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當競爭可以判刑嗎?

2025-06-01 08:00:20 字數 2767 閱讀 1373

1樓:帳號已登出

您好!根據你問的觸犯了反不公升渣昌正當競爭法會判刑嗎。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 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梁拿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吵扒; (三)**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這是民事行為,充其量工商部門罰款,不是犯罪,不判刑。

不正當競爭會判刑嗎

2樓:楊子興

法律分析:需根據具體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不同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寬掘清二十二條 經營者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三條 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散告獨佔地位的經營者,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的,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慎前情節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被指定的經營者藉此銷售質次價高商品或者濫收費用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反不正當競爭怎麼取證

3樓:姜超

1、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權利人及侵權人均被定位為「經營者」,而相當多合法持有商業秘密的人並非經營者(侵權人則多數情況下確係經營者)。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僅僅「給經營者造成損害」,方能獲賠償。衝陪這對許多非經營的科研人員可能很不公平。

不難看到:世界智財權組織的「示範法條」雖然其他條款均與「企業」相關聯,唯獨商業秘密保護這一條就不僅僅與「企業」相關了。這種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處理方式,比大家所習慣的「伍判老一刀切」要更可取。

2、兩個國際組織的「法條」與協議中,對受保護的要件均只提到「不為公眾知悉」、「有商業價值」及「權利人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三個條件。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在此之外,還提出了「具有實用性」。由於有了這一項額外的條件,一切尚處於理論研究階段的開發資料,如被人不經許可拿走是受不到中國這部法保護的。

在實踐中,「理論研究階段」可能與「實際應用階段」只有一步之遙,而前一階段可能花的時間、精力與資金更多。專利法要求腔公升「實用性」並不過份,因為它是一種「強保護」。對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給予的「弱保護」也要求「實用性」,就過份了,就失去「兜底」或「附加」保護的意義了。

自上一世紀末開始,中國法院已經遇上了只差一步就進入可應用階段的科研資料被拿走的官司,卻使法院「依法」無從判決。兩個國際組織為什麼只要求三個條件,確實應從理論上,結合中國司法實踐認真研究。

3、中國《刑法》1997年的修訂增加了智財權保護專節。這應當說是乙個進步。但這一節卻不設在「侵犯財產罪」一章中,至少佐證了我當初撰文提出「國內許多人並不認為智財權是財產」、「只重有形財產不重無形財產」等等,並非無中生有。

不過可以姑且不論這些。

4、兩個國際組織的法條與協議均要求有關主管部門按程式獲得企業商業秘密者,負有保密義務;尤其禁止從主管部門那裡將商業秘密流入商業渠道。中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卻偏偏把這一部分「漏」掉了。而在中國的誠實經營者,實際上比在有些外國更加關心主管部門是否會利用其職權從事這類(或其他類)不正當競爭。

反不正當競爭到哪一步會承擔刑事責任

4樓:周業懇

應該稱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主要是如侵犯商標權嚴重構成侵犯商標類犯罪、商業賄賂嚴重構成賄賂類犯罪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經營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拿納知名商行鄭品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銷售偽劣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經營者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消帶沒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什麼是反不正當競爭?

5樓:趙術全

法律分析: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弊薯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褲卜辯,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胡缺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誰有權監督檢查不正當競爭行為,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督檢查部門,在監督檢查不正當競爭行為時,享有下列哪些職權?

1 行政主管部門 2 行業協會自律組織 3 公眾依法投訴舉報 4 社會社團群眾組織 監督檢查部門在監督檢查不正當競爭行為時,享有四種職權,即詢問權 查詢複製權 檢查權和處罰權。1 詢問權。監督檢查部門有權按照規定程式詢問被檢查的經營者 利害關係人 證明人,並要求其提供證明材料或者與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

不正當競爭包括強買強賣嗎

什麼是不正當競爭 法律分析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 平等 公平 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攪亂市場次序。削減市場功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表現在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性,首先體現在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競爭秩序混亂,造成不公平競爭。他削弱和窒息 了市場經濟競爭機制的應有的活力和作用,嚴重阻礙了技術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其次,對其他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