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結婚後,如果老公把錢交給父母管理,這些錢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
1. 如果這些錢是夫妻共同賺取的,但老公將其交給他父母管理,那麼這些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如果這些錢是老公的個人財產,那麼在結婚後,這些錢仍然屬於他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公將錢交給他父母管理,不會改變這些錢的屬性。
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下,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以及如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所以,如果這筆錢是夫妻共同賺取的,那麼它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老公將錢交給他父母管理,這筆錢的屬性並沒有改變。然而,如果這筆錢是老公的個人財產,那麼它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否交給他父母管理。
請注意,以上只是對法律規定的解釋,具體法律適用請諮詢專業律師或法律機構。
2樓:玲瓏望冬竹
結婚以後,夫妻倆的一切合法收入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切合法的債權債務也由夫妻倆共同承擔。老公把錢交給父母管理算夫妻共有財產。
不過在家庭中,好像沒有小家庭把錢再交給父母管理。難道夫妻倆就不能管理財產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約定aa制,那麼把工資交給他父母的做法啊完全錯誤的,你倆別管誰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給父母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4樓:沈士朋
法律分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父母的錢是帶者對父母的贈與,贈與給父母后就是父母的財產,而不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蠢數薯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畢液。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後給父母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5樓:律說律答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父母的錢是對父母的贈與,贈與給父母后就是父母的財產,而不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給父母錢是為了盡贍養父母的義務,所以支出這筆費用的時候,是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的,都是要照顧雙方父母的。根據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等,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把錢存在父母賬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檸檬心理
應根據錢的**判斷。婚前就有的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通過工資、獎金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做的理財,婚後到期入賬,不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後,父母給我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尚英傑
法律分析:這個要看父母在贈與時是否明確了只對一方的贈與,如果明確了財物只是對一方的贈與,那就算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贈與時對一方的贈與,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父母給我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8樓:檸檬心理
這個要看父母在贈與時是否明確了只對一方的贈與,如果明確了財物只是對一方的贈與,那就算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贈與時對一方的贈與,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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