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滿一年或以上的外地人有沒有本村的選舉權

2021-04-18 09:25:51 字數 3065 閱讀 5895

1樓:正氣長春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

專、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屬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據此,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才能進行選舉登記。

如果已在戶籍所在地選舉的,不能再進行選舉。

2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現在有規定,是必須在農村居住兩年或兩年以上戶口才能轉到本地,估計選舉權應該沒有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肯定沒有的拉,只是戶口在本村的或你嫁在本村的才有選票

戶口不在本村但長期居住在當地的己婚女性有被選舉的權利嗎

4樓:好心情站

不一定。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版舉,並且經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且在戶籍所在村未參加選舉的,可以參加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戶籍不在本村的黨員但居住本村有選舉權嗎?

5樓:張偉傑律師

要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內意參加容選舉。

參考:《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6樓:痴狂

關鍵在他的黨組織關係轉到村裡沒有,如果轉了就有選舉權。與戶籍沒有多大關係。像中/央領導也按屬地或單位,才有選舉權和被選擇主權

非本村戶籍,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有本村的選舉權嗎

7樓:法律實務研究

非本村村民,不當然具有選舉權,還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享有選舉權。

即非本村戶籍,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經本人申請,並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才具有選舉權。如果本人未提出申請,或者雖然提出申請,但村民大會不同意的,不具有選舉權。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8樓:獨自等待阿斯

沒有本村的選舉權,本村的選舉權是與村民身份相關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是本村戶口,不是本村村民,沒有本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非農戶口.戶籍在,在本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嗎

10樓:滋353826508源

非本bai村村民,不當然具有選舉權

,du還需要

zhi符合法定的條件才享有dao選舉權。專

即非本村戶屬

籍,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經本人申請,並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才具有選舉權。如果本人未提出申請,或者雖然提出申請,但村民大會不同意的,不具有選舉權。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11樓:清風若塵

我國現行所

抄有法律還沒有對村民委員會選舉中戶口性質做規定,只要你戶籍在本村,年滿十八週歲沒有精神病不是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就可以參加。農村選舉也是公民的政治權利之一,但很多地方農村都不允許非農戶籍人員參加選舉。但也有很多人因此訴諸法院,你可以上網收一下,勝訴的很多。

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常住能參選村主任嗎

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常住 的村民,可以參加村委會選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 種族 性別 職業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財產狀況 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

非本村戶籍,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有本村的選舉權嗎

非本村村民,不當然具有選舉權,還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享有選舉權。即非本村戶籍,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經本人申請,並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才具有選舉權。如果本人未提出申請,或者雖然提出申請,但村民大會不同意的,不具有選舉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 種族...

本村的土地可以賣給本村人嗎?現又被買給本村人建房合法嗎

根據我國的國土資源管理法和基本法,你所說的土地應該只有使用權而沒有可以交易的許可權,如果要交易使用權,可以去當地的國土資源所辦理。我村將集體的土地轉賣給本村村民建房,轉讓費全部用於本村的水塘修建。請問,這違法嗎?將集體的土地轉賣給本村村民建房是要履行法定規劃和審批手續的,如果把非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