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一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2-03-20 09:12:51 字數 5284 閱讀 3061

1樓:毓政苑

解答如下:

如果不構成傷殘,一般包括以下賠償費用: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如果無法出具收入證明,可以參照同等務工人員的收入水平計算。

2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則可以參照你們當地(指省)公佈的同行業平均收入。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固定收入,一般會參照相關的收入水平來計算賠償。

4樓:賓士的木馬

按農民純收入賠,是比較低的。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5樓:華律網

一般車禍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1. 醫療費的賠償標準醫療費需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及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及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 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4.

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5.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6樓:金果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專案: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

住院生活或採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影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

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費、後續**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區域性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區域性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

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第五十七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第五十九條 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後,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第六十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並妥善保管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等病歷資料。

患者要求查閱、複製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

第六十二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洩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十三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第六十四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干擾醫療秩序,妨害醫務人員工作、生活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及賠償

7樓:匯法網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通過一些技術措施得出的結論。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交通事故侵權行為歸責原則的適用則採取區別對待的原則:

1、根據該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即對於兩機動車之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而產生的損害,應當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來確定是否承擔責任及擔責大小。

2、根據該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即對於機動車駕駛人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而言,則是採取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適用過失相抵,以此決定是否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交通事故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及事故當事人在事故中原因力的大小所做的認定。它不同於民事賠償責任,民事賠償責任是根據法定或約定及行為人侵權行為的過錯所應當承擔的一種不利的法律後果。無事故責任並不一定不賠償(如機動車與行人事故),負事故全責也不一定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行為故意)。

如:無照駕車正常行駛,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承擔賠償責任,雖然無照駕車是一種嚴重違章行為,但該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也就是說無照駕車本身不是事故發生的必然因素。

新《交通安全法》第73條、《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1條、《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15、16條都規定了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從以下三個標準認定:

1、事故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係。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首先要看行為人的行為和事故的發生和損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如果沒有因果關係,即使行為人的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也不應有事故責任。

2、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對事故發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導致事故發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個原因對損害結果發生或者擴大所發揮的作用力。

3、當事人過錯的程度。在因果關係確定以後,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根據當事人過錯程度來確定的。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 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 死亡補償費 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 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其中 1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 被扶養...

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交通事故認定及賠償

責任怎麼認定的?可以要求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 護理 繼續 實際發生的必要的 費 護理費 後續 費 精神損失費等。不行就起訴。交通事故要報交警由交警劃分事故責任,來確定誰賠誰,雖...

關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關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現在你你老婆正在 期間,要等傷好了以後才能結算賠償費用,賠償的範圍都是有規定的,如 傷者的 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營養費等。拿到事故認定書,出院後算出費用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直接委託律師進行起訴就好了,計程車肯定有保險部怕錢拿不來的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 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 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