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結婚7年,有一兒一女,這七年一直在和他還我不知道他怎麼欠下的債,今年又欠十萬左右,想離婚

2021-03-19 09:29:59 字數 5742 閱讀 2164

1樓:南海一夢

首先在你的心裡你有沒有感覺他是不可代替的哪種,是不是除了為了工作可以不顧他的感受的哪種,出了問題,首先要從自身找原因,但從你問的問題,就是感覺她可有可無,不是缺了她自己的人生就不完事,所在你應該首先從自己的內心裡問問自己,你想要什麼,她在你的心裡有多重要,不要給自己找理由,說自己工作忙,其實更多的從我的問題裡感覺出來女孩應該更委曲一些,好好想一想,因為兩個在一起不僅僅是兩個人的問題,除了兩個人的性格,脾氣,價值觀還有兩個彼此的家庭,面臨的問題非常非常的多,這只是很少一部分,所以先想清楚,再彼此好好的談談。然後再作決定。

2樓:熱心網友

你跟他在一起七年了,並且還有一兒一女,那生活在一起嗎?他欠下那麼多債,難道你一點都不知情嗎?有時候你還得反身一下自己,你可以不管他的錢,但是你老公的行蹤詭計你應該要清楚一點。

無論他隱藏得多深。

我該怎麼辦?真的好後悔,結婚後才知道老公家裡人瞞著我欠債20幾萬,

3樓:匿名使用者

1.和老公好好談一下,如果他還是這樣,那小孩不要了。

2.離婚。這樣的婚姻只會拖死你。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世界辣雞人渣怎麼如此多,我跟你一樣婚前也是被騙嫁了個人渣,結婚,懷孕七個月時他才跟我說他用我名義在各大網貸平臺跟信用卡上欠了三十幾萬塊錢,而且還被結婚時給我孃家的禮金騙回去了,我媽給我的生活費也騙走了,現在孩子七個月大了,連賣尿不溼的錢有時都拿不出來,你不知道我現在過得有多壓抑,多痛苦了,在這,我勸了,胎兒還小的話能流掉就儘快流掉,要不然以後孩子生下了,日子又過不下去,你到時後悔都來不及

5樓:a刪婚

會做兒子的兩頭瞞,覺得父母在意,你倆又真心相愛,就得瞞。瞞不住時,一定要維護媳婦的尊嚴,也會得到媳婦一生的愛,甚至是感激。兩人過好了,父母也就會理解,也會祝福的。

6樓:射手的輝煌

如果是我碰到這樣的情況,首先這種狀態本就不該要孩子,絕對不會要。接下來結婚後立馬兩人出去打工,跟著家裡人逼著要錢的話,就拿出工資一部分,或者隱瞞部分工資,自己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存點私房錢。時間久了,自然路越來越寬。

否則,將會是一輩子的落魄。

7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離婚,止損要趁早,孩子真的別要了,沒看出來這家人把你當生育機器了嗎,還非要生倆,乾脆說一定要生個兒子好了,妹子,真的沒什麼好留戀的,你要過一輩子的人,你老公在你懷孕期間都只心疼他媽,對你不耐煩衝你發火,你還有什麼好留戀的啊,孩子生出來後多少瑣事,你指望他和你一起分擔嗎?拖下去苦了自己苦了孩子

8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暫時不要了,那麼著急懷孕幹嘛呢?有了孩子壓力更大,煩惱也更多,現在養一大家子多不容易,以前沒結婚存一萬覺的很自豪,挺好的,接了婚有了孩子存五萬也沒有安全感,覺的這點錢還不夠家裡開銷,你這壓力也夠大的,

9樓:煙影如畫

我比你還慘,婚後才知道婆家欠了30w還有一個人沒能力的公公,沒婆婆還有個姑姑,結果彩禮辦酒全部都是借的。

10樓:藍瑾萱

這樣不離婚你在等什麼呢?老公對你也不咋樣你還圖個啥

11樓:匿名使用者

負債過多會妻離子散。

12樓:愛耳機的酒鬼

趁早,解脫。不然,這輩子,沒完沒了。

婚前老公欠的債,結婚後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嗎

13樓:法律快車專家

婚前債務屬於個人,你不需要承擔。婚後債務,而且必須用於共同生活,才屬於共同債務。先簽訂一份協議,但是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要處處小心,如果他要偽造借款,要求你承擔,你要拿出借款沒有用於生活的證據。

