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建立健全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性

2021-03-05 09:21:30 字數 5176 閱讀 3666

1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保障制度是**行使社會管理職能,通過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形式,確保社會成員基本生活和醫療水平,以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促進改革深化的社會制度。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社會保障制度對於提高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發展也日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時期,雖然整體經濟執行效率得以提高,但是社會就業、養老等問題也日趨突出,社會不穩定的風險也在增加。

因此,構建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現行社會保障政策已成為當務之急。

1 我國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

我國**歷來十分重視社會保障工作,社會保障的發展,大體經歷了3個階段:一是新中國成立不久,中國政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草案》,為城市國營及部分大型集體企業職工建立了涵蓋養老、醫療、工傷、生育、死亡等專案的社會保險制度。這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構築的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僅包括社會保險的部分內容,範圍相對較小。

二是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若干問題的決定》,對我國未來社會保障制度模式進行了明確,構建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基本框架,指明瞭社會保障資金由國家、工作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社會保障範圍涉及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群服務、社會強制性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住房)、個人儲蓄積累和以自願為原則的商業保險,使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靈活、有效、豐富多彩。三是在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條保障線,實行以「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兩個確保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工作。由此,一個**主導、責任分擔、社會化、多層次的新型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2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面臨的問題

新型的社會保障體系在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這一制度所處的特殊國情和時代背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現各種問題在所難免。

(1)覆蓋面狹窄。目前我國發達地區主要是沿海地區,已經開始在試著搞養老、醫療、低保等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享受養老保險的農村人口大約有6 000萬人。但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不到農村總人口的10%,至於失業保險等其他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均與農民無緣。

除此之外,當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並沒有覆蓋城鎮範圍內的全部居民,養老保險覆蓋人群約1.6億人,另有3億多人被排斥在外,失業保險的覆蓋範圍仍然較窄。隨著我國失業人口逐年增加,2023年我國城鎮職工失業率為3.6%,2023年為4%,2023年增加到4.3%,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達1 400萬人。截止到2023年全國有10 584萬人參加失業保險;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僅覆蓋全國約9 400萬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約佔城市「下崗、失業、待崗」總人數的30%。

還有相當多的私營企業、三資企業以及廣大的個體納稅戶沒有加入社會保障的體系。

(2)社保資金缺乏統一管理,**運轉處於無序狀態。現行社會保障制度是按地區和部門分開制定的,地區間條塊管理比較鬆散。社會保障**既有縣市統籌又有省級統籌,統籌形式多種多樣,統籌辦法各地自行確定。

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基本上處於分散管理的狀況,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由勞動部門負責;撫卹救濟由民政部門負責;醫療保險由衛生部門和職工所在單位負責。由於社會保障缺乏統一的管理,政策規定及籌資辦法也政出多門,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社會保險的收、支、管、用與政策制定於一身,沒有一個機制對它進行有效的監督,導致社會保障費管理不嚴格、漏洞大,社會保障資金運轉處於無序狀態。一些地方隨意提高社會養老統籌比例,大大超出國家規定的20%的養老保險繳費率,並且存在挪用、浪費社保**的現象,危及社保**的安全。

(3)收不抵支,資金短缺。我國社會保障費的徵收方式沒有統一規範,有的地方委託地稅機關征收,有的地方實行按地區、分行業徵收的辦法,也有些地方採取差額結算繳撥,還有些地方採取按規定協議繳費。各省市的社會保障專案多少不一,比例不同,又沒有法律的約束,因而徵收手段不硬,導致收費困難,欠費現象普遍。

2023年,我國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319億元,2023年達到近500億元。另外,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的時間短,而我國又人口多,底子薄,過去沒有積累,資金方面也存在著很大的困難。目前,企業的保險繳費負擔較重,養老保險平均為22%,醫療保險6%,失業保險2%,造成企業逃費欠費現象普遍。

企業效益差,迫切需要社會保險的保障,而社會保險制度的建成又需要企業的資金支援,這樣在社會保險與企業效益之間形成一種惡性迴圈。

(4)社會保障立法滯後。社會保障的特徵是保證低收入者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一定程度上具有強制性,這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同時也需要以法律為依據界定**各部門之間、**與地方之間在社會保障管理方面的許可權與義務、職工的權利與義務。但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法律體系還很不健全,由於立法滯後,在對社會保障方面發生的爭議進行仲裁或提請訴訟時,仲裁機構和法院難以根據權威性的法律規定對這類爭議和糾紛進行仲裁或判決,一些問題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職工的基本社會保障權利得不到法律保護。

(5)社會保障意識淡薄。在經濟轉軌時期,由於原有的保障體系的影響還未從根本上消除,對新的社會保障體系宣傳教育不夠。一方面,一些職工長期養成的依賴思想致使他們缺乏自我保障意識,不願為自己的生老病死積累資金。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領導對社會保障的理解也存在誤區,認為這只是企業行為,而不是**行為。部分領導從地方經濟利益出發,擅自挪用社保資金,彌補**經費不足或進行各種投資。由於全社會的社會保障意識淡薄,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程序緩慢。

3 建立健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措施

(1)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總體水平還比較低,城鄉差距、地區差距並存,不同社會群體間的保障水平差異過大,建立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大多數人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首先,擴大城鎮職工社會保障範圍,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養老保險方面。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應從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部分集體企業、個別私營企業、少數外資企業職工擴大到全體城鎮各類企業及職工。

