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生育的男人,還有必要再去結婚嗎?

2025-04-21 05:01:47 字數 1601 閱讀 8108

1樓:溫柔的蠶寶寶

婚姻是兩個人相戀修成的正果,而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看著自己的孩子一天天長大,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中國的傳統思想,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孩子在婚姻中佔據著很重要的地位,可是孩子也不是婚姻的最終目的。

如果知道自己不能生育,也並不能完全否決自己,認為沒有再結婚戀愛的必要了,孩子是兩個人共同孕育的結晶,固然很重要,但結婚相戀最重要的還是兩個人可以相知相守。在知道自己不能生育的情況下,應告知女方,如果女方滲豎不介意,那對你一定是真愛,相愛結婚之後一定要好好經營夫妻的生活。

並且現在醫療科技這麼發達,一切都不是絕對的,現在不能生育不代表之後不能,醫療科技只會越來越發達,在這方面的**率也是很高的。只要兩個指銀人相愛,互相理解攜手共度,沒有孩子也一樣會很叢逗大幸福,孩子在婚姻中就像是兩個人的紐帶,會把兩個人綁的更牢,但只要你們足夠相愛,不需要這個紐帶也會很甜蜜。

現在隨著時代的發展,也有很多的丁克家族,傳續香火,傳宗接代觀念沒有那麼固執了,沒有孩子的家庭可能會沒有孩子的過的更加輕鬆幸福,孩子可以讓這個家庭更加充滿愛,但是也會帶來不小的經濟上的壓力。在可以接受的情況下,領養乙個孩子也是乙個很好的選擇,只要能讓孩子成長在愛裡,無論是否親生,你就是乙個合格的父親。

2樓:網友

我覺得這個就沒有必要的,如果自己不能生育,那娶老婆也是沒啥用的,還不如自己乙個人,比較好。

和男的結婚可以不生孩子嗎

3樓:

摘要。親,這邊非常理解您會有這樣的想法,畢竟現在社會壓力很大,而且經濟也不景氣,自己活著都這麼累,還要再把孩子帶來世界上受苦,不想生孩子其實都是善良的人。

和男的結婚可以不生孩子嗎。

親,這邊非常理解您會有這樣的想法,畢竟現在社會壓力很大,而且經濟也不景氣,自己活著都這麼累,還要再把孩子帶來世界上受苦,不想生孩子其實都是善良的人。

對於您的問題有幾點看法:1、從我們幾千年的文化傳承下來,很少有男生能接受只結婚不生孩子這個想法的,因為古語有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且因為女人沒法生孩子離婚的案例也很多 2、還有乙個辦法就是您在找物件的時候就問對方考不考慮丁克,考慮丁克再結婚。

如果是覺得壓力大不想生娃建議在找物件的時候就目標明確,一定要找有經濟實力的,能給孩子生活保障的男人結婚,到那個時候你就會覺得有乙個自己的孩子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男的不結婚怎麼要孩子

4樓:普法的小張

未婚/離異男性不結婚,又想擁有孩子,只有進行領養,因為試管第三方試管助孕在我國是違法的物配。我國調整收養領域的法律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依據該法律第1098條的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無子女;

2、擁有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週歲;

未婚/離異男性不結婚,如罩滑指何合法有自己的孩子。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條、第一千一百零二條還規定,無婚配的男性收養異性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所以,只要滿足上述條件,是未婚/離異男性就可以收養小孩。

此外,還要提醒大家,收養應該向縣級讓空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我老公是當兵的,結婚後不能生育,離婚我站主動權吧

夫妻不能生育孩子不是離婚的主要理由。在法律上只要他當兵一天,除非他願意,否則你就離不了婚 是不能生育離婚還是不能滿足你,你有別人了離婚的 外面找一個能生育的代替 不,軍婚受法律特別保護。難道你不知道個當兵你不能提出離婚嗎?以此作為離婚理由,是可以佔據主動。我老公是當兵的,我們結婚四年了,孩子一歲半了...

四十歲還未婚的女性,還有必要再結婚生孩子嗎

先給你扯一段閒話。在我年輕的時候,吃麵條喜歡吃半生不熟的,每到夏天,就喜歡每天喝大量的冷飲。有一次,我父親告誡我說,這種習慣不好,應該趕快改掉。否則,年齡漸長時就會出現胃部疾患。對於父親的告誡,我根本就沒有當成一回事兒,依然該咋著還咋著。因為我認為我的身體健康,胃部也健康,吃一些 硬食 冷飲根本沒有...

老闆對我大吼大叫,還有必要嗎一個愛你的男人,會對你大吼大叫麼

不會,因為他知道一個人首先要獲得應有的尊重才會慢慢的對這個團隊產生歸屬感,如果亂發脾氣大哄大叫會讓他很快失去民心。你一定做什麼事惹老闆生氣了。所以老闆對你大喊大叫了。你應該找找到底是 做錯了,找到之後,就好好承認錯誤,以後在做事的時候要用腦,之後把事情都做的更好,老闆就會對你欣賞的。1 可能是你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