14樓:找法網

婚前老公欠的債屬於個人債務,結婚後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

婚後借的錢用

於夫妻共同生活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

有書面約定為一方個人債務的或者能夠證明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是可以不用共同承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 共同債務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和老公結婚七年都過得不好,他欠了債還不讓我知道,幾年來都在還債,去年他爸癱瘓後家裡更是一團糟,到處

15樓:如家酒店愛

你們還有感情嗎?愛情?冷靜考慮一下,就好決定了。要是我的話,就離

16樓:☁️❤️風

可惜苦了孩子。

他和你結婚就該讓你知道他的一切情況。既然他不告訴你就是在騙你。為之騙婚。至於該如何你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了。

17樓:被遺忘的角落

如果還有感情就不離。但不管離不離都的管孩子

我昨晚上跟一個領導幹部吵架了!我不知道他會怎麼處理我還有他還欠著我錢!他說話好吊呀!我現在又是欠債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為什麼不拿著前天直接起訴他。既然都吵了,就一句話還錢滾蛋,不還起訴咯。

19樓:匿名使用者

月光冰兒

看到你的苦惱,我感同身受,我們有著幾乎一樣的經歷

我跟我老公認識一年半,一年前開始同居,我老公年齡偏大,所以他家 他家裡人很希望他結婚,當時覺得他父母都是退休幹部, 他跟我一樣都是銀行的,他還是 個小領導,覺得他家條件不錯,他也比較老實,今年年初的冰災讓我們太快的走在一起,同居了,然後就沒辦法脫身了,後來訂婚也順理成章,後來發現懷孕了,就去領了結婚證,6月結婚。

其實,在訂婚之前,我就覺得我也許跟老公 不適合,他比較 安靜,我比較外向,而且我是正規本科 畢業,他只是自考,論能力和發展潛力他也許都不如 我,他的工資比我也沒高 多少,只是,他步入社會十年了,我才一年多,他比我經驗足。

當時,我希望我將來的老公應該是那種非常愛我呵護我,同時又 事業 如日中天的那種男人,還有錢,

可我的老公事業一般,雖然比較聰明但性格內向,而且,也許因為家是縣城來的,對我似乎不是那麼大方,比如訂婚的時候首飾給我就只准備一萬塊,結果我媽媽挑了1.6萬的東西他居然要我換,說是他媽媽不會同意,後來還想要我借錢給他。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失望了,想過要分手,但是單位的人都知道我們訂婚了,要分手比較難,後來試過說分手,但真正沒在一起的時候我又有點想起他的好,

就這樣繼續在一起,當時也沒想過會那麼快就懷上了,5月份發現懷孕了,當時也苦惱了好久,想來想去決定結婚算了,覺得流產是傷害自己,又覺得想找個依靠了,然後他的個人條件和家庭條件也還算不錯,就結婚了

結婚後沒有子,就跟他父母同住,另外他父母在另一處 了一套大子本來是準備給他兒子結婚用的,不過一直遲遲沒有交。

我的性格比較急,比較任性,之前大學裡交過一個男朋友,不在一個城,開始感情不錯, 可後來老是吵架,一次比一次凶,後來就分手了。於是我開始不相信愛情,覺得條件好才重要。

可跟我老公結婚後,才發現我還是計較愛情的,我總覺得老公對我不夠熱情,有些冷淡,總喜歡自己一個人獨處 ,要麼玩電腦看下棋,要麼看電影看,我們之間的溝通 很少,談心也很少,他是屬於那種比較冷靜的人,每次我跟他吵架,他都不說話不理我,其實我也不是成心跟他吵,主要原因有幾點:

1、子沒有,跟他父母住,而且還有他妹妹一家,他妹妹小孩是我婆婆在帶,我很不自在;

