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荔菲昕珏
生母和養母。應該一樣對待。生母雖然十月懷胎。
把孩子生出來不容易。是很辛苦。可是她把孩子交給養母。
養母就更不容易了。要麼把他從幼兒園。上小學。
生母雖然偉大。養母就更偉大了。大學畢業了。
還得給你成家立業。看孩子我覺得養母的功勞更大。
2樓:離間戶
因為你不是在生母家長大,所以行為習慣都會不一樣的,就會有隔閡,如果可以你還是在養母家生活吧,自強自立,不去依賴生母家,你就不會有失落感的。
3樓:網友
即是你父母對你好,你也要去照顧養母,報答養育之恩,這樣對你有很大好處,別人都會高度好評,否則別人會議論你,你父母對你不好,也會認為是你的問題。
4樓:南曦情感
生母有生育之恩,養母有養育之恩,都是恩終於山,我覺得還是同等看待吧。
5樓:網友
你怎麼處理?肯定是養母大啦,聖母是很重要,但是她把你生下來沒人養,你也不會能長的這麼大的人,要知道感恩。
6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你已經離開12年了。跟親生父母的感情肯定很單薄。問心無愧就是了。現在養母生病了。你正好可以回去照顧她。
生母的法律上與養母的法律關係是怎麼樣的呢
7樓:姜超
生母和養母法律關係上的區別:生母是孩子血緣和生理上的母親,養母是因為法律關係而產生的母子關係;養母和養子女不具有血緣關係,和養子女之間成立合法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必須經過法定程式;生母和子女的父母與子女,從子女出生時自然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如何看待生母重於養母?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譽伏有道是「生母還是養母大」,而生了卻不養的女人不應稱母,養育大於生育之恩,生而不養何巖啟必生,這是不負責,生了不養,如果沒有養母那這條命便沒了,所以在生母放手的那一刻就已經把生命收回去了,粗虛如而養母卻給了你又一次生命,並且養你十幾年甚至幾十年。
二、生兒輕,養兒重。十月懷胎,一朝分娩:而十年養育,十年心血。生兒容易,養兒難啊!養兒不像生兒幾個月就可以了,養兒你需要賠上你的心血和青春。
望,希望可以,參考一下。
【請教】什麼是「養母」?如何才能夠做好乙個「養母」?
9樓:一老夫
【請教】什麼是「養母」?如何才能夠做好乙個「養母」?
這位知友,女子收養他人子女做自己的子女,該女子是被收養人的養母。法律上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與親父母與親子女的關係相同。
如何才能夠做好乙個「養母」?就是將養子女視為己出,儘管說破身世也一如既往關照、呵護和愛著他們!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親生的母親,是養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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