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分手後玉鐲要還回去給他父母嗎?

2025-05-15 16:01:01 字數 6505 閱讀 1743

1樓:帥氣的小宇宙

對方父母給你還是要還回去的,畢竟父母是給未來兒媳侍蘆搜婦,而且比較貴重,你既然做不成兒媳婦譁扮貴重的物品還回去比較好。小物老歷件不太貴重的可以留下。

2樓:另乙個

你好,玉鐲你有權不伏滾搏歸還的。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缺祥十八條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贈與戒指、服飾、包包等這些禮品,一般認為一經交備衝付即完成贈與,贈與人要求返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此外,對於吃飯、看電影、旅遊日常花費,發紅包(如等特殊金額),都屬於戀愛過程中的一般性正常支出,一旦花費不可再要求返還。

3樓:瑩瑩絮語

看玉鐲是以什麼方式送的。

如果不涉及到訂吵睜婚或者結婚彩禮。

內容,只是互相交換的見面禮應該是可以不用還的。

2. 看玉鐲的價值。

如果**非常高或者對對方家庭有重要意義,比如有些公升宴歲家庭是喜歡送一代一代傳下來的首飾,這種建議還是祥螞還了好。

第一次去男朋友家他媽媽給了我乙個玉鐲,後來因為其他原因分手了,我應該怎樣處理玉鐲?

4樓:網友

還給對方吧,把你的捨得與不捨得的,都連同這些禮物一起打包好,寄給你曾經的他,讓禮物的消失帶走你的記憶。如果是對方不接受,不收包裹。你又是真心不看到,那就把一些能排的上用場的禮物捐贈出去吧。

讓它們給災區的人民帶去一點實際的用處,即有意義,也讓你少了「見面」的煩惱。

若要是一些非常值錢的禮物,譬如貴重的首飾之類。這樣的禮物還是還給對方比較合適,如果對方不收。可以還給他的父母親,長輩都是比較理性的,他們知道輕重,會收下的。

一些只有紀念意義,沒有任何實際用處的禮物。狠心一點,就當做垃圾扔掉吧,愛情不在了,它們也失去了價值,也就垃圾一樣了。扔掉垃圾禮物,也把他從你心裡扔掉。

不要把曾經的愛情信物,隨便送給身邊的朋友。扔掉,捐掉都比送給熟悉的人好。熟人知道你的愛情歷史,再拿著你的禮物,每一句無意的話都會戳傷你的心,電視劇集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把禮物埋藏存放起來。我們不要這做,你埋藏了禮物,心是埋藏不了的。感情只會永遠在你心中,讓你繼續痛苦,分了就斷個乾淨,不要保留禮物,存有幻想。

5樓:關注寶兒

這隻玉鐲或許是你前男友的家傳寶物,既然分手了,就還給他。

6樓:網友

他媽媽給的玉鐲,如是特意在市場上給你買的,就先在你那裡放放,如果是他媽媽祖上傳下來的,管它值錢不值錢,要想乙個妥當的方法還給別為好,免得人家心中不悅,你自己也踏實呢!

7樓:深海不吱

最好的方法就是退還玉鐲,畢竟這個東西比較貴重。另外拿人家手短,分手後還拿著這個鐲子,很容易被別人說閒話。

8樓:網友

還用想嗎,既然不談了,意味著以後再交往就是普通朋友了,幹嘛還拿著人家的貴重物品,我說趕緊退回給人家,省得人家心裡犯嘀咕,影響你的形象,不要想貪圖別人的東西,不是自己的再好再貴重也是不削一顧。

9樓:網友

假如是我,我是不會要的,還給男方或者賣掉,決不會留在身邊,過去就讓它永遠過去。

10樓:此時無少

其實我覺得這個玉鐲子對方沒有要回去的話,自己留著也沒什麼。

11樓:遊走天下

這個最好還是還回去,男方給的東西無所謂,但是男方長輩給的,最好還是還回去,那是因為男方的人情才收到的。

12樓:姐姐1998現在

這個時候其實你應該該還的,畢竟說這個是有一定價值的,他要不要是另乙個方面,但是你要還。

13樓:網友

不用那麼著急。先放放,如果對方要,就給他,不要就拿著。也不佔位置。如果過幾年之後可以去看看鐲子值不值錢。如果值錢就繼續放著。如果不值錢就隨便處置吧。

14樓:溫情利卅

還回去。因為這個月主要是男朋友的媽媽給你的,現在你們倆既然已經分手了,那麼就不能再要人家媽媽的禮物,因為媽媽的禮物與其它的禮物是不同的,媽媽把你看成了準兒媳才給了你這個禮物。

15樓:淺笑一世無邪

還回去。沒準是人家的傳家寶。

16樓:網友

最好還是還給她媽媽,老人家的東西都很不容易。

17樓:鈻斥劉謂銖

手鐲是傳家寶就還了吧,要是他媽媽特意買給你的就算了。

18樓:洛白川

在我看來畢竟是對方的母親給的,如果不是有什麼特殊含義的話,對方也沒要就可以自己留著。

前男友第一次到家看望家長時買的東西,分手後要還給他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什麼東西了吧,如果是特別貴重的東西,我覺得還回去比較好,如果是一些水果什麼的,就沒有必要換了。

20樓:天下烏鴨

我覺得只是幾百的就算了,畢竟分手後還是朋友嘛,幾千幾萬的就還給他吧,你不是這樣虛榮的人,也體諒他交個女朋友的不易,相互理解吧!

