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月,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怎麼算

2021-05-14 08:30:32 字數 1000 閱讀 2481

1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2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您好,如果您登記結婚且共同生活的話,彩禮一般不退還。

3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這麼短一般來說得退,不然這不是騙婚麼。

4樓:續緣情感學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了需要退還彩禮錢嗎,女方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彩禮錢嗎

今天和大家 一下離婚有孩子,彩禮錢是否退還的問題。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根據目前我國的國情,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就是說,給付彩...

說說女方提出離婚,之前的彩禮錢該退還嗎

2016結婚,彩禮10萬,一個兒子差不多2歲,今年準備離婚,男方要彩禮,要兒子,離婚的原因男人沒有主心骨,不知道對錯,口頭禪 你兒子你找我好嗎,我掙的錢憑啥給你,我怎麼不給你幹 他父母干涉的太多,說取媳婦就是為了生孩子,他預設 事情太多,很累 退彩禮只有三個原因,第一沒結婚證,第二沒住一起,第三因彩...

女方先提出離婚怎麼辦,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怎麼樣

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可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可見,法院處理離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不是說如果你提出離婚要求,如果法院滿足了你的訴訟請求,你就應當在財產上讓步。如果緣分盡了,順其自然,離。如果你還愛她,那就努力為她做好任何事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