這樣既可以促進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與企業職工在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方面合理銜接,為職工的合理流動創造條件,又可以為全體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提供保障。失業保險方面。由於國有企業改制、行政機構改革不斷向社會釋放富餘人員,新增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使我國社保體系面臨巨大失業壓力,失業保險的範圍應擴大到城鎮各級各類企業及職工。

醫療保險方面,應全面建立社會統籌醫療**和職工個人醫療賬戶相結合的制度。針對城鎮低收入者、生活貧困的居民,通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失業救濟、再就業補助結合,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其次,逐步推進農村社會保障,擴大基本保障覆蓋面。我國農村人口比重大,農村老年人口比重不斷上升,但目前大多數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全面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還不具備。經濟發達地區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有區別的、覆蓋全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為農村貧困人口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加大對農村衛生的投入,大力推行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展農村醫療救助,解決農村人口因病致貧問題。同時加強縣、鄉、村**醫療預防保健網的建設。

(2)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歷來由國家獨自支撐,給國家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隨著經濟發展,我國應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分別設計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附加養老保險、職工個人的儲蓄性保險,還應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和社會互助,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

有條件的地區試點發展私人養老、醫療保險等,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可以借鑑國外經驗,通過**的補貼、稅收優惠措施,促使非營利組織在補充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和社會福利領域裡發揮作用。

(3)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提高管理效率。在現行制度下,如何建立一個完善的機制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有效的監督,嚴格管理社會保障費等問題已迫在眉睫。對此,我國目前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借鑑國外經驗,確立由社會自治組織經辦社會保險的方式,實行社會保險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改變目前多頭管理的現狀。二是充分發揮財政在社會保障中的作用。在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和發展過程中,財政始終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財政參與社會保障管理,關鍵是要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對社保資金實行全程監督,加強對社會保障結餘資金的管理,保證這部分資金的安全與保值增值。三是建立社會保障服務網。利用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建立覆蓋全國的、統一的社會保障服務網路,實現現代化管理。

(4)多頭並舉,開闢新的籌資渠道。首先要硬化徵繳手段,擴大社保資金規模。目前,我國已有部分省份把養老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但普遍存在「稅硬費軟」的問題。

如果將社會保障費改為社會保障稅,既可以增強社會保障籌資的強制性,變彈性收費為剛性收稅,又可以降低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成本,擴大籌資規模。其次搭建社會保障新平臺,開闢新的籌資渠道。目前我國在養老保險制度轉換過程中,要將幾十年積累的鉅額債務在短短几年內全部消化,既無必要,更不現實。

而搭建社會保障新平臺是解決資金問題的一種新選擇。由於進入社會保障新平臺的人員目前大多是青壯年,通過這個平臺所籌集到的資金,可以在未來20~30年內用於償還歷史債務,等到這些人年老時,全國社會保障**已積累到相當規模,完全可以解決資金支付問題。最後對特定企業適時減免或加成徵收社保費。

當企業出現資金週轉困難或財政困難時,允許它們暫時拖欠部分社會保險費用,等這部分企業資金充裕時再連本帶息全部上繳,這樣做有助於其未來更自覺地繳費,還可以吸納逃費者加入繳費計劃並有利於其以後自覺繳費。但同時必須使惡意逃費者認識到,逃費的機會成本將遠遠超過期望收益,今後他們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風險。

(5)儘快完善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為了實現社會保障管理法制化,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加快立法建設。一是根據社會保障制度中各個具體專案的難易程度和實際進展情況先分項制定法規。

然後在制定單項法規的基礎上,再考慮制定社會保險法、社會福利法等,明確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之間的職責與許可權,使社會保險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加快社會保險**管理立法。規定**籌集方式、**渠道、各方分擔比例、**保值增值途徑等,保證社保**正常運轉。

三是健全社會保障的司法機制。要保證社會保障參與者的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能獲得相應的司法保護,對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以《社會保障法》為主體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以法律的形式確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體系的基本事項,明確公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和義務。

在健全法制的基礎上,加快完善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使人民在社會保障中真正得到實惠。

(6)加強宣傳,增強全國人民的社會保障意識。社會保障與全國人民息息相關,但由於歷史的或現實的原因,對社會保障的重視程度不夠,影響我國社會保障的改革,因此加強宣傳成為當務之急。一是克服依賴思想。

對國有企業職工加大宣傳力度,使其認識到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不再為職工的生老病死承擔全部費用,而是由企業與職工共同分擔。社會保障程度高低不僅影響職工的現實生活水平,而且會影響他們的未來生活水平。二是克服僥倖心理。

對於那些心存僥倖捨不得花錢買保險的人,從各個層面分析社會保障將給他們帶來的實惠,使他們對社會保障有一個新的認識。三是糾正部分領導對社會保障的誤解,確保社保資金的安全。

怎麼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是 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失業保險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 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社會保障的標準和水平,發展城鄉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事業。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 ...

什麼是社會保障?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包含哪些內容?請結合實際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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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目標。社會保障制

a試題分析抄 本題考查社會保bai 障制度du 的意義,注意區分社會保險zhi與商業保險。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保證社dao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的一種制度,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關係到我國改革 發展 穩定的全域性,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支柱。符合題意,選a。商業保險是建立在商業原則基礎上的,為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