2、雖說他家裡有點錢,但結婚訂婚都欠了一些錢,因為他父母沒有給他很多,他開始想聽他媽媽的戒指都不給我,後來被我鬧得還是了,於是婚後他就一直在還債,很多方面就捨不得花錢了,不知道是不是找藉口,反正我生日我想要的也沒給我,這是我跟他的第一年生日阿;

3、他工作十年居然都沒省下 一筆存款,這是我比較吃驚的,他的子存款都是他父母省下來的,他工作這麼多年的工資都被他吃喝找女朋友給花掉了,或許他是覺得他父母有吧;這個事讓我覺得很沒有安全感;

4、他 一年差不多4萬多5萬的工資,但從沒想過要去掙更多的錢,還說要我下海去做生意,說他自己不適合;(掙錢養家,不都是男人的事情嗎,所以我覺得他玩樂的心思比較重,總想著自己車)

5、他很瘦,釐米只有斤,因為遺傳加上用藥過度導致禿頭了,但看起來比較清秀,32歲了看起來就像28歲,戴著帽子就顯得更小,我24歲;

我會因為上面所說的這些原因對他失望,然而 因為自己懷孕,覺得有時候受到了冷落,就想跟他吵架,他說話很簡單,總是三言兩語打發我,前不久說到子的事情,我們又吵了一架,他對我也很不耐煩。還談到了子的產權證的辦理,他說這是他的婚前財產我想都不要想,還說他用他的公積金貸款(可還貸款 就是婚後財產阿), 他說了一句讓我很心寒的話,他是在防著所有人,(其實也就是寫了我的名字萬一離婚就損失了)

我很失望,婚後的日子枯燥而且現實,沒有所謂真正的 愛情,我 一想到要跟一個自己並不是那麼 愛、外表也不是那麼完美、事業前途也不是那麼好、也不是很愛我、還防著我的男人過一輩子,還要被孩子束縛住,我就對生活失去了希望。

孩子已經6個多月了,在肚子裡面踢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有幾條路:

1 離婚,打掉孩子

2 不離婚,但打掉孩子,等感情穩定了再要孩子

3 不離婚,把孩子生下來,邊走邊看

我怎麼辦?

你覺得呢?

唉,有時候我覺得我結婚是不是太快了,是不是還沒看清楚

可是我看到你,即使跟你老公同居了2年依然還是沒有看清楚

或許我老公還算好吧,或許是我自己不知足

我覺得女人很慘,很矛盾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欠債,離婚協議書寫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債務由他承擔,我還有責任要幫他還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對方是無權追償的;但如果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我結婚七年多了,有一兒一女,可是我和老公總是聚少離多,老公對我還

這就是生活。生活如果就是因為處處不如意,才需要我們努力的。所以你老公是為了創造更好的條件,才在外面工作的。沒有感情並不是感情破裂,感情是可以培養的,為了孩子你要守住心和老公培養感情,他在外面掙錢也是為了你們的家庭。建議你帶著孩子去老公那一起生活。真正好的愛情,就是不費力。不需要刻意討好和經營。兩個人...

我跟老公已經結婚十年多了,有一兒一女,可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家也不顧了,什麼也不管了,我不知道怎麼

離婚,過得沒有意義,有智慧的女人遇到這種事情通常會自我反省,並用女人特有的溫柔和愛心將自己的的男人吸引回來。首先我想問你是否為了孩子和家而不打扮呢?這要看你能不能收回你老公的心了 拿到證據離婚吧,同時認真思考一下他出軌原因吧!你可以悄悄辦張卡,在他們一起開始擾,但別讓他知道。怎麼擾不用說吧。但露了,...

我同老公結婚18年了,有一兒一女,現在他找了有錢又年輕的小三

你和他認識bai的時候 戀愛du的時候有什麼事情,zhi比如說送了一朵茉dao莉花 或者是回偷偷答留下錢想讓你吃點東西 最重要是懷舊。心慈則貌美 這句話麼,也得你自己理解。你最好別纏著他,給他若即若離的感覺,女人越不好得到男人才越想得到。默默給他做飯,他不回家也不打 催他。總之,一心去照顧孩子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