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意外死亡廠裡有責任嗎

2021-05-06 03:40:57 字數 5600 閱讀 1371

1樓:那天使喚醒啦

你好!提到了私自外出反之私自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廠要賠錢,因為該死者準備出去找死,而保安沒攔住他

3樓:微樂強哥領航團

有責任,雖然是私自外出

員工在上班時間私自外出,出事,公司有沒有責任?

4樓:貓家的寶

工傷認定是以因公外出為條件的,如果不是因為公事而受到傷害,責任自負,或因為他人原因他事則要具體分析。

如果員工未經允許外出後發生意外事故,公司有責任嗎?

5樓:廣東沿海

1、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不是因為工作任務而受傷的,單位不承擔責任。

2、如果請假外出,處理個人事務途中而受交通事故傷害的,單位不承擔責任。如果請假外出,並能認定屬於提前下班回家的,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我個人認為也屬下班途中,可參考下面的第3點處理。

3、國家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法》規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時候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該交通事故的發生不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就應認定屬於工傷範疇,可以按工傷保險理賠,【理賠後仍有不足的損失部分,單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如果單位沒有給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造成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理賠待遇的,則單位全部負責所有費用的賠償責任。

如果該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傷害的(如自己扭傷、被砸傷等),則就不屬於工傷,則工傷保險不需理賠,單位也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受傷後需要【住院**】的,全部「社會保險」中所包含的【醫療保險】會承擔相應的住院報銷理賠費用,單位不需承擔責任。

如果單位連社保也沒購買,那麼,該次住院中本該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這個保險待遇的損失部分,需由單位承擔賠償。

--------相關法規--------------

《工傷保險法》(2023年修改)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上班時間員工私自外出受傷能算工傷嗎?

6樓:博野非著名律師

一、沒有明確依據,只能依法理,從以下幾點闡述理由:

1、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中飲水、就餐、去廁所是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具有密不可分的聯絡,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2、老闆規定屬於規章制度的性質,那麼是否經過職工大會討論?是否公示?都影響其效力。

3、員工當時是否有請假的機會和可能?比如找不到准假的人,不可能都快尿褲子了,還要請假,違反人性。

二、關鍵要證明確實是上廁所時受傷。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曾刊登「如廁期間發生的**屬工傷」案例並將對全國法院具有指導作用

如果員工未經允許外出後發生意外事故,公司有責任嗎

7樓:廣東沿海

1、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不是因為工作任務而受傷的,單位不承擔責任。

2、如果請假外出,處理個人事務途中而受交通事故傷害的,單位不承擔責任。如果請假外出,並能認定屬於提前下班回家的,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我個人認為也屬下班途中,可參考下面的第3點處理。

3、國家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法》規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時候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該交通事故的發生不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就應認定屬於工傷範疇,可以按工傷保險理賠,【理賠後仍有不足的損失部分,單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如果單位沒有給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造成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理賠待遇的,則單位全部負責所有費用的賠償責任。

如果該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傷害的(如自己扭傷、被砸傷等),則就不屬於工傷,則工傷保險不需理賠,單位也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受傷後需要【住院**】的,全部「社會保險」中所包含的【醫療保險】會承擔相應的住院報銷理賠費用,單位不需承擔責任。

如果單位連社保也沒購買,那麼,該次住院中本該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這個保險待遇的損失部分,需由單位承擔賠償。

--------相關法規--------------

《工傷保險法》(2023年修改)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8樓:諮詢電商

公司有證據證明屬於私自外出,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9樓:風雨中的北湖

如果沒經允許外出,公司可能沒責任。

去過請假外出,在回家的路上,可以視為工傷。

上班途中出事,也屬於工傷。

10樓:黎國威阿五

你說是交通事故吧,主要不是你負的主要責任,還是認同是工傷的

11樓:

要看出去時幹什麼,是為工作,單位要承擔責任。

工人休息時間私自外出造成死亡,廠方需負什麼責任

12樓:學法空間

廠方不負責任,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由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僱主責任,構成工傷的按工傷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賠償金費,我去年下班過後幾個小時在外受傷了都有賠償

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摔傷廠子應該付全責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中沒有此類案例的規定,既然私自外出導致事故,個人感覺全責有點太過,建議人道主義賠償點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是國家規定公司必須繳納的,單位沒有責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單位協商,無果後找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或諮詢12333.

16樓:鑽誠投資擔保****

你問的問題涉及的法律問題為是否構成工傷;法律規定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事故。

員工在上班時間私自外出,出事,公司有沒有責任

17樓:舍予

要是在外面出事的,公司又不知道,

那公司是沒有什麼責任的,屬於私自外出了,

要是公幹期間出事的話,那就是有責任的。

員工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意外車禍死亡與企業有關係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1、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不是因為工作任務而受傷的,單位不承擔責任。

2、如果請假外出,處理個人事務途中而受交通事故傷害的,單位不承擔責任。如果請假外出,並能認定屬於提前下班回家的,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也屬下班途中,可參考下面的第3點處理。

3、國家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法》規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時候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該交通事故的發生不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就應認定屬於工傷範疇,可以按工傷保險理賠,【理賠後仍有不足的損失部分,單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如果單位沒有給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造成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理賠待遇的,則單位全部負責所有費用的賠償責任。

如果該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傷害的(如自己扭傷、被砸傷等),則就不屬於工傷,則工傷保險不需理賠,單位也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受傷後需要【住院**】的,全部「社會保險」中所包含的【醫療保險】會承擔相應的住院報銷理賠費用,單位不需承擔責任。

如果單位連社保也沒購買,那麼,該次住院中本該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這個保險待遇的損失部分,需由單位承擔賠償。

上班期間外出死亡算不算工傷,上班時間私自外出辦私事,如果發生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單位會如何處理?

在上班時間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亡,最關鍵的是職工在此期間外出是否基於工作原因,如果是的話,可以申請工亡認定。最關鍵的是職工在此期間外出是否基於工作原因,如果外出是與工作有聯絡的,那麼應當認定為工傷,如果僅僅屬於個人原因,那麼就不能作為工傷認定了。主要看外出是否和工作有關,有關就是工傷,辦私事就不...

上班時間員工私自外出受傷能算工傷嗎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

外出打工上班時間腦出血工地是否應該給予賠償我爸爸在工地上班突

一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