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骨灰級專家
1.如果你單身,你會和離異物件結婚嗎?我會考慮的,如果我現在老了,我可以考慮,畢竟這對我來說是最好的選擇,什麼事她是否會接受因此,如果她的性格更好的情況下我會選擇接受她,因為乙個妻子想要嫁給乙個好的第一,所以我將考慮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乙個好女孩。
離婚或什麼,是否可以考慮,畢竟,性格是最重要的,這樣的好角色,可能會有很多人搶,不管他看起來如何,人至少人品好,這樣的女生才能在一起。
2.婚姻是兩個特定家庭的男女之間靈魂的呼喚或某種利益的交換。在現實生活中,婚姻需要相互愛、尊重和理解,才能獲得長久而幸福的生活。
當然,影響婚姻質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家庭條件和地位、社會環境、個人性格和性情、做事方式等等。愛是沒有理由的,但愛這是現實的。我選對了。
正確的選擇勝過一切。沒有最貴的,也沒有最便宜的,只有合適和不合適。
3.如果你愛她勝過愛你自己,你就沒有理由抗拒這個話題,沒有什麼能阻擋你對她的激薯緩情。她過去有不好的經歷並不重要。
有些人認為,乙個男人必須娶乙個未婚女子,這樣才能配得上自己,過上幸福的生活。如果你嫁給乙個離過婚的鰥夫。
會被人看不起。許多人還認為,乙個離了婚的女人如果想再婚,就只能嫁給乙個離了婚的男人。而從未結過婚的男人,是不會看第二次婚姻的女人的。
在人們的心友慶目中,兩種條件挺般配好手握的,它確實有一點,相似條件的共同語言只是多一點,起來和交流起來就容易一些,但也不是絕對永遠相同的,即使夫妻條件差異很大,但兩個人可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容忍,相互容忍兩個人也會幸福。
2樓:大事發生的
如果我是單身的話,我是不會選擇和離異物件結婚的,畢竟他們既然選擇離婚就說明他們上一段感情是棚悄非常失稿掘敗的,而且他對待自鍵和核己的愛情可能是更加猶豫的狀態,對自己並沒有全身心的付出,而且他們也可能沉浸在上一段的婚姻當中,這樣對自己也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是不願意和他們結婚的。
3樓:小徐說民生
我不會跟這樣的人結婚,我覺得這對方應該是有一些問題的,而且我也是會比較害怕的。
離婚後算單身嗎?
4樓:張穎
法律分析:離婚後算是單身的。離婚後算是單身的。
離婚後算是單身的。離婚後算是單身的。離婚後算是單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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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算是單身的。離婚後算是單身的。離婚後算是單身的。
離婚後褲模算是單身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瞎純擾,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磨旦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了人是單身還是已婚
5樓:劉偉長
離婚後一般是單身,而非已婚。因為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雙方之前在民政局登記結婚,分開之後辦理了離婚手續,屬於離異(已婚),如果雙方之前未登記結婚的,屬於同居關係,兩人分開後都屬於未婚。
一、事實婚姻不受法攜滲坦律保護嗎。
一般情況下,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具體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主要是男女雙方的具體的同居時間,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建立同居關係的屬於事實婚姻,這種婚姻關係同在雙方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效力是一樣的,但事實婚姻在協議離婚時,必須要先去民政局補辦結婚證,才可以根據離婚程式辦理離婚。
二、未婚同居影響孩子撫養權嗎。
未婚同居,並不會影響孩子的撫養權。在我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子關係,並不因為父母之間尚未登記結婚而受到影響。同樣的,就算雙方原先登記結婚,之後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也不會影響自己與子女之間的親子關係。
生父母雙方,同樣享有相應的撫養權利。只是由於雙方尚未登記結婚,難以形成穩定的共同體,不能保證雙方都能共同地撫養未成年的子女。司法實踐中,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至少需要明確其中一方,確實在親自而且直接地撫養未成年的子女。
但是,法律並沒有禁止,雙方在未婚的前提下同居生活,同時共同照顧子女這種情形。
三、訂婚後分手彩禮應辯桐當怎麼回。
男女雙方訂婚後分手,彩禮一般是要返還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返還彩禮,查實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後兩種情形,必須以離婚為前提。
訂婚一般為結婚登記之前的民俗,視為喊隱雙方尚未登記結婚,故一般需返還彩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如果你是未婚單身,會選擇離異單身的另一半嗎?
