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帶了男孩二婚女方帶男孩結婚後又生了孩子罰款嗎

2021-03-06 09:51:58 字數 4019 閱讀 6156

1樓:查記錄點_這裡

我們婚姻法規定的,再

婚的家庭,如果有一方是沒有生育過的,那麼,可以再生一個孩子,就是說離異母親如果再婚,對方男的以前沒有生育過孩子是可以再生一個的,如果說對方已經生過孩子了,即使孩子判給了別人,也不可以了。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經批准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紮;

(二)再婚前雙方各已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經人民法院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再婚後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經批准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紮;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或規章對再婚人員的生育政策都做出了具體規定。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初婚或未生育過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規定,因喪偶而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一方無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直轄市)還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孩子,再婚後的家庭無子女或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等等

2樓:

如果女方那孩子沒帶,你們在生一個就是兩個孩子,女方的那孩子的戶口隨女方。那屬於女方的孩子,你們結婚了也就屬於你的孩子,這樣算起來已經有兩個小孩,在要一個的話我覺得會罰款

3樓:匿名使用者

跟他們說清楚應該不用罰款的啦

老公婚前帶一個男孩我們又生一個女兒離婚孩子能判給誰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講,

孩子都會判給女方,

女方如果想找,就要向法院說明。

我媳婦二婚,我是初婚,她帶一個女孩。我們結婚又生了一個男孩才一歲,請問我們現在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5樓:原野茫茫

根據相關規定,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老婆二婚帶有一個女兒.我初婚生個女兒.現在她硬要離婚.我要我的女兒習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明明知道人家是二婚為什麼還要跟別人結婚?現在又想離婚。為什麼說明白點?

如果要判的話。她也有權利要孩子。你也要。

想明白一點再說吧。不要那麼快下決心。離婚這種事情不像社會說的那麼簡單。

如果還能和好的話,我希望你還是跟他在一起。

8樓:雅青

你老婆,因為孩子太小,要跟母親的,為啥要離婚?孩子都有了?

你好,二婚前女方已有一個男孩二婚又生了一個女孩才一歲半,現在女方想離婚婚,小孩該怎麼判?

9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才一歲半,肯定會判給媽媽。另外男方本身也不具有撫養孩子的能力。

10樓:常有才

你是代表女方對吧。

首先,建議你與你老公協商離婚,撫養權也都是可以在離婚協議上協商約定的。如果協商不成,並且非離不可,那就只能起訴離婚了。

其次,你若只是因為賭博、打人家暴離婚。首先要收集證據,證明他在賭博,證明他的家暴。比如報警後警察做的出警記錄和詢問筆錄,都是可以做為證據的。

最後,從情理上來說你與你前夫的女兒還是會歸你,1歲半的女兒會歸男方。但是從法理上來說,誰更有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誰就能爭取到撫養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二婚前女方已經有一個男孩結婚後又生了一個女孩女孩剛一歲半,現在女方想要離婚小孩應該判給女方。因為孩子還太小不能離開媽媽,再加上又是女孩一般都會判給媽媽。如果媽媽沒有經濟**或者主動放棄撫養權孩子就會判給爸爸。

12樓:機智哥

這種情況法律會酌情考慮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如果雙方都具備撫養努力,法律就會看哪一方在撫養與教育上更有優勢,總之,法律最終的判決結果都是以維護孩子最高利益的基礎上,做出最後的判決。

13樓:花花綠綠

可以的啊,婚前女方有一個男孩紙,其實問題並不大,只要自己心裡能夠接受,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太大的難題。

14樓:大豬和小兔很二

看男女雙方的經濟實力,對等情況下會判定歸母親,畢竟孩子太小。有兩種情況除外,母親已不具備撫養能力,或者男方的條件具備壓倒性優勢。

15樓:獨步天下

對於男方的情況,加緊離婚,孩子全要,因為跟著這樣的人不會好結果。你法院申請有證據證明男方的實際情況,法院會做出判決孩子你撫養,他出撫養費到成年,最好一次性給你。

16樓:葤茪壤邑

因這個女孩才一歲半,法律考慮孩子還未成年一般都會判給女方,而且男方賭博還打人更不可能把孩子判男方啦

17樓:頂天立地張大炮

離婚不是兩個人的事,也不是一句話的事,是一個完整的家庭碎裂,也是父母對子女不負責的一種表現,男人要有寬大的氣量,女人要有對愛的包容,扶養兒女成年再離婚。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兩個人離婚,孩子都要判給女方,因為男方每天賭牌,對家庭都沒責任心,那對孩子更沒有責任心了,還經常打人,這樣的男人就沒有能力養孩子呀,女孩才一歲半,肯定要跟著媽媽生活呀,所以上兩個孩子一定要判給女方呀。

19樓:心靈之音的空間

你好,按照女方照顧孩子原則,法律上應該是判女方,由男方給撫養費,因男方有賭博和打人,這兩條都不適合帶孩子,並且賭博和家暴,這已經是兩條構成婚姻破裂的原因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男方是不會要孩子的,就是判給女方男方支付撫養費,賭博成性的有錢給媽?

21樓:柳愛國的春天

我覺得應該判給女方吧,男方應該給撫養費。

22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應該判歸男方帶,女方應出撫養費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由倆個人自行解決,解決不了就經司法部門判,判給誰就誰撫養。

二婚離婚男方獨生子女,女方帶一女孩,這對男方獨生子女證有影響嗎

24樓:

通過你的描述,女方和前夫共同生育了一個女兒,然後離婚了。離婚後又生了一個男孩,然後判給男方了。那這個女的還是算生了2胎啊。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週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

現在你應該明白了哈?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影響,可以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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