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被執行人,案件是否可以放棄執行?有何依據?

2025-05-29 08:20:26 字數 4332 閱讀 1484

1樓:帳號已登出

不可以放棄執行。如果執行局找不到被執行人,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 被執行人的失蹤逃不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當事人必須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洞李事判決、裁定。 一方不履行顫顫桐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執行人執行茄坦。 調解協議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2樓:少林小燈泡

如果找到該資金,即使沒有人存在也可以執行。 不能執行的原因肆早基一是找不到財物,二是法庭上的人不作為。 這兩種情況都很常見。

很多情況下,你睜陵要調裂謹查對方是否有財產。 等所有的證據都準備好之後,法庭就會執行。 因此,這是近年來關注的焦點。

3樓:f但是

當然是可以的,但是不建議這樣做;因為一旦放棄後續就不能再恢復執行了。

4樓:小白家美食

如果是民事糾搏告紛,找不到被執行人的話,一般會找到被執行人的直系親派豎屬來進行執行,如果基羨明實在找不到,會進行暫緩。

申請人放棄其中乙個被執行人

5樓:劉浩鵬

法律分析:第一類,放棄連帶保證人,就未履行部分要求法院只執行主債務人,此類情形一般從法律上沒有什麼分歧,至於實務中執行法官的做法後面集中表述。

第二類,放棄主債務人,就未履行部分要求法院只執行連帶保證人,第一種觀點認為,申請執行人放棄對主債務人的執行,意味著放棄全案的執行。同時段缺,由於申請執行人放棄對主債務人的執行,導致未履行部分連帶保證人不能行使追償權,所以連帶保證人不應再履行主債務人未履行部分,卜野應該終結執行;第二種觀點認為,連帶責任在執行中其地位是平等的,申請執行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擔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也可以不要其履行判決,申請執行人有選擇的權利,故連帶保證人仍應要履行主債務人未履行部分的義握弊辯務,其不具有當然的執行豁免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沒有任何財產,中止執行後,難道就完事了嗎?會進入失信名單嗎

6樓:茲斬鞘

不是,不會。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其中規定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這份決定還規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一般為二年。對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年至三年。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刪除失信資訊。

7樓:墨汁諾

不會進入黑名單的。

但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會被列入黑名單,而這裡的黑名單指的是失信被執行人,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黑名單。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8樓:好網中律科技

法院裁定中止執行之後,只能等被執行人有了執行能力,再恢復執行。同時法院應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

相關法律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並提供適當擔保的。

9樓:永夜

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如果法院查詢了,你可以提供財產線索也可以向法院懸賞申請執行,這樣就像公安局抓犯人一樣,把執行標的的百分之10作為獎勵給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執行完畢以後。

10樓:可靠的

這個只是中執行,等被執行人有任何財產的時候還可以申請繼續執行。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被執行人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中止執行只是針對無法執行的權宜之計,不影響在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隨時恢復執行。

申請執行人有權要求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讓他徵信受損,出行受限。

12樓:律政新人

您好,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一般就中止執行了,法院也會採取措施對債務人進行限制,如凍結相關賬戶,列入失信名單等。

13樓:維納斯之幻翼

他肯定會的,所以要遵守準守敬做乙個熱心好公民。

14樓:顧梔清涼

一般在網上有乙個三個月的點結案的期限。而在這個期限內,要想點結案,被執行人是首先必須要上失信限制高消費名單的,被執行人如果沒有財產,這個案子一般就會終本執行。也就是終結本次執行程式。

終本執行並不意味著就完事兒了,如果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申請執行後找不到被執行人及可執行財產,法院讓終止執行,該怎麼辦??

15樓:楊振軍

申請執行後找不到被執行人及可執行財產,法院讓終止執行,該怎麼辦??一、民事訴訟中因發生法定事由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中止執行或終結執行,如果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1、如果確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那法院就會終止執行。

2、如果發現了被執行人取得了新的財產,可以再向法院申請。二、法院不去查詢被執行人的資料是因為在民事訴訟中,一般是誰主張,誰舉證。法院是中立地位,除非經一方申請,不會主動的收集證據。

三、法院終止執行是合法的,法院作出終止執行後,應當時刻關注被執行人極其財產的去向,已經發現被執行人行蹤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隱匿的地點,首先要收集相關證據,有了相關證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四、民事訴訟的原則是誰主張誰就負有舉證責任,所以,要求人民法院執行被告的財產,必須有相關被告具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五、如果被告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可執行的財產被隱匿,尚未發現,都必須有申請人提供相關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據,除非申請人本人依法無權調取的證據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調取外,都必須由主張權利的申請人自己收集並提供證據。這樣解釋好理解嗎?

被執行人躲臧,法院找不到被執行人怎麼辦?

16樓:膽扇下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被執行人找不到怎麼辦法院執行的時候,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的,仍可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 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什麼是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在法院對於一民事 訴訟 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 判決書 上所規定的 賠償金 額而被 法院強制執行 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 強制執行 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區別在於失信二字被執行人:

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如:

惡意隱匿、轉移財產,採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至採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徵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無法辦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費等。而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後,就和一般人相同了,並無上述失信人員要承擔的失信後果。

申請執行人放棄對其中乙個被執行人的執行

17樓:張瑩瑩

法律分析:你們是共同的申餘磨請物巨集執行人嗎,如果是那麼其中一人的放棄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罩毀冊院申請執行。

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失信被執行人員可以辦護照嗎

申請護照時,如果發現是失信執行人員,是不可以辦理的。即便是在被執行之前,已經有了護照的,被法院列為失信執行人,護照也會被取消掉。失信被執行人能辦護照嗎 法律分析 具體視情況而定。對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人員,都不準其出境,並可以作廢其證照。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勝訴後,執行局執行不了,被執行人該怎麼辦?

如果被執行人沒錢。至於是否真的沒錢,這個不好說。但從法律表面形式來看,那肯定是沒錢的。這種情況確實沒有辦法,法院最後也是以無財產可供執行終結本次執行程式。以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對於法院來說,窮盡手段沒有發現財產,或財產無法執行,那執行方面也就沒有辦法。當然,我們法院...

失信被執行人還可以競選村主任嗎?

被執行的失信人員不可以競選村主任,因為你連人最基本的信用都沒有了誰會信得過你呢?誰會知道你會不會辦事兒會不會為自己謀福利以權謀私呢?失信被執行人,是有權參加村幹部競選的,因為失信被執行人只是有經濟方面的糾紛,其政治權利並沒有被剝奪,所以是可以參選的。失信被執行人,是有權參加村幹部競選的,因為失信被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