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是怎樣的

2021-03-07 02:56:17 字數 4670 閱讀 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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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的

認定原則是什麼?「被動認定,個案認定」是《巴黎公約》和trips協議所確定的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和保護模式,是世界**組織所認定的國際通行慣例。我國2023年頒佈《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中確立了「被動認定,個案認定」的認定原則。

「被動認定,個案認定」的馳名商標認定原則,其實質就是要求馳名商標的認定保護中,堅持馳名商標認定的市場化運作。當事人提出馳名商標的證據,商標行政執法機關或者司法機關根據商標馳名的證據事實和法律規定的依據,對其進行馳名商標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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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的認定

綜觀各國,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主要有兩種模式:主動認定和被動認定。

(1)主動認定是指在未發生權利糾紛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應商標所有人的請求,為預防將來可能發生的侵權糾紛,對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目的是給該商標以擴大範圍的保護。

(2)被動認定則是指在已經發生權利糾紛的情況下,應商標所有人的請求,有關部門對其商標是否馳名,能否給予擴大範圍的保護進行認定。

(二)我國馳名商標認定原則的轉變

在我國,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可分為兩個階段。

1.主動認定,全面保護

2023年我國《商標法》修改之前,對於馳名商標的保護,我國採取的是主動認定,全面保護的基本模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每年從大量存在的商標之中,根據該局2023年公佈的《暫行規定》,從七個方面進行批量認定:(1)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2)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3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佔有率等)及在中國同行業中的排名;(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或地區的銷售量及區域;(4)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5)該商標最先使用及其連續使用的時間;(6)該商標在中國及外國或地區的註冊情況;(7)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檔案。

不可否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憑藉其「主動認定,全面保護」的方式,在我國的馳名商標保護實踐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這種基本保護模式卻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首先,這種基本保護模式違背了馳名商標保護的宗旨。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從其產生之日起,就是國際上兩種不同商標保護制度相協調的產物。即當國際上商標的註冊原則與使用原則的保護不相平衡時,《巴黎公約》給予商標使用原則的傾斜性保護。

世界**組織的trips協議又將馳名商標保護擴大到在非類似商品中的使用的保護。但無論怎樣,兩個國際性條約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都是個案認定,被動保護。即當發生了侵權糾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請求認定馳名商標而獲得的擴大保護。

而我國的馳名商標保護模式,則是突出了行政機關的主動性,對馳名商標採取的是主動認定,全面保護。因此,明顯違背了馳名商標國際保護的宗旨。

其次,這種基本保護模式無法解決馳名商標認定中存在的時間和空間問題。是否馳名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這種客觀存在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某一商標在剛剛進入市場時並不馳名,但伴隨著市場化的運作,一定時間後成了馳名商標。

同樣,某馳名商標完全可以因產品淡出市場而被相關公眾淡忘而不再馳名。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發生權利糾紛,是否以馳名商標來對待,這是主動認定所無法解決的。

第三,這種基本保護模式,容易使馳名商標被曲解為一種榮譽。某商標若被官方認定為馳名商標,給公眾的市場資訊是它非常有名,它標示著產品或服務***,這樣馳名商標在公眾心目中就被曲解為一種榮譽。而企業為了迎合公眾,就可能想法設法甚至不擇手段得到這種榮譽。

直接後果是企業忽視產品和服務質量,盲目追求認定,馳名商標一定程度上摻人了許多主觀因素,導致馳名商標名不符實,極大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2.被動認定,個案保護

2023年底,中國正式加入世界**組織(wto)。中國人世一方面為企業帶來了眾多的機遇和挑戰,另一方面也使得**加快了修改規章制度,規範行政行為的改革步伐。具體到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上,因為世界**組織所認可的國際通行慣例是:

馳名商標的認定基本上都是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定判斷。此外,在實踐中,各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採取的也是「被動認定,個案保護」的模式。所以為了履行人世承諾,我國**必須規範自己的行政行為,在馳名商標的認定保護上採取「被動認定,個案保護」的新原則。

2023年12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新修訂的《商標法》,2023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了《規定》,廢止了《暫行規定》。這樣,在馳名商標的保護上,我國目前已經與國際處於同一水準。

被動認定是由人民法院(也可以是行政機關)在審理案件、處理糾紛時,對個案中的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它以2023年修改後的《商標法》第14條為認定標準,即(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實行「被動認定,個案保護」的優點:

(1)符合國際公約保護馳名商標的宗旨。

(2)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運作。

(3)有利於節約有限的行政資源,提高行政機關在相關事務中的辦事效率。

(4)有效的解決馳名商標認定中的時間和空間問題。主動認定無法解決馳名商標的時間和空間問題,而被動認定,在發生商標糾紛時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符合馳名商標認定條件就可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不符合馳名商標的條件,就不能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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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的認定

