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對同債權人負擔多筆債務的,應該遵循怎樣的清償順序

2021-03-22 08:37:15 字數 5981 閱讀 6995

1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丁某曾經多次借給朋友康某錢財,如今有幾筆借款的還款期限已經到了,但康某還沒有還款的意思。丁某找到康某要求還錢,康某以沒錢為由拒絕還錢。丁某盛怒之下將康某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因為證據確鑿,案情簡單,法院很快就判決康某還錢。

但康某欠丁某多筆債務,有的債務還沒有到期,有的債務還有擔保,這些債務應當以什麼樣的順序來清償呢?

律師答疑

康某欠丁某多筆債務的清償順序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確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案例中的康某在沒有與丁某約定還款順序的情況下,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債務清償。如果有約定,依據其約定。

法條連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 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法理薈萃

清償同一債權人多筆債務的順序規定,體現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則以及誠實信用原則,有效地解決了現實中債務履行存在的一些問題,具有相當的科學性。

多個債權人對同一債務人申請執行,應按什麼順序

2樓:於昌斌的

法律規定,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的順序是:「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8條之規定:

(1)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雖然不同,但執行的目的都是,相對於申請執行人來說對被執行人都享有給付金錢權或物權。在給付權的問題上,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的受償。

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自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2)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在分配中可以主張優先受償權。

(4)被執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再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一、依你所述,如果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先依此原則):

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如你所述已經被財產保全的。

若無其他財產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

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二、如果現在只有你有生效判決,先執行你的申請。

如果你的債權也未有生效判決,那就屬於: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

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包括財產保全所採取的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擴充套件資料:

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商。

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裝置。

債權人,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能及時獲取貸款本息和收到貨款。 [1]

在羅馬法中,債具有嚴格的人身性質,債權、債務不得轉讓。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交換關係的複雜,債權債務逐漸可以轉讓,允許第三人享受債權或者履行債務,所以債權人的嚴格的人身信任性質則遠遠超過了過去。

債權人和債務人是在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絕對情況下進行創分的,在大多數債的關係中,當事人可能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既享受權利,又承擔義務。

預付方(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

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

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

商業債權人最關心的是企業準時償還貸款的能力,

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

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債權性質分

1,如果有擔保債權,優先普通債權。其中:留置權〉質押權〉抵押權〉保證〉普通債權

2,如果沒有擔保債權,只是普通債權,按取得債權的時間順序。

5樓:方馨敬未央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8條 「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同時,結合《執行規定》第90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的規定

如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的債務,則應當依據《執行規定》第90條的規定由各債權人蔘與分配,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299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有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執行中,被執行人的財產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順序清償,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按照比例分配。……」的規定。

所以,您提到的,如果公司可供執行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應該按照《執行規定》第90條、《民訴意見》第299條對提取的企業執行款按比例進行分配。

希望以上能幫到您,如有相關問題可諮詢北京友恆律師事務所。

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有多個債務該如何執行

7樓:木有負面情緒

債務是有清償順序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民間借貸,《多筆借款的歸還順序》是怎麼規定的

8樓:皮蛋粯子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

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

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四條(多筆貸款歸還認定)的內容為:

借款人對同一貸款人有多筆借款,借款人償還的款項屬於歸還哪筆貸款,按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貸款到期的先後順序進行推定。

在數宗債務均已屆滿清償期或均未屆滿情況下,債務擔保是相同的,以債務人因清償獲益最多者優先抵充;債務擔保並不相同的,以無債務擔保或者債務擔保最少者優先抵充。

第二十五條(本息歸還順序確定)的內容為:借款合同對借款人償還借款時本息如何計付沒有約定的,用款人償還的款項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最後抵充本金。

9樓:僕拼計妊

要看具體案情進行分析,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的,應優先抵充已經到期的債務。《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

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多名債權人的債務時 應以什麼順序償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規定已經有明文規定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89.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人依法申請被執行人破產。

90.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91.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如係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後進行。

92.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並說明執**況。

9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式,主張優先受償權。

94.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後,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95.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分配給各債權人後,被執行人對其剩餘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96.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登出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

從你給出的材料看,你是單獨起訴李某的,分得錢的多少,取決於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如果你申請執行,法院先對李某的財產採取了執行措施,在沒有擔保權人的情況下,你可以得到10元執行款,其餘10萬由其他人按照採取執行措施先後再進行分配;如果有擔保物權人那麼在清償了擔保權人的債權後,餘額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進行清償;如果是同時申請執行的,都沒有擔保物權,則按對李某享有的債權比例進行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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