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邰婷美姚敏
在這種情況下,傳送資訊給您的丈讓襪夫可能會沒有回應,因為他可能已經決定不再與您聯絡。但是,您可以嘗試以下資訊,以便表達您的感受並嘗試與他建立聯絡:
1. "親愛的,我們已經分居兩年了,這個決定是你提出的,但我還是想跟你談談。我希望我們能夠坐下來,面對面地談談,看看我們是否可以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
你一直不與我聯絡,這讓我感到非常沮喪和失望。我希望能夠聽到你的想法和感受。"
2. "我知道我們之間可能存在很多問題,但這些問題不是不能解決的。我們有兩個可愛的孩子,他們需要我們共同的愛和關心。
我希望我們能夠共同面對這些問題,為我們的孩子提供乙個更健康和穩定的環境。"
3. "我知道你可能很忙,但我希望你能抽出一些時間來跟我談談。我們需要交流和溝通,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我希望我們能夠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孩子共同努力。"
4. "我非常關心我們的孩子,我希望他們能得到我們的愛和關心。我知道你耐耐可能有些困惑和擔憂,但我希望我們能坐下來,共同**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相信我們一定能夠找到乙個解決方案,讓我們的孩子重新擁有乙個完整的家庭。"
希望這些資訊能夠讓您的丈夫產生一些回應,並願意與您坦畝激共同**解決問題的方法。
和老公兩地分居,他幾乎不給我打**不發資訊?
2樓:相依為命的開始
他心裡沒有你 也許在那邊早有了別的女人了 在就是不想和你過了 就這麼現實。
3樓:網友
你男朋我友操別的女人呢。
4樓:網友
你作!你打給他就是了。
和老公分居快一年了,我們彼此從來沒有聯絡過,我提出了離婚,不要孩子。不要財產,他卻給他家人說,等他
5樓:擺地攤___賣迷
孩子是無辜的 不要20年後悔了兩代人 能和解和解 就算為了孩子。
6樓:爽朗的秋色正濃
乙個母親怎麼會不要自己的小孩。寶寶不可愛嗎?你忍心寶寶失去母愛,落入後母的毒手嗎?
7樓:只記今朝
不要,那樣你會很丟人,建議一走了之。
和老公異地分居我在家帶孩子乙個月見一次面,不主動聯絡我,不打**不發資訊,乙個月聚一次還要分開睡?
8樓:浮振翱
基本含義。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係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並各自建立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通常情況下,即使夫妻雙方仍然同住於乙個屋簷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這種情況如果滿了兩年,那麼在法律上即可認定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可通過自願協商或法庭判決的方式對財產分割、配偶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等問題作出安排。
自動離婚。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在我國,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記條例》頒佈以後,男女婚姻關係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解除婚姻關係的合法途徑有三條:
一種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均是公民個人婚姻狀態的法律憑證;
一種是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即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係;
還有一種是非常態的,即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係自然終止。
那為什麼還會有「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就自動離婚的說法呢?」,這種說法源自何處呢?依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是《婚姻法》明確列舉的,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幾種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種情形必須由人民法院來認定並通過判決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關係,上述「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就自動離婚」的說法,是對法律的誤解。
詞語概念。基本解釋。
1. [live apart]∶一家人分開生活。
2. [limited divorce]∶現多指保留夫妻關係而不共同生活。[1]
引證解釋。1. 分別居住。
南朝 梁江淹《娼婦自悲賦》:「度九冬而廓處,遙十秋以分居。」《廿載繁華夢》第二八回:
雖分居各處,周庸祐也水車似的腳蹤兒不時來往。」***《關於科學和教育工作的幾點意見》:「對於那些與愛人分居兩地的業務骨幹,要優先把他們的家搬來。
2. 分析家產,各自過活。
老舍《四世同堂》四六:「我們哥兒倆分居另過,誰也不管誰的事。」 老舍 《黑白李》:「因為要分居,所以和老二吵,借題發揮?