分手後要不要把前任送的禮物還回去?

21樓:哭過的丨天空

如果是比較重要的東西還是還回去比較好,如果不貴重就自己扔了唄,或者看自己心情如何,我和我前任分手之後,我就把他送的貴重的東西全部寄給他了,因為不想和他見面,見面太尷尬了,所以郵寄是比較好的方法,我當時也想過要不扔了算了,可那個禮物實在太貴了,是一套純銀的首飾,有耳環,項鍊,手鐲,戒指,足鏈,我們平時買一樣可能不貴,可是一套的**也要好幾千了。

而不貴重的我覺得沒有必要還了,像我前男友送給我的一雙鞋子,還有一件衣服,這種我都穿過的東西,還回去也是扔掉,他總不可能自己穿或者留給自己的女朋友穿吧,橫豎都是扔,你幫他扔了他估計還會謝謝你,不過他要是問你要錢,你就給唄,就當自己買了一件不喜歡的衣服。

22樓:ii十一

這要分他送你的是什麼禮物了,如果是很貴重的話,當然是要還回去了呀。如果是平時的一些小禮物什麼的,根本沒有必要,如果你這個時候還給他的話,他肯定還會覺得你是想跟他藕斷絲連,繼續保持關係。

其實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我有乙個好朋友,就是她和她的前任分手的之後,就把之前前任送的所有的小禮物什麼的全部都還了回去,還寫了一封信,說我們再也沒有關係了,一切和你有關的東西現在我全部都要還給你。

然後那個男生就說你這些東西給我也沒有任何意義,你本來就可以直接丟掉,還給我,又有什麼用處呢?哪怕我看到這些東西我也不會想起我們曾經的美好。可能他當時說的話並沒有這麼決絕,但是我朋友理解出來的就是這麼個意思。

她說什麼鬼,我怎麼可能想跟他藕斷絲連,我只不過是想把那些東西都還給他而已,我不想要留有任何和他一起有回憶的東西。我說你心裡的確是這麼想的,可是在他看來你不過是找個機會想要再跟他見最後一面,跟他說句話而已。

或許對於我來說我也會像他一樣理解的。的確是這樣,如果真的是一些小東西什麼的沒有換回去的必要,你自己直接丟掉就好了。但是如果是很貴重的東西的話,就一定要還回去。

比如說當你在特別不開心的時候,他給你買過貴重的禮物,比如說送你乙個手機,或者說送你一部電腦,這都是很有可能的事情。這些禮物,你當然要還回去,不然你拿了人家這麼貴的東西去跟人家分了手,我覺得總是有點說不過去的。

假如是人家的傳家寶,或者是鑽戒什麼的東西,當然更要還給人家啦,你拿著這些東西還有什麼用,以後你也不會戴,還不如還給人家,讓人家拿去當掉,賣個好價錢。

23樓:我愛的人朱雪瑾

分手了之後,想把禮物送回去的念想,可能是因為心裡因為分手而難受,以為自己把禮物送回去,就不會太難受,可是不太可能,我也是過來人,我知道這種感受,說不清道不明,迴歸到問題本身的話,禮物不要送回去了,我跟前任分手之後,我的乙個手鍊讓他那裡,我沒有再要回來,送出去了就不要太糾纏最好,想前任了可以看看禮物,懷念那個曾經,觀念那個為前任不顧一切勇敢的自己。美好的回憶。

我的建議就是,禮物留著吧,是屬於自己曾經的美好。

24樓:黑影步

王力巨集有首歌裡這樣寫道「情人總分分合合」,是啊,感情之事向來說不準容易分分合合,今天我們花前月下海誓山盟非你不可,明天我們就橋歸橋路歸路互不相識了。前段時間網上有個新聞是,男子分手後問倩女朋友開了乙份賬單,上面詳細記錄著戀愛數年來的每一筆支出。這就引出來乙個問題,「分手後要不要把前任送的禮物還回去呢」。

不通事情不同對待。我們姑且按下面幾種不同的情況給出建議吧。第一種是清清白白型。

就跟上述講的實力一樣,兩個人在感情裡把每一筆支出算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們很難去評價這種型別的感情值不值得,畢竟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清清白白型的在感情裡相對容易產生疲憊。

