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照這麼說來,是數以搶奪性質的,如果有言語威脅,那就轉化為搶劫了。
按照浙江省的標準,搶奪的刑事立案標準時250元,搶劫是沒有立案標準的,哪怕搶劫未遂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你的朋友是被監視居住了嗎?
首先我要解釋下監視居住的適用及性質,照搬刑事訴訟法的語言不太好懂,我就白話點。
監視居住一般是肢扮吵對有犯罪嫌疑但沒有確定的人適用的。公安機關的刑事傳喚時間是12小時,即12小時之內認為被傳喚人沒有犯罪嫌疑的,應予以結束傳喚。但會有這麼一種情況:
我明明知道或能確定某甲就是犯罪嫌疑人,但就是沒有確切的證據來證明,刑事傳喚的結束又會使該某甲躲避公安機關的追缺碰捕而逍遙法外,這時候就可以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了。這個和取保候審是不一樣的,雖然兩者的性質在《刑事訴訟法》上市差不多的。取保候審是對已經確定的犯罪嫌疑人適用的,監視居住即是對不確定的犯罪嫌疑人適用的。
綜上所述,你的朋友確定是被監視居住了嗎?監視居住期限為6個月,如果6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證據的話,那麼恭喜你;6個月曆侍內有證據的話你的朋友就該被刑事拘留了,並且最後判刑。
2樓:九燁節香梅
會不會我也不清楚。。。
我想問監視居住還會被判刑嗎
3樓:毛安妮
監視居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得離開指定的區域,並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強制方法。監視居住拍飢的種類包括:住所監視居住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襲餘返屬於刑事強制措施,與是否被判刑無關。
法律依據
毀鬧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監視居住後是否會被判刑呢
4樓:楊榮豔
法律分析:被監視居住之後是否要判刑,這個還要看具體的情況。監視居住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是一種刑罰,而且監視居住與是否判刑也沒有必然聯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局碼纖訟法》 第七十七條 被監桐仿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模旁。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監視居住後還會判刑嗎?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監視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待審判後如果構成刑事犯罪一樣要判刑的。監視居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者剝奪的一種強制性方法。所謂強制措施只是一種偵查手段,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竄供、毀滅證據、再次犯罪等。
不管是關到看守所裡,還是在家裡監視,只是視案件情況而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戒性的。監視居住有兩類人:一類情形是符合逮捕條件,但是有《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另一類人是指《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被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並不等於就有罪或者無罪,一切還需要經人民法院的審判後才能確定是否有罪,犯的是什麼罪,具體該怎麼量刑。因此,監視居住後並不一定會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戶。
什麼是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 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發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 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並對其活動進行監...
監視居住能在暫住地執行嗎
監視居住在居住地執行,這可在暫住地也可在長期居住地,這要取決於執行機關便於有利有效的監視而進行決定。刑事訴訟法 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 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並對其活動進行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住處執行 無固定住處的,...
被監視居住的人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這裡的他人是指與被監視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和聘請的律師以外的人。被監視居住人如果要會見他人,必須經過執行機關批准方能會見。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所謂 住處 是指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辦案機關所在的市 縣內的合法住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