6樓:小喬家的涼涼
我覺得我可能會吧,也不是很絕對,主要是看人,不是看條件。
在以前很多人都覺得離過婚了就是掉價,尤其是女生,這種想法在現在也是一樣的,看得開的人不多,我主要是覺得婚姻不過是一張紙,說明不了什麼,確實有的人離婚可能是因為作風不正或者人品有問題,但是現在很多人離婚不過是因為感情淡了,感情淡了就是淡了,沒有了,厭倦了,這都是很正常的,有些人結婚的很早,那個時候什麼都不知道,長大了之後才發現雙方步調不一致,自然而然的成了兩個世界的人,分了也屬正常。所以如果說乙個人離婚了我不會帶有什麼偏見的。
除了以上兩個條件,還有什麼抽菸酗酒打架賭博鬥毆的不考慮,其他倒是沒什麼問題,而且我覺得乙個正常的人離了婚,他們其實更懂得什麼是珍惜,也更能踏踏實實的過日子。
7樓:大臉妹妹只會哭
我覺得這種問題的話,都是看個人想法的,不是說離異單身的另一半不好,只是我個人無法接受而已。
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情,不止是我自己不能接受,我覺得我爸媽都不會接受我找乙個離異單身的另一半,因為我們的想法都是一樣的,不是說他們離異了就遭到歧視,其實我是這樣子想的。首先,我覺得我希望我自己的另一半是第一次結婚的,意思就是如果我要和他結婚,我希望他是和我第一次結婚的,因為我覺得離過婚的男人,他們有一段失敗的婚姻,可能心裡受過傷或者是對前妻還有點殘餘的感情,這點我是不能接受的,我不想我自己的另一半有這樣的結婚史,如果我愛上他,但是他心裡還有著過去的情傷的話,我想我應該也會很難受的吧。第二,我覺得如果他們之前有孩子的話,我也是不能接受的,我不想他和過去有著過多的牽扯,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話,肯定是避免不了和之前的妻子和孩子見面,交流,我的心胸可能太狹隘,是不能接受的。
但是啊,每個人都有著自己不同的想法的,像我高中時候的兩個老師,那個女老師是我們的英語老師,還年輕,是沒有結過婚的,她真的蠻漂亮的而且很優秀,男老師是我們班級的數學老師,同樣優秀,比我們英語老師大8歲左右吧,離異且有個兒子,但是他們就這樣在一起了 ,最後還結婚了。你看吧,還是有人可以接受的,畢竟他們都很優秀,或許他們是真愛吧,所以不會介意一些東西和外界的看法,兩個人過的特別幸福。
所以啊,這些都是個人的想法問題,不管選擇怎麼樣的另一半,我都覺得,只要兩個人是真愛,過的幸福就好老了。
8樓:百味棒
離異這兩個字,我聽起來心裡很恐慌,假如全世界的未婚單身男都結婚了,我也不會選擇離異的另一半,別問我為什麼,沒有理由,我就是個怪人。
離異,本身他就存在問題,才會離婚,也會有人會反駁我,他離異,也許是他前妻個人的問題,他本身還是個好男人,別人信的我不信,難道婚姻是女人的的問題,她乙個人來經營的?