我有一位朋友,她和男朋友出去每一筆支出,包括坐公交,超市買完東西的購物袋,都算的清清白白當天轉賬,精確到支付寶的後兩位。彼之蜜糖乙之砒霜,她開心最重要。後來朋友和她男朋友異地,兩個人分手時也像這些支出禮物一樣,清清白白斷的乾乾淨淨。

第二種是相互交融型。

這一類的情侶在周圍的朋友裡佔的比重最多,常見的習慣就是這次出去你買的電影票,我買了可樂爆公尺花,那下次我來買電影票,可樂爆公尺花歸你。這類的情侶往往在送禮物時和他們支出會處於相同的習慣,不會送太貴,在你的能力範圍之內,你回送的禮物價值相當。

兩個人分手時前任送的禮物,這種情況下因為價值相差並不算大,所以還不還看個人了。你想和這個人斷的清清楚楚,當然可以送回去。如果收到的是口紅之類的東西已經用了,送不回去,你可以把相應的錢還回去。

當然這種做法有時會使對方不太舒服。綜上所述,前任的禮物還不還要看你們平時的支出方式、禮物的貴重使用程度和你的態度。

分手後男友媽媽送的東西要還回去嗎

25樓:

應該還。特別是貴重的,戒指項鍊一類的。

別在分手時顯得貪財對自己不好。女生要有骨氣。

26樓:親耐di友友

送不送是看你自己的。我覺得你沒必要再送回去了。既然是送給你了,而且不是什麼貴重物品。也就沒必要還回去了。

27樓:網友

沒有必要了…見面也只是尷尬。太貴的重的還是拿回去吧。《金銀珠寶》衣服就算了。

28樓:網友

你自己不用還的要是他主動問你要就扔給他好了,這樣道理還是在你這邊的。

29樓:光榮二區小保安

他家要就還,不要就不還了啊。

30樓:相思湖的思念

還一些貴重的,代表自己不是貪財的人,留一些普通的,證明自己領下那份情。

31樓:環陽飇

沒必要還的,送給你的就是你的,還回去會傷人的。

和男朋友分手後,他或者他的家人送的東西要還給他嗎?

32樓:泉彗揭之

茫茫人海中兩人從相遇,相識,相知,或是相親相愛,這就是緣分,緣分無需等待,緣分是人爭取的,是人創造的,只有懂得努力創造緣分的人,才是最理智的,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在緣分來的時候,抓得住它,珍惜它呢!緣分是美麗的,緣分和愛情一樣,是個古老的話題,同時緣分也需要精心呵護的,緣分不是詩,但它比詩更美麗,緣分不是酒,但它比酒更香濃。愛是不分距離不分地域的,在緣分的天空裡,緣分並不是永遠都不會遠逝的,珍惜你的緣分,善待你的愛情。

莫等失去空遺恨。

33樓:快樂點噢耶

和男朋友分手後,他和他的家人送的東西可以還給他的。

跟她分手之後要回給她的東西!有錯嗎

34樓:今天過不過

這個問題沒有絕對的答案,要看雙方對待對方的態度,心意,以及分手的原因等等,其實感情的事情,本來就不是很理性,可量化的,所以,原則上說,只要法律允許的,有依有據的,都可以去做,在你的陳述裡,你只說了你對她得心意,但是說實話,很缺少你們倆之間的現實關係的描述,而且,感情,友情,愛情,都絕對不是有付出必有回報的,甚至包括親情也是如此。

你應該做的,是靜靜地問問自己的內心,分手是不是對她好,對你好,對雙方都是種解脫?

分手的原因是什麼,是確實因為雙方在性格,習性,家庭環境,社交圈子等等方面不合,還是因為一方的品質品格有問題,甚或根本存在著欺騙?

在考慮這些問題的時候,真的需要冷靜和客觀,認真的審視雙方,反省自己,不要僅僅因為不甘心不情願而糾纏,那樣,不僅是折磨對方,也是毀滅自己。

有了以上這些話,其實你也可以看出我的意思:東西是否要回,其實取決於分手的原因和你的心態,不能一概而論,不同的人,處理方式肯定不會一樣,沒有對或錯。

補充兩點:一,你之前送的,算是貴重物品,而且是以定情信物為緣由送的,所以在分手後這女人竟然不願歸還,於情於理,她很不應該。

二,在法律上,籍由感情,婚戀緣故贈與的貴重物品,可以通過調解或訴訟要回,肯定的。

再次補充:看到樓主的補充資訊後,稍微有點擔心,因為實際上,問題已經不是感情糾紛或者應不應該要回來的問題,如果對方已經明明知道這個鐲子的價值而藉口不歸還,那很明顯已經近乎欺詐了。所以建議樓主儘快以堅決的態度和強硬立場索回鐲子,必要時可找友人協助。

如果仍有問題,那就就快走訴訟的途徑,但是在走訴訟途徑時,要有理有據的整理出對方涉嫌謀取,詐騙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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