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對借條上的簽字提出異議,應當由誰申請筆跡鑑定?

2025-04-15 14:10:11 字數 3668 閱讀 1079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債權人申請鑑定,債務人應枯輪提供筆跡比對樣本。如果出借人提供借條及其他證據可以佐證借款事實發生時,借款人對借條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但未提供反駁證據的,在雙方無其他法律關係的情況下,借款事實的發生可以證明當事人存在借貸關係。因此,應當認定出借人已對借貸合意和借款事實完成舉證責任。

債務人否逗凳認借條的真實性,應當由債務人申請鑑定。負有申請鑑定義務的一方經法院分配舉證責任後仍不申請鑑定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沒指信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2樓:網友

誰主張誰舉證,但是事後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鑑定費用。

比如:張三出示借條,說李四借了他的錢沒還;李四說不是他籤的字,這個借條是張三偽造的。

那麼:張三可以申請筆跡鑑定絕坦,如果證明確實是李四的筆跡,可以要求李四承擔鑑定費用。

李行蔽四也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如果證明借條是偽造的,可以要求張三承擔鑑定費並帶桐用。

借款人對借條上的簽字提出異議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嗎

3樓:肖茹

法律分析:可以。對於出借人僅憑藉條起訴,沒有其他證據物謹佐證借款事實或者借條的真實性存在合理懷疑的情況,借款人對借條上簽字、蓋章的真實性提出異議時,借款事實屬於待證事實,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債權人申請鑑定,債務人應提供筆跡比對樣本。

如果出借人提供借條及其他證據可以佐證借款事實發生時,借款人對借碧頃條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但未提供反駁證據的,在雙方無其他法律關係的情況下,借款事實的發生可以證明當事人存在借貸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罩慧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出借人寫借條,借款人簽名.此借條是否有效

4樓:來自金剛臺神采奕奕的梅花

是有效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5樓:戚廣利

出借人寫借條,借款人簽名,此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因為簽字就證明對借條的認可,也就是對借款事實的認可。

6樓:重慶孫潭

有法律效力,簽名是對借條內容的認可。如果沒有實際發生借款的,建議你錄音取證,以免因為該虛假借條承擔還本付息的法律風險。

7樓:網友

有效,借款人一旦簽字,就表明對出借人所寫內容的認可。

8樓:郭琪琪

無效,是事後新增的!

借條應由借款人親自填寫並簽字確認嗎

9樓:小崔普法

法律沒有規定借條必須要借款人本或掘人書寫,如果借款人不會寫字也可以讓別人**,但是,簽字或者按手印的時候必須由借款人自己簽字,或者按上借款人的指紋,在借款人會寫字的情況下,最好讓借款人自己寫借條,或者借條的內容也可以由出借人祈起草。

一、借條一定要借款本人寫嗎?

借條也可以委託別人寫,但借條上簽字的必須是借款人本人。借條生效的條件是: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二、寫借條注意哪些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乙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三、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有哪些?

1、代表的法律關係不同。

欠條僅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結算,能表示出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並非一定是借貸關係,說明在出具欠條之前或者之時,債權人和債務人就存在債權債 務關係。而借條實際上是一種借款合同的憑證,或者說是一種簡化了的借款合同,說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是借貸關係,產生的是借貸之債。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條」是在雙方有業務往來,但是相關賬款尚未結清,在結算的時候,應付款一方向應收款一方開具的書面憑證。而「借條」則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業借款的情況。

3、產生的原因衫李核不同。

欠條可以是借貸之債產生的,也可以是侵權之債亦或是合同之債。而借條一般是借貸之債產生的。

綜上所述,讓見證人,出借人寫借條也並不影響到借條的法律效力,讓誰來寫借條,並不是借條生效擾高與否的關鍵所在,寫了借條後沒有把錢轉給借款人的,或借錢是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借條也根本不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拒絕借條筆跡鑑定怎麼辦

10樓:姜超

民間借貸案件中,債務人僅以借條並非其本人簽字為由進行抗辯並不能否認借條本身的真實性,債務人有義務繼續舉證證明,申請法院鑑定是債務人應承擔的舉證義務,而非債權人的義務。當債務人拒絕鑑定時,即意味著其舉證責任並未完成,無法否認借條的真實性。如果債務人認為借條是偽造的,則法院需要根據下列手段進行確認:

1、驗證實際的資金流動。法官可以依據根據申請到相關金融進行調查核實,或者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結算憑證。在訴訟中,如果當事人提出是現金交易,法官可以詳細調查或詢問,交易的時間、地點、在場證人等情況,並可要求當事人提供證人證言、現金**、交付憑證等證據。

2、綜合判斷,形成內心確信。對於雙方當事人提出證據的「對等」或不確定,僅憑一些重要證據難以判斷借款是否真實存在的情況下,法官應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儘可能還原事實的真相,並根據當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習慣、以往的合作關係、借款金額大小等因素進行綜合歷備判斷,形成內心乎喚確信。

3、技術鑑定。技術鑑定,是判斷乙個借條真實與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案件審理中,有的被告辯稱欠條是偽造的,手印不是自己捺印,印章是假的等理由,此種肢頃毀情況,法官應告知被告限期申請司法鑑定的權利和義務,逾期視為其主張不成立。

申請鑑定的,視鑑定結論再做案件事實的認定。技術鑑定雖然可以有效判斷借條的真實性,但是它存在很大的侷限性。很多借條因缺少比對樣本等原因,無法進行鑑定。

要是出現借條有瑕疵的情況,那此時借條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此時就有可能出現當事人合法權益無法受到保護的情況。因此,在實際簽訂借條的時候,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進行操作,避免出現借條無效的情況。實在不行的話,可以委託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來幫助起草。

錢由中間人轉交給借款人,有借條,現在借款人失聯,中間人向法院起訴找到借款人,如果借款人無償還能力

中間有連帶還款責任。如果借款人無償還能力,中間人要還。如果中間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話,可以要求中間人承擔責任 借條上中間人擔保了嗎?別人向我借錢,借條怎麼寫才受法律保護 借條上需列明 債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借款金額 本外幣 利息計算 還款時間 違約 延遲償還 罰金 糾紛處理方式,債務人姓名 借款日期等...

借條沒寫被借款人債主的姓名,有法律效力嗎

先說來欠條,這樣寫是沒有什麼 自問題,當然是有效bai的。並且,欠條在誰手du裡,就預設為誰為債zhi主。欠條有效,不必然 dao代表其債權債務關係成立。一般會從借款的支付方式 賬or現金 支付的場合 什麼位置 是否有其他的見證人等等方面審查,落實是否有真實的債權債務存在。警察那麼說當然沒有什麼錯誤...

為了幫朋友借錢我向借款人寫了借條,拿到錢給了朋友,我就讓朋友

感覺你有點傻,這樣亂開借條等於你跟你朋友兩個都借了借款人的錢。幫朋友寫的借條,名字和手印都是我幫她寫的和印的,我讓借款人寫一個收款證明,證明錢已經到賬,在我不知 你幫朋友寫了借條按了手印,這錢等於是你借的了,與你朋友可以沒有關係。到時候債主可以向你要錢,你朋友可以不需要還錢。別人寫了收款證明,債主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