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訂的協議沒經過公證這些有效嗎

2021-03-22 07:50:47 字數 4649 閱讀 9370

1樓:儒雅隨和

雙方自願達成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認可後合同生效。合同不是必須經過公證,公證只是增強合同的效力。除非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必須公證,自合同公證之日起生效,那合同就必須公正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47條,第48條中規定如下,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 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所以簽訂的合同如沒有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的,合同有效。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樓:依依

有效,公證只是對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加強。但你自己籤合同,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3樓:李保忠律師

如果協議內容合法,不需要公證也是有效力的,公證只是形式,並不是公證就有效。

4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公證只是對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加強。但你自己籤合同,尤其是大額大合同最好請給律師把關,比如合同中要寫明雙方的公民身份號碼,要約定送達地址,以便後期好舉證,法院也好送達(約定了送達地址,只要按那個地址寄出去了就可以視為送達)。還要約定通訊手機號,以便你發短息、打**錄音證據的效力更強,而不是拿個手機號就說是對方的,作為法院和其他第三人都是蒙的,不是你說是就是。

還有合同履行中,付錢要確定是打到對方賬號,如果打給第三人要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交付貨物要對方出收貨單(收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雙方簽訂的請問婚內財產協議,不去公證處公證有效嗎

5樓:華律網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婚內財產經雙方協議,如果分配合理,雙方協議時沒有發生違法的要挾之類的,是有效的。但婚內財產協議存在三種無效情形:

(1)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後子女的撫養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

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又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樓:蠶她爸

婚內財產協議只要是

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均有效。

雙方自願簽訂,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對雙方發生效力,當事人可選擇是否公證,公證與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除非雙方明確約定公證生效。

公證的作用有二,一是公證協議內容的合法有效性,二是公證雙方無威脅、脅迫等情形,是自願簽署。如果有條件,建議進行公證。

7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只要是不違背法律規定,那就是有效的

但是公證之後的效力就更強一些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雙方自願、內容合法的都有效。公證書不是生效的要件,除非在協議裡有特別約定。

9樓:刺秦可尋

如果是為了規避最近將出臺的加名稅的話,暫時沒有好辦法,因為就算一方在協議中約定離婚時另一方可以分得一半房產利益,這個協議也是單方可撤銷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證不是協議生效的要件,除非有兩份內容相悖的協議,就會以公證過的為準。

雙方自己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沒有公證是否有效?

11樓:華律網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前提條件,婚前財產協議只要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可以生效。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協議並不以公證作為生效要件,只要協議內容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簽字確認即是合法有效的。

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您和女方各自的婚前住房沒有必要做財產公證,至於其他財產是否需要公證,那就看你們的意願了。

詳細請看婚前財產相關法律規定及理解

公證的辦理程式:

1.房屋所有權證上有發證時間,按婚姻法的規定,屬於婚前財產。所以單就該房產而言,發證時間在結婚登記時間之前,無需再通過婚前財產協議證明。

2.如果要辦理公證,可以在香港辦理,也可以在您男朋友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具體手續及費用應**諮詢當地公證處。

附:參考資料

當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 婚前財產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協議中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婚前財產協議

● 夫妻申辦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需提供結婚證

● 婚前財產協議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公證處申辦公證

公證費公證費一般為200元。當事人需要增加公證書副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費。

參考資料:****ccgongzheng.*** 主頁>公證指南>民事公證

此公證協議並作為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依據

14樓:123太行

協議合法有效.不用公證.但是雙方應該簽字.

15樓:de眷戀

是有效的,可以.

只要有簽名就行了(最好還有手印)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效了,要去公證的,我和老公也做了婚前財產公證,公證費500呢

關於私下籤訂的離婚協議的問題,雙方私下籤訂的離婚協議怎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 這份協議應該是否有效,前提第一是父母離婚的法律效力成立,第二是這份協議具體內容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是否尋在欺詐等問題。第三,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否合理,自願。所以說,該協議是父母自願簽訂。如果合同內容上不存在瑕疵,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後該協議就有法律效力的。第二 你汽車是你個人財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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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訂的合同未經公證處公正,請問具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是公平公正的 此主要指雙方不是被威脅的等條件 不違反合同法上明確註明合同無效條款的都有法律效力。不可能每個合同都去公正,要那樣的話公證處的人得累死,每天會有非常多的合同被簽訂!公證只是個形式程式,如果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協議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除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