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人權?哪些屬於侵犯人權

2021-03-07 02:20:28 字數 5651 閱讀 4622

1樓:墨陌沫默漠末

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主要的含義是: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人權的這種普適性和道義性,是它的兩種基本特徵。

侵權行為有:

(1)按構成要件分

一般侵權行為:指行為人基於過錯直接致人損害,因而適用民法上一般責任條款的行為。

特殊侵權行為:行為人雖無過錯 但依民法特別責任條款或民事特別法應承擔責任的行為 。

(2)按侵害物件分

侵害財產權行為:包括侵害物權及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行為。

侵害人身權行為:包括侵害他人身體和心理的行為。

(3)按致害人的人數分

單獨侵權行為:致害人僅為一人的侵權行為。

共同侵權行為:致害人為二人以上的侵權行為 致害人應負連帶的損害賠償責任。

(4)按行為性質分

積極侵權行為:指致害人以積極作為的形式致人損害的行為。

消極侵權行為:指致害人以消極不作為的形式致人損害的行為。

儘管對人權的具體認識與實踐互不相同,但是對於一些人權的最基本的內容還是取得了一定的共識。

1、生命權:生命權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權,如果無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權,那麼一切其它權利都是空中樓閣。無端剝奪人的生命,或者肆意對人施加恐嚇、虐待和折磨,就是用一種非人權的待人方式。

任由這種情況發生,個人權利就無從談起。所以一般各國的刑法都將侵害他人生命權的罪行量刑最重。「生命權是一個人之所以被當作人類夥伴所必須享有的權利。」

2、自由權:「自由權」這個混合體詞語不應存在,「權」已經是個包含了具體的規範,有容許和禁止的條文,而"自由"(free)是含有無限制無約束性的主觀感性概念性形容詞,把無限(free)侷限於規範性"權"之內是不合邏輯的表達。

3、財產權:財產權是生命權和自由權的延伸。如果一個人要生存下去、要有能力選擇他喜歡的方式生存下去,一定要有物質作為支援,那麼,對自我勞動的所得進行排他性的佔有,就是生命權與自由權必不可少的保障。

「人能夠工作,能夠靠自己的勞動成果生活,並把生活剩餘的錢存起來留給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這都是人尊嚴的一部分。」財產權看似是一種物權,但其實質為人支配物,即支配自己正當所得的權利。

4、尊嚴權:尊嚴也是生命權和自由權的合理延伸。如果一個人若無尊嚴,那麼他的生命至多是一種無人格的形式。

作為一種基本的人權,尊嚴的價值早在古代就得到普遍的認同,如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等。

5、獲助權:獲助權常常和「人道主義」聯絡在一起,出現於天災、人禍之後。由於種種不可預知的災禍,人的生命權無時不刻受到威脅。在危難關頭得到夥伴的幫助,是生命權的必要保障。

6、公正權:人權的普適性必然的要求每一個人都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但現實生活中,經濟權力、政治權力、種族、國籍等,都會不同程度將人劃到不同的等級,那麼人權就變成的有限的,有條件的,甚至成為特權階級的奢侈品了。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人權的本質特徵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人的生存和發展。沒有自由、平等作保證,人類就不能作為人來生存和發展,就談不上符合人的尊嚴、本性的生存和發展,也就談不上人權。

另一方面,自由、平等是為人的生存和全面發展服務的。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人,是使人擺脫一切壓迫、剝削和歧視,獲得有尊嚴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發展。一旦脫離人的生存和發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會流於形式,變得空洞無物、失去意義。

因此,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人權的範圍非常廣泛。**有人存在,**就有人權問題。**有權利問題,**就必然存在一個平等權利的問題,即人權問題。

既然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那麼,人基於其本質應該享有的權利也就必然涉及一切社會領域。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如種族平等權、民族自決權、發展權、環境權、和平權等。

按照權利的內容分,人權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大類。前者是指一些涉及個人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個人作為國家成員自由、平等地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後者是指個人作為社會勞動者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就業、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總之,人權是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全面、有機的權利體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權利的總稱。

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回家翻小學政治去,上面有!!!

侵犯人權具體是指什麼,有沒有人權法案?

4樓:阿三木的咖啡

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主要的含義: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

當代英國思想家米爾恩提出了「作為最低限度標準的人權」。核心內容主要有兩點,第一,由於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和道德規範的多樣性,得到某種共同體認可的權利,沒有足夠的理由被認為也同樣適用於其他共同體。第二,無論社會發展和道德規範存在多麼大的差異,一些最低限度的人權必須得到所有共同體的一致擁護。

總結起來,人權標準是最低的,所以才能成為普遍的;因為是普遍的,所以也只能是最低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人權法案好像是美國某一憲法修正案的別稱。

人權包括的多了。人身權、財產權當然都算。還要算上政治權利、經濟權利等。

6樓:匿名使用者

殊性的統一。人權必須是普遍的,這是人權的內在要求。每一個人,無論生活在**、無論在什麼社會制度和歷史文化背景下,都應該平等地享有人權。

但是,人權是由一定的社會生產方式決定的,並受到社會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制約,因此,人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和歷史發展的。由於歷史文化、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制度的不同,各國在實現人權普遍性原則時,採取的政策、措施、方法、道路等必然有所不同。照搬別國人權模式,或把自己的人權模式當成是唯一的模式讓世界接受,都是行不通的。

