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廳在案件沒有執行完成前,就私自給上報結案屬什麼行為

2021-04-21 00:01:43 字數 1145 閱讀 9897

1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申請執行人:交通事故於22023年11月30號立案強制執行,執行廳在2023年6月2號在網上私自報案件執行完畢,也沒通知我本人也沒給我下裁定這事我應該怎麼辦呢。

2樓:飯桶怎麼樣

我也遇到類似情況了,首先這屬於違規辦案,可以向上級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舉報,如果對你造成的損失(有形加無形的損失)達到十萬以上,是可以構成瀆職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可以向現在的監察委也就是以前的紀檢委舉報

3樓:世霽邗靜竹

你說的上報結案,是指執行局以「沒有財產供執行」為由,中止結案或者終結執行結案吧。

中止執行的話,可以等以後被執行人有能力的時候再申請恢復執行。要是終結執行的話,會麻煩一些,但是也差不多的可以恢復執行。

我的案子沒有執行完,法院系統顯示結案了,這是什麼情況啊?

4樓:打光棍

我是申請執行人:交通事故於22023年11月30號立案強制執行,執行廳在2023年6月2號在網上私自報案件執行完畢,也沒通知我本人也沒給我下裁定這事我應該怎麼辦呢。

經濟案件:法院執行廳在被告人未還清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結案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中止結案: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標的物是其他案件的爭議標的物,需等審版理完畢權確認權屬;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該裁決的;執行仲裁裁決時,被執行人向法院提供擔保,申請不予執行。這四中情況下法院可以以執行中止結案。

一下五種情況執行終結:申請人撤銷執行申請;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被執行人(自然人)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扶育費的權利人死亡;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因為執行終結了,法院當然要結案。

不知你問的是什麼情況,你是說對方沒還清錢,法院不執行了嗎?如果這樣的話你只要證明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再向法院申請執行,並且如果在判決的還債期間內沒有還清,對方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的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但是如果法院不給你執行,你也沒辦法,要麼和對方和解,要麼對法院受理你的執行申請的行為提起行政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6個月沒有結果就可以,當事人發現財產線索可以恢復執行

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法院中止執行,案件狀態是「結案」,為什麼失信人名單還沒有消除

等有能力了繼續履行法院的判決,失信人只有履行完畢法院的裁決,才可能從失信名單中消除。這樣是正常的。終本後。經過兩次查控正式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才可能從黑名單撤下。另外有些地方,只要不履行完,一直在黑名單掛著,不會消除。因為只有你履行了才能消除。法院中止執行只是暫停執行,並不是終止執行。你還是要在有...

法院執行庭,要強制執行案件時,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結案

根據民訴訟的規定,執行時限是6個月內,如果受理法院在6個月還沒有執行到位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請,上級法院會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實際操作中,只要對方具有履行能力和可執行財產,會在十幾天或幾十日內執行完畢,因為執行庭也不願意久拖不決,也會盡力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與當事人的訴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

這個案件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嗎

1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 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2 執行義務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為義務的能力。3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而情節是否嚴重又要從下述幾個方面對執行義務人的行為進行考量 一看其有無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巳被依法查封 扣押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