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富林
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可以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如果說有被扶養人沒有生活能力又沒有生活**的還需要支付被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悔閉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孫前返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則飢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補充部分:犯罪嫌疑人是一名60至70歲的老人,年滿18週歲精神智力健全的人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於他自己的行為自己要負獨立的責任,其他親友沒有法定的義務為他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親友同意的除外。
2樓:丁丁
不會吧,太可怕了,殺人。估計死緩是逃脫不了的,死刑也旦帶是有可能的。要看殺害人的程度。
殺人友做以後投案已經好遲衡殺人以後泡屍,甚至肢解,法律上面的量刑完全不一樣,嚴重的直接槍決也是有可能的。賠償要看被害人是否為某些企業以及國家是否作出過貢獻的程度來定,如果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賠償金非常難以預計的。
3樓:寶輦無塵覺路通
喪葬,死亡賠償金,被撫養親屬撫養費。
工作法律賠償問題,專業人士進來解答下
4樓:崑崙寒劍
寫辭職信就是個陷阱!如果你不寫,公司拿你沒辦法,你寫了,意味著什麼也得不到。
5樓:網友
你在合同期內提出來辭職,除非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為乙個月的工資,滿6個月按一年計,不滿6個月按半年計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網友
1、按正常情況,提交辭職後需要1個月時間,這個一般都沒有問題。
2、公司應該在離職前給你發放正常的工資,這個沒有異議。但是,你自己提交了辭職,不屬於公司解僱你,也不屬於合同到期不予續簽,而且你在該公司只工作了不到半年,根本拿不到什麼賠償。。。
7樓:網友
一般辭職交割完工作就可以走,辭職提前兩三天告知。至於補償由於是主動地辭職,而且看你那公司估計是沒有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樓主的兩個問題,1、按規定是必須乙個月後才可以走的,勞動法有規定,需要用人單位招聘補充所缺崗位人才定的緩充期,無論一月後公司有沒有招聘到人,都可走;2、在這期間用人單位是正常支付工資的。可關注伍億人才網職業指導版塊查閱具體內容。
女人50歲之後工作期間被公司解僱有經濟賠償嗎?
9樓:律政盲流
當然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簽,從第2月-12個月工資雙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有疑問歡迎追問 】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屬於非幹部身份,一般是按照勞務關係處理的。單位解僱員工,是否需要補償,各地執行標準不一。但深圳市傾向於按勞務關係處理,不支付補償或賠償。
所以,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提出訴訟,還是有很大機會調解結案、獲得補償。我們有幾個這樣的案件,都是調解結案,獲得2萬、7萬不等的補償。
縱橫法律網-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周文兵律師。
11樓:網友
你好,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結,沒有賠償。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0週歲,公訴做法沒有問題。樓上解答有誤。
12樓:歪大神
公司違法解除合同,需要賠償員工的經濟損失,按照工作年限來計算,雙倍賠償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賠償乙個月的工資,雙倍即使工作一年賠償2個月的工資。
憲法第41條規定: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13樓:網友
明明是他自己違規交通規則,應該右行,他確左行,撞倒他人,造成自己骨折,還要他人賠償的,是否有違法行為?
14樓:網友
樓主你好: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
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三條及次還規定了針對具體損害種類的求償程式、賠償數額計算標準。
應當注意該法第五條規定了國家不賠的情形: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安戰線的女臨時工有何法律保障,退出工作崗位有何補償措施?
15樓:網友
違法了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時間,加班時間都有規定,超過了就是違法行為,可以此來提出辭職。
對於在工作期間被人打瞎眼睛的,賠償數額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明確規定的?會不會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界定?
16樓:網友
法律上對賠償數額是沒有具體規定的。
像你的事情,要按照失明程度定傷殘等級,在根據傷殘等級和你的工作,還有你所在城市的工資標準給與一定賠償。再根據你的醫藥費等由於眼睛造成的期間的所有費用(打車上醫院的費用)都要算清楚。
你最好找乙個律師再諮詢一下,你在工作期間造成的事情,單位也應該給予一定補償。
17樓:問題求幫助
對於這種情況要根據傷情追究肇事人的法律責任,然後走民事賠償路線。
18樓:上海劉
工傷不會因人不同。一般人身損害有城鎮和農村之分。你可爭取兩者。宜律師介入。
19樓:吉林省鑫達技校
賠償數額和鑑定結果密切相關。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且在工作區域內(最好是因公)。直接去勞動部門就行。
上班時間騎電瓶車外出辦公事撞了人的話怎麼賠償,參照哪部法律啊?
20樓:陀山之鸚
1、上班期間騎電動車外出辦公撞傷了人,屬於履行職務的行為,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2、至於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能不能再向你追償,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據我瞭解的實踐情況,如果勞動者僅是一般過失,則用人單位無權追償;如果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甚至是故意,則用人單位有權向勞動者追償。
21樓:蠍子的璇兒
第一,你如果是騎電瓶車辦公事,你出現車禍了,那麼,你算工傷。
第二,你把對方傷了,那麼,不管是不是辦公事,你都要負100%的民事責任,因為你撞人,和你辦公事,沒有必要的聯絡,明白嗎?
50歲的女人適合做什麼工作!!!!!!!
22樓:立餓
得看以前幹過什麼,比如老師可以做些家教一類的,會做服裝可以開家服裝修改店,改改褲腿撩撩褲腳,換換拉鍊,改改衣服肥瘦等,比起開服裝店輕,但掙消銀錢還比較客觀,再吵雀者公升橋早可以找些手工活在家幹。不管年齡大小只要能吃苦,都能找到合適的工作。祝你媽媽能找到合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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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也不是很大 體力經驗上還是有優勢的 適合的還是很多的 看你有啥技術了,沒技術就摩的,門衛之類 50歲的男人適合找什麼工作?50歲的男人適合做的工作有小地攤 洗車 賣花 小吃 飾品店。1 小地攤 其實這個專案是不分男女的,都可以幹靈活性還比較高,也是比較隨意的,難度也不是太大,基本上是有新意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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