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工資快一年了都不給,我已經辭工了,現在電話都不接,我可以到工廠裡把他機器拉去賣嗎?會犯法嗎

2021-04-02 00:31:29 字數 2290 閱讀 8237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是不可以到公司將用人單位的機器拉出去賣掉的,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書生之見是我

這是犯法的,應該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樓:翹翹他爹

不可以,你去拉對方的機器是違法的,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也可以撥打12333投訴,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4樓:水欲溢半桶

不可以,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門,或有關部門去追討工資。

5樓:夢迪了億

不會犯法的,但這不好,你可以考慮用法律壓他,實在不行在這樣做,他不會報警的,畢竟他走錯

辭職了老闆一直拖欠工資不給我怎麼辦?

6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

bai當先向勞du動zhi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dao

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專主管部門督屬促仍然不支付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樣報警才會有用。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先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4、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調解和仲裁】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

去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一投一個準,工商查到是真實的罰款罰的很厲害,老闆不敢不給

8樓:下雨神話

源以拿bai勞動合同到勞動局告他,走法du律程式zhi。要是沒有dao

籤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憑藉你在那公司的上班記錄,出勤記錄,工資條之類的證明你在該公司上班。拿著這些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另外,工作一個月內都沒用簽訂勞動合同和買社保,一樣可以到勞動局進行申訴。

按照法律程式要求賠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提出威脅扣工資,犯法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1、最復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制

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在北京上班老闆欠了兩年工資現在不給了,應該有兩萬多。中間有點小失誤讓逼的欠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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