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沒則轎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枯肆者的,應當向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如果用人單位拒絕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盯裂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的呀,要還不行的話,你可以試試律伴,通過律伴平臺,詢問下律師意見的。
廠裡不給辭退單說退工單是一樣的這樣可以嗎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不過得看你需要這個東西是想要證明什麼,是公司辭退你還是公司你們之間解除勞動關係,在這兩個方面會有所差別。
二、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我是自原不幹的叫辭職還是叫辭退
勞動者主動解除合同叫辭職,不叫辭退。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七條 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用人單位具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一 ...
我被公司辭退,不給任何證明,讓我第二天不用上班工資也不結清,請問該怎麼做
碰到這樣的公司,就到社保局投訴他,進行勞動仲裁,你能拿到應該拿到的,國家也會處罰他的 有證據嗎?有證據的話,可以先自己協商,協商無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學會維權,以法律的手段。仲裁不收費,到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不太瞭...
我要辭職但組長不給我辭職單怎麼辦
用心溝通,可能他有他的難處,表明你的態度,先禮而後兵,或者以後有相見的日子,珍惜有緣人 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穩妥起見可以將辭職報告快遞給公司負責人。留下快遞憑證即可。首先,2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你這裡試用期有3個月,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其次,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