9樓:燕趙風人
你老公太任性、自私。還是想想沒孩子以前,多瞭解原因出在**。兩個孩子離婚對孩子、母親傷害很大,建議還是補救,你們現在基本沒有生活,錢不是主要條件,不要太計較,還是看看你們的感情能否修復,最好你們還有孩子經常生活在一起。
離婚是最後的辦法。
10樓:逍遙書生在青島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女的關鍵要學會用甜言蜜語,哄男人。
要哄的,讓男人高興。這是女人最重要的。那樣他就會主動和你聯絡。
主動關心你。主動和你在一起睡。一定要學會哄男人啊!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
11樓:及妙菡
他對你顯然是沒有感情了,你在他身上也得不到一點愛,還守著這份名存實亡得婚姻幹什麼,你就不該給他生孩子,在他眼裡你就是給他生孩子的機器,根本就沒愛過你,現在有兩個孩子想離也有點費勁。
12樓:網友
很殘酷,很現實的問題,,你在老公心裡,已經沒有愛了,好好的溝通一下,如果不行,婚姻再繼續下去,沒有意義,和幸福的,慎重考慮後,做出決定吧!
13樓:網友
這個問題問的有點悲哀了,個人覺得吧,這個男人不是乙個值得依靠的人,對你對孩子都缺少該有的責任和擔當,一般情況,乙個男人在外工作時間久了,都會想家,想孩子老婆,主動打**問問情況,關心關心家裡情況,回家後都會帶老婆孩子出去玩玩,補償下,甚至為了老婆孩子選擇回家陪伴,而他完全沒有,可能只是關心自己,所以這樣的婚姻沒太多必要留戀吧。乙個不關心你和孩子的人,再卑微估計也挽回不了吧。
14樓:網友
兩個人過日子,需要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如果說兩個人之間有了隔閡不主動聯絡處於分居狀態的話,說明這段感情有了一定的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15樓:aomr悅
感覺你老公外面有事就算沒有事心裡也另有打算,所以才會對你冷淡。你先觀察一段時間再說。如果他真的外面有事,你就要保護好自己和孩子,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16樓:鞏英沅
這裡便是有問題的,這個問題是很嚴重的,有可能你老公已經厭倦了這種婚姻生活了,再有乙個可能是你老公生理上出現了問題,你要從細節上多觀察他,在生活上多關心他,他不和你通**你和他多聯絡,只要你老公沒有外心,一切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總之婚姻是不容易維持的,尤其你們有了孩子更要珍惜。
17樓:網友
沒有得過了,很明顯他已經開始討厭你了,不行就分開吧,這樣的日子不好過。
18樓:桃李滿天下他爹
是你丈夫的很多觀點都不正確,但是如果你一直妥協,可能他會習慣於你的妥協,根本不會從你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你必須好好的和他溝通一次,看怎麼調解你們的關係?,
19樓:樂聰樂健小伴侶
這個和單親基本上沒有什麼區別了,至於過不過,要看自己的選擇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認清現實,換乙個新老公,也許不那麼體會你的辛苦,起碼也關心你問候你和你朝夕相處,你會開啟新世界的大門。
21樓:55雨秋
你們這樣的夫妻關係是要分的節奏耶。你老公對你始終採取的是冷暴力,真不明白你們當初是怎麼走到一起的?!作為乙個女人,在婚姻生活中不被老公呵護、疼愛和重視,就等於失去了依靠和安全感,你們的婚姻生活除了子女再無共同性可言,除了乏味就是孤獨、寂寞、痛苦的折磨,結束不幸的婚姻才是明智之舉。
祝你早日迴歸自我,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22樓:來自水杉王正經的尼莫
名存實亡的狀態,你就是乙個人在撐,如果可以就這樣吧,為了孩子你只能如此了?
