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次的塔吊折斷事件雖然原因未公佈,但原因無非就3個:1.重量過載,2.
重量長期過載所引起的塔吊支架嚴重勞損,3.支架質量不合格;這3個原因都和安全措施不足以及監管不嚴有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塔機上需裝配"起重量力矩限制器稿雹"等安全產品;隨著技術在不斷進步,有些裝置黑匣子也被廣泛應用,它能監測到裝置疲勞度等相關引數並預警;如果配備這種現代高科技技術,這類惡性事故就基本可以杜絕。 我們公司就是做建築施工的小公司,內幕我比較清楚,就是因為去年也發生了惡性事故傷了幾個人,老闆賠了一棗敬慎大筆錢,所以他狠下心裝上了力矩限制器,安心多了;現在市面上的力矩限制器產品魚龍混雜,我們現在用的是深圳市寶安區的一家公司的產品,質量很不錯,功能比較全面,就是**貴點,但感覺值凳敬得。
重慶一工地塔吊折斷懸空,人員**情況怎麼樣?
2樓:勤奮的小鵬
重則歲慶乙個工地塔吊折斷懸空,這乙個事故發生在了我們身邊,對於這件事情我們也是表示非常的悲痛。這乙個**確確實實發生了,但是只要有事故就肯定會有一系列的**。因為塔吊折斷它的殺傷力非常大,所以說肯定會波及比較大的一些地方,會使得周圍的一些人員陷塵梁入一定危險的境地。
重慶這乙個工地塔吊折斷懸空,人們關注的不是這乙個工地的塔吊為什麼會折斷,而是關注的是有沒有人員**,人員**情況怎麼樣,這是人之常情。那麼對於重慶這乙個工地塔吊折斷懸空之後,人員**情況是怎麼樣的呢?<>
重慶這乙個工地塔吊折斷懸空,人員**情況是現場只發現了一名受傷的人員,還沒有發現其他的一些重大**的人員。對於這一件事情,我們也是必須通過官方的認證才能夠詳細地解釋當時候究竟傷了幾個人,當地**情況是怎麼樣的。如果是說沒有接到官方的通知的話,我們是不能夠做出一系列的談論的,因為這樣的話很可能會付出一定的代價。
雖然說這乙個工地塔吊折斷懸空現在只**了乙個人,但是肯定這乙個事故發生之後會有很多的人受到這件事情的波及,人員**情況也會在統計當中慢慢地上公升。在我們日常生孫兄睜活當中面對一些施工工地的時候就應該注意它的一些懸空物品,如果是說工地發生了一系列意外的話,那麼肯定我們是躲閃不及的。在官方給出了一系列回應之後,我們才能夠對於這件事情的**情況進行詳細的描述,但是還是希望在接下來的日子當中,有關部門能夠加強工地對於這一些比較危險的設施方面的一些建設,保障工人們的人身安全。
重慶工地塔吊折斷懸空,人員**情況就是目前只受傷一人。<>
建築工從塔吊上跌落死亡,應該如何賠償?
3樓:建設單位安全生產
如果是在施工過程中,工人從塔吊上跌落,那麼該施工單位承擔管理責任,是事故的責任主體。
1、《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493號令)第三條規定:
說明:重傷中包含急性工業中毒。
特別重大事故 30≤死 或 100≤重傷 或 1億≤直接經濟損失。
重大事故 10≤死<30 或 50≤重傷<100 或 5千萬≤直接經濟損失<1億。
較大事故 3≤死<10 或 10≤重傷<50 或 1千萬≤直接經濟損失<5千萬。
一般事故 死<3 或 重傷<10 或 直接經濟損失<1千萬。
該事故屬於一般事故。
二、報告程式。
1、現場負責人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2、本單位負責人1h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
3、接報部門逐級上報,每級上報時間不超過2h;
三、接報部門。
1、特別重大、重大:報告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
2、較大事故:省、自治區、直轄市;
3、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
3、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1)一般事故 10萬≤罰款<20萬;
2)較大事故 20萬≤罰款<50萬;
3)重大事故 50萬≤罰款<200萬;
4)特別重大事故 200萬≤罰款<500萬;
4、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一般事故 罰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較大事故 罰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 罰款:上一年年收入60%;
4)特別重大事故 罰款:上一年年收入80%;
5、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也就是說,該事故為一般安全事故,施工單位處10萬≤罰款<20萬;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處(1)一般事故 罰款:上一年年收入30%;
施工單位需要對死亡工人家屬進行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當地勞動局規定執行,可以與其家屬進行協商。
4樓:星聽蓮
按工傷賠償,如果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賠一些。
5樓:神的罪名
國家規定,工地死乙個人20萬。
為什麼塔吊倒塌事故頻頻發生
6樓:
業內專家認為,塔吊的安裝、頂公升和拆卸這三個環節是最容易發生事故,只有把這三個環節的相關管理和技術把好關才能把塔吊倒塌的風險控制到最小。
第一:塔吊的裝拆方案是要嚴格按照經過審批的方案進行操作,其中哪乙個壞節出現差錯、沒有嚴格按照方案進行操作,都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
第二:塔吊安裝隊伍的素質問題也是塔吊事故時有發生的重要原因。參與塔吊的安裝、頂公升、拆卸需要由專業資質的裝拆隊伍以及工作中的經驗和合作默契來完成。
目前很多塔吊安裝隊伍中成員魚目混珠、良莠不齊,塔吊的安裝人員也不都是持證上崗,常常是兩三個老師傅帶領幾個操作工就組成乙個安裝隊伍……這一切都容易給塔吊的安裝使用帶來了安全隱患。
第三:塔吊的多頭管理業給塔吊的安裝使用帶來安全隱患。近年來,塔吊的擁有者、使用者、操作者出現了多元化趨勢。
塔吊的擁有者與使用者分離,安裝者與擁有者、使用者分離,操作者與擁有者、使用者分離、各種方式並存且只以當前利益為導向,對塔吊的養護和管理嚴重脫節,導致安全隱患產生。
第四:行業的集中度低,進入門檻低,有技術實力的租賃企業少,原來很多國有的大型建築施工企業也不再保留完整的塔吊安裝隊伍和管理機構,而是採取到市場上租賃,僱專業的安裝隊伍方式來使用塔吊。因此導致行業內裝置不停的用,專人人才的技能卻無人去培訓提公升的局面。
綜上所屬,是塔吊倒塌事故頻頻發生的原因,要降低塔吊倒塌的事故率,則需要從根本上去解決這個問題才行,也就是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公升裝置使用者、管理者的安全素質,說到底,就是提高素質,才能增強塔吊的安全體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