婚姻是兩個人的問題,他如果沒有問題,他前妻也不會有問題,只有兩人都有問題了,才會離婚,你是不是覺得我分析的很不合情理,我就是覺得我說的很對。
結婚是兩個人結婚,離婚呢,也要兩個人願意吧,他為什麼願意,還不是嫌棄覺得他前妻不好,背板了他,他覺得他可以擁有更好的。
我看不起離異的單身,兩個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走向禮堂,為什麼還不懂得珍惜,不去學多點人生的相處之道,他可以為了一己之私,不忍讓他前妻,或者說忍讓到了一定極點,他無法忍受,對前妻大發雷霆,最後他前妻對他失望之極,寧願選擇離婚,也不想要像在地獄和他一起過生活。
我不想再去想離異單身的他為何離婚,我從他離婚過,就可以猜測到以後他再結婚了,遇到像她前妻那樣的人,他也會離婚,沒聽別人說過嗎,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我說也許,也沒說他一定,但還是有一定概率他會結婚了再離婚的,我不想冒這個風險,我只想安安靜靜地生活,即使單身也好過成天擔憂,恐慌不安。
最近的王寶強和馬蓉的離婚事件鬧得很火,很多人傾向王寶強,認為是馬蓉的錯,可我不這麼認為,有因才有果,如果王寶強多些時間陪家人,陪老婆,老婆還會耐不住寂寞去找情人嗎,我覺得沒道理啊,可能是馬蓉做得過分點,但王寶強如果能提前知道馬蓉的心裡,多些時間溝通,也許就不會有這樣的後果。
我不同情誰,如果你認為同情王寶強,我覺得更應該同情馬蓉。王寶強在外為事業打拼,馬蓉在家當家庭主婦,照顧孩子,也許比王寶強更辛苦。
也許別人覺得我分析地很荒謬,但我就是這麼想的,就那麼奇葩,我的想法你左右不了,別說我極端,一棒打死離異人,一段婚姻,之所以離異,不是誰的對錯,而是兩人不懂得如何相處。所以我結婚的另一半,不會是離異的單身男。
9樓:夏初歌
很多人覺得自己沒結婚過,對方確有離異的經歷,始終有點不甘心而不願意選擇對方,但是如果人還是不錯的話,那麼為什麼不呢?即使對方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
有過失敗的婚姻的人在上一段婚姻中很容易吸取其中的教訓,而變得更加的隨和。
有些人選擇未婚的大多是看中了他們的那種勤奮上進,溫文爾雅,博學多才,人品等方面的優點,但是這些未婚男身上的這種優點未必離異男身上就沒有了,而他們也只是因為曾經經歷過失敗的婚姻,很多人都習慣性戴著有色眼鏡看他們。
其實並不是只有單身男才是潛力股,離異過的也可以是潛力股,並且在上一段婚姻中他已經失敗過一次,在新的一次婚姻中,自然會懂得珍惜對方。
汪涵可謂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級別的,有著極高的語言才華,並且給我們的印象都是溫文爾雅的,也是俘獲了不少女生的芳心。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即便如男神級的汪涵也有一段離婚的經歷,2000年的時候,僅有26歲的他結婚了,而且自己的事業也是發展的你順風順水。
遺憾的是他事業成功,婚姻卻遭受了巨大的危機,並且最終以離婚收場,妻子去了紐西蘭。
2004年,汪涵與楊樂樂因主持《玫瑰之約》相識並且相愛了,並且兩個人順利走進了婚姻殿堂,而兩個人恩愛也是娛樂圈出了名的,楊樂樂也被寵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而今兩個人已經結婚12年了,並且有了自己的孩子沐沐,他們依然相親相愛。
如果你的結婚物件很窮,你會和他結婚嗎
不會,窮,意味著他無能,不聰明,命不好,不會做人,這樣的人你們就算一時衝動結婚了,以後還是會有問題的 看待一個人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挑男朋友很重要的是看一個人有沒有人品,和發展的潛力,一個人的有錢還是沒錢也許只是暫時的,發財也許只是缺少一次機遇的,另外就是看你們之間的感情有多深,深的話,一起同甘共...
如果你找結婚物件,你會找一愛你的,還是你愛的人
其實兩個人沒有平等的愛,總會有一個愛對方多一些,忍讓包容對方多一些,這樣兩個人才能平衡和睦的在一起,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一個愛我多一些的人,因為一味地付出愛別人太累了,享受被愛是種幸福,當然也不能一味的索取,不懂得愛對方體諒對方,這樣也是長久不了的 如果是我,肯定會找一個我愛的人,最好她也愛我,兩...
如果父母反對你的結婚物件的話,你會怎麼做?
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你要看你父母為啥反對呢?還有你父母的性格和你物件的性格如何,這些沒有說的話,是很難做判斷的。我是覺得,如果你父母本身是明理的人,然後他們反對的點也是實際存在的又無法克服的,比如不讓你遠嫁啦,比如男朋友性格不好啦,比如對方父母不好啦,兄弟姐妹關係複雜啦,這些實際上確實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