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有時間規定嗎

2021-03-06 22:44:37 字數 1380 閱讀 3692

1樓:種花家的小米兔

一、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做出放棄繼承的表示,視為接受繼承。繼承之後繼承權轉化為共同財產所有權,任何時候都可以分割,從這個角度講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2樓:管律師

你好.其一,建議你還是要先約定好份額,然後再來籤.當然如果不能協商約定,只好通過法院來判決來解決.

不過如果拆遷又那麼急,而份額又還沒約定好,是可以先簽著的,不過如果是這種的話,以後會比較麻煩的.當然如果繼承者就只有你一個人的話,就不用那麼麻煩,那你也不會來問,對吧.

其二,時間,倒是沒有什麼是間的規定,不過爭議倒有時間規定.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糾紛的一般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3樓:律商財智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三條:

「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

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同時,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糾紛的一般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4樓:匿名使用者

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遺產就歸繼承人所有(如果多個繼承人,則歸繼承人共有),沒有辦理房產的繼承過戶手續,並不否認繼承人對房屋的權利。所以拆遷協議能夠和你籤。

5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遺產,一般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但是如果你暫時還不是被拆遷房屋的戶主,拆遷協議至少不能以你的名義簽訂。

參考內容:

6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發生開始就視為財產轉移。

7樓:毛巾小律師

如果你家裡還有其他繼承人,那你最好先通過法院訴訟,將各自繼承的份額確定,這樣拆遷的時候才能比較好辦。北京王律師

8樓:寒武熙冰

拆遷協議可以跟你籤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還有其他繼承人,你們應該約定好各自的份額

以免日後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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