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另人無緣無故打兩個耳光,可以按法律怎麼判

2021-03-03 21:31:32 字數 1691 閱讀 2588

1樓:塗秀榮桓巳

告他非禮。告他故意傷人。你要裝做倒地不起。

一個人無故打另一個人,打人的侵犯了被打人的什麼權?

2樓:匿名使用者

侵犯人身權。

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其中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肖像權等。身份權包括親權、配偶權、親屬權,榮譽權。

3樓:溝裡農家女

一個人無故打另一個人,

4樓:我是

威脅到他的人身安全,報警處理比較妥當

5樓:五行補丁

人身權,可以按人身傷害報警

被認識的人打了兩個耳光,在法律上怎麼處理

6樓:中原百國

嚴重不?嚴重就是民事糾紛,可以去派出所報警的!前提是嚴重要去醫院檢查傷勢的

無緣無故被人打,打人者應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10

7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根據打人的情節輕重、損害後果,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輕則處以治安拘留或者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打人者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8樓:bu吐泡泡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在處理毆打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時,和本法第9條規定的調解相結合,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治安案件,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9樓:戚廣利

被打不構成輕傷,就不構成犯罪。報案後,公安局應當進行治安處罰,應當進行10天——15日的行政拘留、罰款處理。

10樓:512的小九

如果打人者沒有緣由的傷害別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或是故意傷害罪,都是由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

警察無緣無故把人抓進去該怎麼辦無緣無故被一群人打了,現在警察還要我承認打人!應該怎麼辦?

首先,抄我可以明確的對你說,公安襲 機關不會沒有 bai原因 du沒有證據就可以隨便的zhi抓人!現在大家有dao個誤區 就是公安機關對嫌疑人 證人及和案件相關的人傳喚到派出所,就被人誤認為是 抓 其實,公民是有義務為公安機關處理案件提供證據的。傳喚不等於是抓人。1,一般警察是不會無緣無故就抓人的 ...

有兩個蟬,另蟬被裹住了,打一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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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給一顆糖,另人給你20顆糖,這兩個你會選擇那2 人給一

都選 20顆糖 換一種說法,就很容易理解了 跟異性來往,最重要的不是他有多好,而是他對你有多好。一個人如果條件很好,有一百分,可是這一百分之中,他只給你三四十分,或一二十分 相反地,另一個人也許只有七八十分,可是他卻是全心全意的對待你。那你應該選擇哪一個?一個是務實,一個是畫餅嗎?每天給一個人兩顆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