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我有孩子,她要求我管她管,存款全部在她手裡怎麼辦

2021-03-09 09:11:56 字數 1519 閱讀 8417

1樓:匿名使用者

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了……坐下來談談吧,應該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她想獨吞法律也不讓.

2樓:酒城墨客

通過你的描述,你的前妻既然要求你管3個孩子,那麼,作為孩子的母親,她就應該按月支付孩子們的撫養費。

如果對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協商不成,那麼,就只能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只能經法律途徑來判決,按說應該每人撫養兩個,財產平分。

4樓:匿名使用者

配合對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經過人民法院訴訴訟解決,無論是孩子還是存款經濟方面的,都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但是我建議你,畢竟是孩子的父母,因為有這麼多的孩子,以後肯定有打交道的機會,所以還是應該協商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到了非離不可,協商不妥就去法院起訴吧,存款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該各佔一半,至於孩子該由法院判給誰,誰就去撫養。

6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好好和她協商一下,畢竟和你生活好多年,而且已經有四個孩子啦!實在協商不了,你就起訴她吧!

7樓:江湖笑徽

那要求她貼一部分。那個可以向法院說明情況的。

8樓:

你有四個孩子還離婚。你離婚了,你老婆幫你帶了三個孩子,三個孩子的撫養是需要很多錢的,你還需要什麼呢?你不為自己考慮,你還得為三個孩子考慮吧?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找他談談協商一下,畢竟是夫妻一場,不可能一點感情都沒有,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就上法院起訴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最好兩個人坐下來好好協商,畢竟是關係到孩子的健康問題,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我老婆離家出走了,丟下兩個孩子不管,都快一年了,我想和她離婚,怎麼辦手續?

11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是要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對小孩撫養權和撫養費支付以及財產都協商確定,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需要達到法定離婚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具體判斷標準見以下法律規定。

現在女方離家出走一年多,不能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你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和起訴狀去當地法院起訴即可。小孩的撫養費由你們共同承擔,你可以在起訴狀中寫明要求她支付撫養費,一般是工資收入的20%-30%。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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