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情況在一些私營企業或者小型企業出現的頻率是很高的,無論是國企還是事業單位,哪怕是私營企業,只要是拖欠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都是屬於違法行為,你只有依據法律來進行處理了;針對你現在出現的問題,你須明白:1、簽訂勞動合同,並享受勞動合同帶來的一切福利。(如果該企業在你入職之日乙個月內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該企業已經違法,處理方式同上。
那就要給你月工資的2倍賠償了)2、社會保險。也是舉知你依法享有的。如果企業沒有未你購置,你也可以按照上述渠道去投訴的。
3、高溫補助。國家有明文規定的。4、加班、作息時間都有國家相應的保護和補償措施的;5、可以進入你所在地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檢視相關的法規。
你如果發現該企業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李弊你可以按照:基本的處理渠道是:正擾消1、到你單位所在村委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予以投訴,無果的情況下;
2、你可以到你單位所在地市的勞動局的勞動監察部門予以投訴。
3、在勞動局安排相關人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根據勞動仲裁情況,你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提是:該企業敗訴,15內未進行上述)
也就是能夠證明你身份的證明。現在要求勞動仲裁又不花錢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你的工資須按照規定時間發放,如果沒有結算的話,也是屬於故意拖欠工資。
只要工作了就必須有工資嗎
2樓:覃永雄
按照工資支付規定要求,工資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即便沒有幹夠乙個月,也需要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支付工資。
一、月休假4天算不算工資。
1、當月實際出勤大於天的,舉例如實際出勤26天。國家規定的月計薪天數為天,如超過天的出勤均為週六或者週日上班的,則需要計算該加班工資為2倍。則當月應發工資=約定的工資+(實際出勤天數乘以200%。
2、當月實際出勤等於天的,則當月應發工資=約定的工資。
3、當月實際出勤小於天的,則當月應發工資=(約定的工資/天)乘以實際出勤的天數。
綜上所述,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內工作的需支付正常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手廳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疫畢碧隱情期間不發工資怎麼辦。
第一,如果疫情期間未復工或未返崗的,那麼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第二,如果是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那麼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三、廠裡效益不好放長假合法嗎。
公司放長假屬於合法行為,但放假期間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工資報酬。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認為不合理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相關情況。如因公司方面的原因,可以要求按照正常的工資發放。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勞動慧盯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不幹了工資怎麼要
3樓:李俐
不幹了不給工資的,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簡老仲裁;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或者直接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顫悄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茄咐渣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班不給工資
4樓:李浩林
法律分析:不發工資構成財產侵權,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並採取以下措施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2、向勞動爭議豎磨迅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未按時足額髮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請求解遊禪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餘此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除此以外,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要不到工資,**可以解決?
5樓:劉偉長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唯轎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高山櫻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戚叢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作該不該為工資?
6樓:庚明煦
儘管工資是我們工作的乙個重要原因,但在現實情況下,勞動者往往在工資和工作環境、待遇、公司文化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來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
如果工作環境惡劣、管理方式不當、公司文化不好等,即使工資再高,可能鄭毀仍然無法令人樂意在此工作。畢竟,每個人都希望在工作中得到尊重和肯定,受到公平和公正對待,這些對於心理健康和職業滿意度相當重要。當然,工中叢森資也至關重要。
工資越高,我們通常越有動力在工作中盡力表現,切實為公司創造價值,並希望獲得相應的認可和回報。
綜上所述,工資並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我們需要考慮到自己的職業規劃、個人喜好、未來發展、職業滿意賣畝度等多個因素。所以,該不該為乙份不錯的工資受氣,更需要我們自己在特定的環境和情況下進行衡量和決策。
為什麼我工作了那麼久,工資還那麼低!
經濟形勢特別差,經濟形勢特別差,湊合著活著吧,湊合活著吧!觀念改變 多點吃苦拼搏創業或許收入會多點。為什麼我工資低呢!我覺得自己的收入低,一定跟自己的能力有很大的關係,你個人的能力足夠突出的時候,你才能創造出更多的自我價值,但是如果你的能力不夠的話,相比於其他人就會收入減少。年輕人工資低的原因。原因...
我在慶發公司工作,工作了月,工資才發400元,然後8 24我辭職了,辭職才3天,我可以要求公司
你好,看到你的描述我覺得挺氣憤,你公司的行為太過份,你的工資不可能是100一個月吧?很明顯是公司拖欠你工資了,所以你要的不是預支,你是要求發工資。這種事情你有理的,要自己的工資合情合理,壓一個月工資,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跟公司裡協商,讓他們發工資給你,如果他們拖或者說不行,你就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
現在23歲。工作了一年。工資一萬。因為遺憾沒在學校談戀愛。想回去專插本。現實嗎
如果是只為了談個戀愛回去深造那真沒必要,畢業出來你也不一定能找到你現在工資對等的工作,而且現在比你優勢的大學生大有人在,競爭也特別激烈,找到一個稱心如意的工作不容易,談戀愛在哪談不都一樣,擴大一些自己的交際圈,多認識一些朋友,緣分總會有一天悄然而至的。看了你的想法,真的很好笑。你已經23歲了工作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