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合同有必要拿回來嗎

2025-04-09 11:40:35 字數 2712 閱讀 9145

1樓:徐權峰

法律分析:離職時原來自己合同要儲存好,而且還要要求單位出具離職證明。正常情況下,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磨稿賣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敬李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瞎逗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點行**

勞動合同在離職時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信友塵要可暫交由公司人事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在勞動合同上加蓋作廢章。但是最終勞動者本人必滑禪須持有乙份,並且用人單位自己那乙份必須留存二年備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告判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離職後合同要拿回來嗎

3樓:賈寶驊

離職後不需要拿走勞動合同。勞動關係一旦解除,原勞動合同的效力就無效,不拿也沒關係。用人單位將在後乙個廳磨旦工作日,用人單位將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員工可用於下乙個新入職單位辦理入職等相關手續。

離職後不需要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滿足一定條件方可進行解除,比如勞動者有重大違反扮擾公司規定的行為等,且應該由公司負責進行舉證。離職之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不需要交還給公司的,需由公司蓋好合同廢除章之後由個人留存乙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遊陵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離職後合同要拿回來嗎

4樓:王衛洲

法律分析:可以拿回來;勞動合同在離職時不需要給回公司。如有必要可暫交由公司人事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在勞動合同上加蓋作廢章。

但是最終勞動者本人必須持有一高源塌份,並且用人單位自己那乙份必須留存二年備查。

法律依據:《戚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裂公升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離職後合同要拿回來嗎?

5樓:周培俊

法律分析:可以拿回來;勞動合同在離職時不需要搏改給回公司。如有必要可暫交由公司人事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在勞動合同上加蓋作廢章手虧。

但是最終勞動者本人必須持有乙份,並且用人單位自己那乙份必須留存二年備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畢銀神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做1040被騙的錢能拿回來嗎?

一般比較難!你可以直接找你的上級要!他們不給你!你就聯合被騙人的一起去報警!只要找出老總!有足夠的人指正他!他就會被捉起來!被騙到錢如果滿足一定情形下還能要回來。當事人首先可以通過與詐騙人協商要求返還詐騙金額,協商不成的,可以報警處理,如果公安機關能抓捕到違法行為人並且其有償還能力的,就能要回來。法...

退學的話,擇校的錢能拿回來嗎

前面談的一看就不是瞭解這行的,我是搞教育的,給你一點建議!首先,你要查查你所在地區對擇校費有何規定。現在很多地方都明確規定不準收擇校費,如果收取就是 教育亂收費 這是非常嚴重的違規,現在差的也厲害!如果你所在地區不準收,那你理直氣壯的找校長說這是違規,要求退費,不退就法律解決。最多找個律師發個律師函...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有離職證明嗎?曠工離職可以開離職證明嗎

有的。在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法律分析 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