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書是否有效,婚前財產協議書的效力

2025-05-07 05:55:13 字數 1599 閱讀 5866

1樓:姜超

離婚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手寫有效,婚前鬧燃陪財產協議書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籤訂,協議書的內容合法、實事求是,不損害液蠢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手寫的協議書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段公升、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2樓:企慧網:免費法律諮詢

夫妻財產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果是口頭協議,其效力應以夫妻雙方均無異議為條件。婚前財產協議的物件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銷宴後陸鬥鬥共同財產,不屬於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婚前財產協議的早磨客體。

婚前財產協議書的效力

3樓:覃永雄

至於婚前的協議,在法律上的效力可能是無效且有很大的爭議,因為關於接下來面臨離婚時,所要談的有關贍養費給付及子攔御女監護權,在離婚協議書上都可以註明,在結婚之前就談到這部分的問題,似乎違背了婚姻純潔的本質,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而財產方面得視你自身的狀況來衡量,若是經濟狀況男方優於女方,女方是家庭主婦的身分,可能採聯合財產製會較利於女方,若女方本身財產多於男方,倒是可以在結婚後就去法院辦分別財產制,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但條件是必須夫妻二人一起去辦登記,女方是家庭主婦當然也可以去辦分別財產登記,但若本身名下無財產,去辦登記又有什麼意義呢除非是男方要求女方去辦,目的為了是要保護男方自己名下的財產,女方可以拒絕,因為一旦辦過登記之後,以後各人名下的財產,對方都無法要求來分。

一、婚前協議有效應符合哪缺脊些條件。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條件:

1、書面。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並能協助證明雙方都瞭解並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於自願簽字。

3、公證。4、只要是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束力。

此外,違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不願意強制執行。

婚前協議書可以在結婚以前的任何時間簽訂。當然,最好是早在結婚儀式舉行以前就簽訂。這樣可以避免出現令人懷疑是否有不恰當的壓力,並可證明雙方簽字以前,都有經過縝密的考量。

5、有律師代表。

6、雙方都已經完全瞭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

通常,簽約的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知識。所以,在最後簽訂婚前協議書以前,找乙個律師協助審讀、準備婚前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的步驟。這樣將可避免將來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過分偏袒某一方。

7、各自的財務狀況簡扮巖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結婚前財產分割協議書效力有效嗎

協議不違反雙方的真實意願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陸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約定有效嗎,婚前財產約定是否有效

當然有法律效力,但只能約束夫妻雙方,對第三人沒有對抗效力.也就是說,夫妻任何一方在對外的經濟行為中都沒有讓第三方明知此協議的存在的話,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能對夫妻共同財產有處置權利.此協議也就不對其發生法律效力.但如果沒有這些問題,只是為了婚後財產分割的話,此協議有法律效力.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

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好,還是婚前協議好

都屬於婚前的約定,都有法律效力。實際中,公證的法律效力更大。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協議,會明確婚前財產的所有權,也可以約定婚後財產如何分配。對財產較多 收入較高一方來說,有利,如果離婚,個人財產不會損失。但是對財產較少,尤其是收入較少一方,不利。因為如果約定婚後財產歸個人所有,對方婚後的收入,比如工資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