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後不到一年的孩子月老公離家出走拋棄我和孩子。我要上法庭起訴離婚了。但是我老公會說

2021-04-10 08:43:37 字數 2810 閱讀 2288

1樓:小宛定製

不要想著你老公會說什麼,你要擔心的不只是這件事情,你的孩子離婚後跟你後,生活壓力不說,還讓孩子缺少父愛,還有很多問題,你想過了麼?既然想好了,就不要擔心老公會說什麼?你可以找一個律師,把你知道的,陳述給律師。

法院會給你一個公正的裁決書的!

2樓:長鋏歸來彈劍歌

再會說也抵不過他拋家棄子的事實!

你可以找律師

我和老公相處有六七年了,結婚才一年,也不是經常在一起,孩子七個多月了。我一個人和公婆住在一起合不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就因為和公婆的關係緊張選擇離婚和放棄才七個月大的孩子那你走到**都不會安心的。跟你老公商量哪怕是租房子住也可以這樣不就避免一起矛盾了嗎?

4樓:流浪女孩救助站

如果不是遭受嚴重家庭暴力或者長期精神折磨,最好不要離家出走。

如果流浪在外遭遇生存困境,這裡可以為你提供安身之處。提供條件:免費食宿+單間單人床+臺式電腦+淋浴熱水器+每月2000元 最好通過**簽署協議或者司法公證,以保護你的人身安全和我的財產安全。

【防騙知識講座】網友見面如何確保雙方安全

在網上經常能夠看到網友見面遇害的新聞,或搶劫財物、或盜割器官、或囚禁奴役、或**殺害,層出不窮、屢見不鮮。那麼有沒有一種能夠確保雙方安全的見面方式呢?答案是:

有!就是雙方各持身份證,在接待方所屬的派出所見面,並在**的監督稽核下辦理暫住登記。

派出所民警對轄區內的居民瞭如指掌,絕對不可能同意任何有前科劣跡的人將網友帶回家;同時任何心懷鬼胎作惡多端的壞人,也絕對不敢去派出所登記自己的約見網友行為。犯罪分子之所以作案,都是抱著無人知曉的僥倖心理,他們是絕對不敢當著**的面以及**登記後對網友實施侵害的。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

(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週歲的下列人員,應主動到暫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點申辦暫住證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僱用人員。

2.從事工業、手工業、運輸業的人員。

3.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

4.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

5.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探親、訪友、旅遊、就醫、出差、學習等人員,按照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旅客登記,不申領暫住證。

5樓:黑羽

這是不付責任的行為,孩子那麼小捨得嗎?有問題說出來.兩個人坐下來聊聊好嗎?我能理解你的痛苦,你們在一起那麼多年 總歸是有感情的,還是多理解多包容些吧.孩子並沒什麼錯,少了誰這個家對他來說都是不完美的.試著和老公多溝通溝通別走極端.做什麼決定前多想想孩子

6樓:手機使用者

出走是很不理智的,你還有孩子,老公如果在外面打拼也很不容易的,多溝通,互相理解吧,至於公婆,也相當於半個爸媽,咱們一樣得孝敬,合不來沒關係,那只是說明你們在語言方面或者是一些行為上習慣上不太一樣,所以作為兒媳婦應該儘量把公婆當成自己的爸媽去看待,可以偶爾撒撒嬌,堅持每天去為公婆做點事,比如做飯,捶背,洗臉洗腳,織毛衣織圍巾等等很多事,小到吃完飯後陪他們聊天皆可,然後逢人便誇你的公婆待你如何好,這樣肯定能改變你的現狀!就看您能不能理解,然後去做到了,加油!

7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意義他管你你離家不走有意思嗎……多給你父母去訴苦,也可以先搬到父母那邊住一段時間。離婚不能急孩子還那麼小。

8樓:手機使用者

那你怎樣生活,公婆問題好辦主要是你老公愛你對你好嗎

9樓:yn七

你可以和老公自己單住不和公婆一塊。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離婚以後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會有一定的影響的,希望你能考慮一下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再做最壞的打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離家出走是違背了婚姻法的,其次你作為媳婦就應該多與公婆協商,協調家庭,如果沒用可以請當地民警進行從中調解,如果再不行可以提出離婚,如果老公不同意的話,那你就可以提出離婚了,將事件告上法庭,打官司

11樓:手機使用者

最好別邁出這一步,邁出了難回頭。應思考清楚,實在難的話,自己決定

12樓:

如果你還愛你老公,婆媳關係一定要搞好。離婚的話要慎重考慮,賣出這一步很難回頭。

13樓:無能

對婚姻如此隨便的人就算離婚了也不會有幸福的生活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算了,他沒給你帶來安全感,你也太傻了。

15樓:唐書齋

生活對你的考驗要勇敢去面對,不要去逃避,更不要做傻事,要相信苦盡甘來,加油!

16樓:黎明追夢

跟我反的,我是她出走,孩子我帶,接算討飯也要把孩子帶著,這才像做父母的,加油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和你老公沒問題,你離家出走孩子怎麼辦

18樓:顏顏

分開住啊,老公幹什麼去了麼

19樓:手機使用者

小孩怎麼辦,帶上他嗎

老公離家出走大半年了,對我和孩子不管不問,也不給我們錢,我起訴離婚了,法院判不離,我該怎麼辦

20樓:我還沒想好呢

第一次不是判不離麼?在分局半年應該就可以離了,他不出庭也可以離

21樓:性解人衣

只有分居兩年才能判離婚

22樓:河北悉尼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覺得沒意思,只有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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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當地婦聯或律師幫你忙吧,一般情況下,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分居,分居期限滿後,婚姻效力就會自動解除。找專業的人諮詢與協助一下,你才不會吃虧。為啥要離婚呢 好好的過日子 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半了,現在沒有任何感情,但他不同意離婚,我該怎麼辦 你好朋友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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