

談賠償跟是否沒有太大關係。

7樓:冉天一大哥

老人在深圳出的交通事故。農村老人。出院後營養費和護工費怎麼算?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我爸還在住院,是雙方談好理賠以後再出院,還是出院再談?

8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

你爸目前還在住院,

我建議雙方談好理賠事宜再行出院。

有些事趕早不趕晚,

能早點談好也算了了一樁事。

9樓:平凡沉靜灑脫

最好是拿到賠償款再出院!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後,想要求賠償,具體的賠償步驟或賠償程式是什

要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傷殘等級鑑定書,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交通事故索賠往往都要以證據為依據,為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權益,出院後傷者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 事故認定書 確定賠償比例 2 對方的駕駛證 身份證影印件 車輛行駛證 車輛保單 確定對方資訊 3 醫療費票據 證明 支出的費用...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 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 死亡補償費 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 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其中 1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 被扶養...

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交通事故認定及賠償

責任怎麼認定的?可以要求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 護理 繼續 實際發生的必要的 費 護理費 後續 費 精神損失費等。不行就起訴。交通事故要報交警由交警劃分事故責任,來確定誰賠誰,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