第五,人權是公民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統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是實現多方面人權的政治保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是享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物質基礎。這兩大類權利是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關係。

第六,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權利與義務不可分,但在兩者的關係中,權利是基本的,權利是義務存在的根據和意義,設定義務是為了保障人權,而不是相反。

第七,人權是個人權利與集體權利的統一。個人人權的主體是個人,內容主要是指人身人格權利、政治權利、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集體權利主要是指社會群體、民族和國家等集體應享有的各種權利。

個人人權是集體人權的基礎,集體人權是個人人權的保障。

第八,人權是權利與權力的統一。現代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的授予。人權是公共權力的**和目的。

主權在民是人權的內在要求,**的制度安排必然體現這一民主原則。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和罪惡,侵犯人權。人權要求制約權力,實行法治。

第九,人權在本質上是屬於一國內部管轄的事務。自從聯合國成立以後,人權具有了國際保護的一面,各國如何對待其公民要受到國際人權法義務的限制;但是,一個國家的人權問題主要是靠主權國家自己採取政治、經濟、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來解決。在人權問題上,既要反對以人權的國內性抵制人權的國際保護,對於大規模侵犯人權的嚴重事件,國際社會都應當進行干涉和制止;又要反對以人權的國際保護為藉口否定主權原則,干涉別國內政。

第十,人權是社會主義題中應有之義。馬克思主義認為,要達到真正普遍的人權,只有通過社會主義制度這一途徑。促進人權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社會主義的最**值和追求目標,也是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先進和優越的一個重要尺度

7樓:

在中國還沒有!謝謝,忍著吧!

8樓:匿名使用者

人權包括人身財產安全權

9樓:匿名使用者

人權是人之所以為人應當享有的權利。它的外延非常廣泛。

10樓:匿名使用者

人權具體指什麼我不知道,但是人權法案是有的,只是我們中國好象沒聽說過

人權包括什麼?

11樓:cccc煙火

一、生命權,包括健康權,肢體權。

二、選舉權,當然還有被選舉權了。

三、決策權。

四、管理權。

五、監督權。

六、自由權。主要是政治自由,

七、自主權。

八、名譽權,包括姓名權、榮譽權、著作權、專利權等,九、隱私權

十、財產權

擴充套件資料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主要的含義是: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

人權的這種普適性和道義性,是它的兩種基本特徵。

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如種族平等權、民族自決權、發展權、環境權、和平權等。按照權利的內容來劃分,人權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大類。

前者是指一些涉及個人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個人作為國家成員自由、平等地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後者是指個人作為社會勞動者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就業、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總之,人權是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全面、有機的權利體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權利的總稱。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

在當今的國際社會,維護和保障人權是一項基本道義原則。是否合乎保障人權的要求已成為評判一個集體(無論是政治上的還是經濟上的)優劣的重要標準。但是,在具體實踐的層面上,對於人權的具體定義,以及保障人權的具體方式都存在著相當大的爭議,甚至引發了很嚴重的衝突。

12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人權的本質特徵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人的生存和發展。沒有自由、平等作保證,人類就不能作為人來生存和發展,就談不上符合人的尊嚴、本性的生存和發展,也就談不上人權。

另一方面,自由、平等是為人的生存和全面發展服務的。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人,是使人擺脫一切壓迫、剝削和歧視,獲得有尊嚴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發展。一旦脫離人的生存和發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會流於形式,變得空洞無物、失去意義。

因此,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人權的範圍非常廣泛。**有人存在,**就有人權問題。**有權利問題,**就必然存在一個平等權利的問題,即人權問題。

既然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那麼,人基於其本質應該享有的權利也就必然涉及一切社會領域。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如種族平等權、民族自決權、發展權、環境權、和平權等。

按照權利的內容分,人權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大類。前者是指一些涉及個人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個人作為國家成員自由、平等地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後者是指個人作為社會勞動者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就業、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總之,人權是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全面、有機的權利體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權利的總稱。

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

什麼叫人權,什麼是人權?

人權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人權是每個人作為人所應當享有的權利。人權 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 是指 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它主要的含義是 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人權的這種普適性和道義性,是它的兩種基本特徵。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 人身...

什麼是人權

人權 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 是指 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1 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 人身和政治 經濟 社會 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 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2 人權作為 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憲法的作用僅僅...

什麼是人權驗廠,GUESS人權驗廠有什麼內容

人權驗廠又稱社會責任稽核 社會責任稽核 社會責任工廠評估,驗廠稽核員並不是國傢什麼部門,有些採購商為確保產品出自於人道主義而要求 商通過驗廠,會有第三方稽核機構對 商進行稽核,或者像一些大的企業如沃爾瑪他們就會自己稽核,所以驗廠的人並非是國家的什麼部門。人權驗廠即客戶在社會責任方面對工廠的稽核,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