23樓:網友
我很同情你,可憐你,同時,我討厭你丈夫這種男人。我感覺沒有繼續和他過下去的必要。
24樓:天才小融融
你的婚姻應該出現問題了 你老公應該有問題了 對你的所作所為 不是乙個丈夫對妻子的做法 你要好好考慮一下你的婚姻了。
25樓:乙個無主見流浪漢
這個最好的辦法就是馬上結束異地分居。捨得捨得,有舍有得。你過去他那邊,或者讓他回來。
26樓:用簡
你們婚姻出問題了,他對你根本就沒感情,還對你冷暴力,除了你給他生了孩子,你現在什麼也沒有,基本上是無性婚姻,就是賺的錢也不給你管,你們倆目前也很難溝通,因為他對你沒感情了。你們過的是兩地分居生活,他發生了什麼,你一點也不知道。乙個月見一次面,他也是為了看孩子。
你還是要和他談談,以後日子怎麼過,他如果還是這樣,你們的婚姻也就到頭了。生活在冷暴力、無性婚姻的人就是精神摧殘。因此你還是儘快結束這段婚姻最好。
因為現在的婚姻你沒有一點點的幸福感,時間久了你心裡都會出現問題。祝你幸福。
我和老公異地,兩人已經分開兩個多月了,他從來從來不主動給我打**,也不發資訊。我給他發資訊他也很少
27樓:藝吧頂貼組小脂
因為你老公在異地,那麼毀散他從來不主動給你打**,乙個是工作上的原因,比較忙,所以他雀餘唯身心疲憊的也沒有時間跟你互述衷腸。
因為是異地,所以你對他可能產生了很多不信任感,沒有安全感,也沒有自信心。總是疑神疑鬼的,總覺得他在那面是不是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情。
其實我覺得你大可不必要去想這些的,該發生的事情總會發生的,不該發生的事頃培情永遠都不會發生。要對你老公多一些信任感,不是說他不給你主動打**就不愛你了。也可能你老公在異地乙個人待著比較心煩吧,再加上工作方面的原因,所以很少去想這些事兒了。
所以夫妻之間就要互相理解一些,這樣感情才能更加長久。
28樓:寂寞傻瓜
那你老公可能對你失去興趣了,或者外面有人了。
你好,我和老公已經分居兩年了,有乙個男孩,已經兩年沒聯絡沒見面,他一直躲著不見我,他家人說他在外...
29樓:網友
相關法律。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內在本質,是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的根本區別,也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準。[5]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決定了夫妻一方舉債借款必須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應當以符合夫妻共同債務性質為前提條件。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通常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於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6]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扶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這其實就限定在日常家事**所負債務範圍內。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妻之間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權,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關財產方面的重要決定,應當經另一方同意。將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限定在日常家事**或者「為夫妻共同生活」範圍內,也符合世界各國立法規定。《日本民法典》第761條規定:
夫妻一方就日常家事同第三人實施了法律行為時,他方對由此而產生的責任負連帶責任。但是,對第三人預告不負責任意旨者,不在此限。」《法國民法典》第220條規定:
夫妻各方均有權單獨訂立以維持家庭日常生活與教育子女為目的的合同。夫妻一方依此締結的債務對另一方具有連帶約束力。但是,依據家庭生活狀況,所進行的活動是否有益以及締結合同的第三人是善意還是惡意,對明顯過分的開支,不發生此種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1. 夫妻共同債務 .華律網.2010年05月11日你可根據你的具體情況,參考有關法律,並且諮詢當地司 法 部門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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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我這樣想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啊。和男朋友講一下,你想看孩子。相信他愛你肯定能理解你的思子之心。而且早晚要面對的事情對吧。和他溝通一下,看看他什麼想法。如果他很支援,那就和他研究一下,怎麼把孩子接出來玩一次。要是他有想法,那你得先撫平他的情緒。你既然已經有了男朋友,就不可能再回頭了!那麼就得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