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當中關於言論自由的具體法律條文

2021-03-06 16:42:41 字數 5206 閱讀 9542

1樓:稀硝酸

根據《憲法》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公民有言論自由,但是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針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從限制的物件可分為兩者,即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及非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

擴充套件資料: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2樓:ry似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樓:匿名使用者

。。。。。。。!!!

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5樓:匿名使用者

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有:政治權利,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社會經濟權利,宗教信仰和文化權利。

6樓:悅悅專屬暱稱

公民有權利去選舉啊,然後還是可以去舉報一些什麼東西嗯,指正一些什麼東西?具體情況你可以去找一下憲法裡面,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一張裡面有沒有這些?裡面有沒有有?

7樓:楊必宇

政治權利和自由 。根據人民**新聞網,政治權利和自由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有參加國家管理、參政議政的民主權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達個人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它包括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的言論、出版、集 會、結社、示威和遊行的自由。

憲法(constitution)是國家的根本**,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政治權利和自由

其中政治權利和自由可分為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表現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權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可分為

人身自由權

住宅不受侵犯權

人格尊嚴權

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權

社會經濟權利

社會經濟權利可分為

財產權勞動權

勞動者休息權

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

獲得物質幫助權

受教育權

獲得救濟的權利

獲得救濟的權利可分為

申訴、控告

取得國家賠償權

取得國家補償權

社會生活權利

宗教信仰自由權利。

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婦女兒童權利等。

公民的平等權利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9樓:劉楊瑞

規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享有中國的法律權利,享有勞動法的權利

10樓:銀行卡實話實說

公民的基本權利,有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11樓:皮傑圈

生命權,健康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憲法中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_權利有:

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

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13樓:莫雨涼辰

語言自由,買賣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

憲法規定勞動權有哪些,根據憲法規定,關於勞動權的說法

1 根據 憲法 第四十二條bai 中華人民共du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zhi通過dao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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