綜觀各國,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主要有兩種模式:主動認定和被動認定。

(1)主動認定是指在未發生權利糾紛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應商標所有人的請求,為預防將來可能發生的侵權糾紛,對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目的是給該商標以擴大範圍的保護。

(2)被動認定則是指在已經發生權利糾紛的情況下,應商標所有人的請求,有關部門對其商標是否馳名,能否給予擴大範圍的保護進行認定。

(二)我國馳名商標認定原則的轉變

在我國,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可分為兩個階段。

1.主動認定,全面保護

2023年我國《商標法》修改之前,對於馳名商標的保護,我國採取的是主動認定,全面保護的基本模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每年從大量存在的商標之中,根據該局2023年公佈的《暫行規定》,從七個方面進行批量認定:(1)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2)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3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佔有率等)及在中國同行業中的排名;(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或地區的銷售量及區域;(4)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5)該商標最先使用及其連續使用的時間;(6)該商標在中國及外國或地區的註冊情況;(7)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檔案。

不可否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憑藉其「主動認定,全面保護」的方式,在我國的馳名商標保護實踐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這種基本保護模式卻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首先,這種基本保護模式違背了馳名商標保護的宗旨。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從其產生之日起,就是國際上兩種不同商標保護制度相協調的產物。即當國際上商標的註冊原則與使用原則的保護不相平衡時,《巴黎公約》給予商標使用原則的傾斜性保護。

世界**組織的trips協議又將馳名商標保護擴大到在非類似商品中的使用的保護。但無論怎樣,兩個國際性條約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都是個案認定,被動保護。即當發生了侵權糾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請求認定馳名商標而獲得的擴大保護。

而我國的馳名商標保護模式,則是突出了行政機關的主動性,對馳名商標採取的是主動認定,全面保護。因此,明顯違背了馳名商標國際保護的宗旨。

其次,這種基本保護模式無法解決馳名商標認定中存在的時間和空間問題。是否馳名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這種客觀存在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某一商標在剛剛進入市場時並不馳名,但伴隨著市場化的運作,一定時間後成了馳名商標。

同樣,某馳名商標完全可以因產品淡出市場而被相關公眾淡忘而不再馳名。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發生權利糾紛,是否以馳名商標來對待,這是主動認定所無法解決的。

第三,這種基本保護模式,容易使馳名商標被曲解為一種榮譽。某商標若被官方認定為馳名商標,給公眾的市場資訊是它非常有名,它標示著產品或服務***,這樣馳名商標在公眾心目中就被曲解為一種榮譽。而企業為了迎合公眾,就可能想法設法甚至不擇手段得到這種榮譽。

直接後果是企業忽視產品和服務質量,盲目追求認定,馳名商標一定程度上摻人了許多主觀因素,導致馳名商標名不符實,極大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2.被動認定,個案保護

2023年底,中國正式加入世界**組織(wto)。中國人世一方面為企業帶來了眾多的機遇和挑戰,另一方面也使得**加快了修改規章制度,規範行政行為的改革步伐。具體到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上,因為世界**組織所認可的國際通行慣例是:

馳名商標的認定基本上都是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定判斷。此外,在實踐中,各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採取的也是「被動認定,個案保護」的模式。所以為了履行人世承諾,我國**必須規範自己的行政行為,在馳名商標的認定保護上採取「被動認定,個案保護」的新原則。

2023年12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新修訂的《商標法》,2023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了《規定》,廢止了《暫行規定》。這樣,在馳名商標的保護上,我國目前已經與國際處於同一水準。

被動認定是由人民法院(也可以是行政機關)在審理案件、處理糾紛時,對個案中的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它以2023年修改後的《商標法》第14條為認定標準,即(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實行「被動認定,個案保護」的優點:

(1)符合國際公約保護馳名商標的宗旨。

(2)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運作。

(3)有利於節約有限的行政資源,提高行政機關在相關事務中的辦事效率。

(4)有效的解決馳名商標認定中的時間和空間問題。主動認定無法解決馳名商標的時間和空間問題,而被動認定,在發生商標糾紛時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符合馳名商標認定條件就可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不符合馳名商標的條件,就不能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

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簡述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

中國馳名商標大部分都是通過工商總局 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 認定的,與人民法院相比,其認定的馳名商標所佔比例更大。在商標註冊 使用與評審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據具體事實認定其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 相關公眾...

馳名商標認定申請案件,馳名商標的個案認定是什麼。和行政認定司法認定什麼關係。

您好來,我是法治中國律師網的劉克源濫律師,以bai下是我 個人觀點 du 根據 國家 zhi工商行政管理總 dao局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細則 第八條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第三條的規定,審查下列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 一 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 證明該商標使用...

關於我國馳名商標的認定現在馳名商標認定中存在哪些

根據中國 商標法 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 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 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 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 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 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 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商標局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綜合考慮以上各項因素,但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