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一般情況下,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羈押期限超過刑期很少見。應該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
應當以作出該羈押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被告應當負舉證責任。法律上並沒有對此的詳細規定,但依照罪行法定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實際刑期應當與所犯罪行相適應。對於超出部分應當提出國家賠償,羈押期限超過刑期應當屬於超磨納期羈押。
可以向作出該羈押決定的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或羈押瞎瞎沒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具體你應該找個律師來諮詢一下。好的律師能有很好神畢的方法幫你。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羈押期限超過刑期怎麼處理
2樓:吳莉
1、羈押期限超過了刑期屬於超期羈押。超期羈押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時間超過了規定的時間的情況。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嚴重侵害嫌疑人的權益。
若是因為公安機關沒有及時處理案件而引起的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要求撤銷之前的決定,及時的改正。若是因為公安機關裡的相干人員懈怠、辦案過程不公開透明混亂不堪的,辦案人員造成的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並且給予相關執法人員處罰。
2、根據規定: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最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借條有效期過了應該要怎麼處理。
1、借條有效期過了的,當事人一般不能通過向法院起訴來維權,只能自行協商,達成和解,或者請求第三方進行調解。借條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當事人需要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什麼叫刑事超期羈押
3樓:姜超
超期羈押時間規定是:拘留期唯敗間羈押最長期限為37天,不得超期;**液團期間羈押最長期限為7個月,不得超期;兩者合併羈押最長期限為8個月零7天,不得超期。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鬧山橘。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超期羈押的期限是多少?
4樓:華律網
超期羈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羈押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時限的一種違法行為。因為不同階段的法定期限均不盡相同,即只要超過期限後既不辦理延期也不移送下一階段就屬於超期羈押,例如刑事拘留37天后既未批准逮捕也未取保候審、批捕後2個月既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也未延長逮捕期限等,這些都是屬於超期羈押的行為。
5樓:夢迴龍鳳
要看是什麼性質的羈押 拘留的話一般14天,嫌疑人多次作案可達37天。
已經被批准逮捕的一般不超過2個月,有案情重大、交通不便、嫌疑人可能被判10年以上情況的。
最長可達5個月。超過最長時間都算超期羈押。
6樓:七臺河李陽平
所謂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被採取強制羈押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稱之超期羈押。
根據相應的法律規定:拘留羈押期限在公安機關最長37天;**最長的羈押期限7個月,兩者合併一般最長羈押期限即8個月零7天。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
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否則就叫超期羈押;如果檢察機關批捕後,加上拘留的37天即8個月零7天,檢察機關還沒有起訴,就得釋放,否則叫超期羈押;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一般是兩個半月宣判,超過兩個半月法定辦案期限,還沒有結案的,構成超期羈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被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在司法實踐中,除正常的羈押期限,還存在特殊羈押期限。
特殊羈押期限,意指偵查羈押期限的延長,但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和程式。主要情況有: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規定,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5條的規定,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推延期審理。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6條的規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規定的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7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126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7樓:網友
在不同訴訟階段都有一定期限,超過了如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押,則會產生超期羈押。
8樓:網友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如果有特殊的一些原因,拘留的時間也不能超過30天。」
交通事故罪羈押期算不算刑期
先行羈押日期能夠折抵刑期。但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六機關 規定 的規定,遇有下列情況不計入原有偵查羈押期限,即重新計算羈押滑者旁期限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 刑事訴訟法 第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由公安機關決定,無需人民檢察院批准,但須報...
刑事拘留期限,被刑事拘留羈押的期限大概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37天。拘留到期後決定是否應逮捕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
在租賃合同中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多少年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年。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合同訂立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但是如果租賃期限個月以上的,要採用書面形式,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