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要撤店想先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

2025-02-19 10:50:25 字數 5397 閱讀 7284

1樓:雁南飛

店鋪要撤店,想先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店鋪要撤店想先離職又不讓走,那就暫緩幾天再走也不遲。如果已經找到了合適的工作,那麼你可以直接走開。

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你想急辭工的話,那麼是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金的,你可以看一下你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如果明確的規定了違約金,那麼你只要是支付了違約金就可以直接走人。要不然就要按照正常的流程,提前乙個月申請離職。

3樓:施又松

店鋪閃電了,撤店了,先讓離職了,又不讓你走,這個情況我看他電已經撤了,不幹了,為什麼先不讓你走呢?因為後續的事情需要你們幫著打理打理,打理完以後和你一起把這樣摔,先讓離職了,又不讓你走,這個情況我看他電已經撤了,不幹了,為什麼先不讓你走呢?因為後續的事情需要你們幫著打理打理,打理完以後和你一起把這樣摔著結了,就是這個意思,因為錢工資什麼都沒有說,尤其後期與事情,還得需要人幫手打理。

4樓:揚幼安

店鋪要撤店,先想先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果店鋪墊有關這方店鋪要撤店,先想先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果店鋪墊有關這方面的條款,你就要堅持到條款所制定的日子期限,那才可以。

5樓:弭曼青

你如果現在要走,那麼你的工資會拿不到的,因為按照規定是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的,你明顯沒有達到這個標準,所以你還是應該等到撤店之後再走。

6樓:快快

我覺得應該離職以後,如果你現在走了,工資他會選給你嗎?你可以先去找下乙份工作。等這個工作完事兒了,就上那面兒去工作。

7樓:話梅太飛糖

店鋪要撤店想要先離職又不讓走,那麼就是隻能店鋪撤了之後才讓離開或者是自動離職。

8樓:大紅棗

店鋪要撤店,想先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我認為店鋪要撤店了,那麼你就等一下多幹一段時間,讓他撤店再走吧!

9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因為按照規定你要離開的話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的,現在他們馬上就要撤銷這個店鋪了,你應該等幾天,這樣你還會得到賠償。

10樓:冰靈九藍

店鋪要撤店,想先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這種情況?我覺得要不就等他撤了店,你再離職也不晚,要不就你自動離職。

11樓:網友

店鋪要撤店降線離職又不讓走怎麼辦?那說明老闆還是需要你在店裡先頂一下那你就先再頂幾天唄!

12樓:雨過空氣好

既然店鋪月底就要撤店,店鋪又不讓先離職,只好做到月底再離職。

13樓:茂煊

店鋪要撤店,你要離職不讓走,這個可以行,和店老闆商量一下,看還有什麼樣的待遇。

14樓:來自塔山謙讓的茉莉

只有在店裡幹到店鋪結束,反正**都掙錢,只要發工資就行。

15樓:來自鳳凰山鶴髮童顏的公尺老鼠

當的離職應該是不會扣住你的。

店鋪關門了,店長讓員工調到外地去,不願意去的就讓自己交離職書,這個情況怎麼辦?

16樓:老王人力資源

我不太同意前面幾位的觀點。

首先表明我的觀點:公司未經員工本人或職工代表大會同意,無權為員工調整工作崗位、調整工作地點。

依據是: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一定有明文規定了這個員工的【工作地點】,即便勞動合同也規定了【公司依據經營,有權調整工作地點】之類的說辭,在實際操作時,未經員工本人同意屬於【無效規定】。

通常來說,用人單位對工作地點作出的相對寬泛的約定是符合公司業務特點或者員工崗位特點的,是合理和善意的,原則上認定有效,但如果是想以模糊的約定來侵犯員工權益,那麼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將會存在較大的爭議。

如果不同意勞動合同法變更工作地點員工是否有賠償?

工作地點屬於合同法定內容,勞動合同約定了工作地點,公司無權單獨變更,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經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變更合同,合同繼續履行;不能達成一致的,公司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合同,並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不經協商變更工作地點的,勞動者有權拒絕(救災、搶險等臨時性緊急情況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給予處罰的,都屬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所以,店長說讓員工自己提離職屬於侵權行為,可以不予理會或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

17樓:帳號已登出

按你說的情況,公司是打著調動工作的名義,實際上是想裁員的,這種情況下要不服從工作安排,要不就得辭職,但是辭職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所以不好弄。如果真想得到經濟補償的話,我給你說個方法,你可以消極怠工,既不服從安排,也不辭職,公司讓你欠離職協議也不要籤,等到老闆實在受不了了,主動辭退你的話,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根據你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那就堅持下去,不能自己退出辭職。

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經濟補償一般是按n+1的原則,即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但是有很多是不用補償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補償,還要賠償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許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8樓:水月光中夢一場

這種情況下離職是有賠償的,勞動法規定:公司不得單獨變更職工崗位,如需變更需要與職工意見達成一致,否則只能解除勞動合同,給予勞動補償金。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意見,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到崗,不能認定為曠工。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是要給你賠償的。公司給你購買五險了麼?如果沒有,你可以獲得更高賠償。

19樓:行走在崩潰邊緣

首先你不能辭職,但也不接受調動,要等公司對你解除勞動合同才能獲取賠償。主動離職是沒有賠償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單方面的調動工作崗位,並且沒有經過勞動者的同意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20樓:做精氣滿滿的健康人

店鋪關門,沒有崗位了,那你除了接受他的安排就真的要離職了。這是很無奈的事情。但是離職前你有機會按照合同找回自己的補償。

21樓:言智理

店鋪關門了,店長讓員工調到外地去,不願意去的就讓自己交離職書,這個情況要看你自己的意思,你可以去外地,也可以交離職書,但是,必須按合同辦事,處理好補償問題,但在合同期內必須服從安排,否則你如果違約,還得交違約金。

22樓:瓊樓登高人為峰

都這樣了,說明其店鋪營業環境在惡化,不管怎麼樣,個人前途或者上公升空間基本已經關閉了,不妨換個工作環境,也是一種選擇。當然,個人如果繼續想在這樣的公司混下去,那就按照公司的規定去執行好了。

23樓:聚蟻園

這種情況,處理建議如下:

1.首先提醒你的是不能自己交離職書。如果自己交離職出,就是你主動離職。單位可以不給你任何賠償。

2.你可以向單位提出按勞動法給予賠償,一般是n+1,即在此單位工作n年,就可以獲得n+1個月的賠償,每月金額一般是按上年平均每月收入來計算。

3.如果單位不同意,就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希望能幫到你,也請點贊鼓勵答者,謝謝。

24樓:**張老師

店鋪關門了,店長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了調離,而且也做了後續工作的一些安排,願意去的,當然就是直接到其他地方工作,如果實在不願意的話,只能辭職了,面對這種情況也只有這兩個選擇。

25樓:泥中娛樂圈中圈

直接勞動仲裁他,找當地的勞動局,乙個**就來了,很管用,前提是你要跟他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行,如果有一告乙個準,n加1賠付給你的要,一定要會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勞動人民是屬於底層人權,不能讓這些企業老闆資本家任意踐踏。

26樓:志在遠方心如願

既然員工不願意調到外地工作,也只能辭退,另外再補發乙個月工資,店鋪經營不好,也不要強求員工。

27樓:思語新竹

遇到這種情況,作為員工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因為你所在的店鋪雖然關門了,但是店長給你調到了另外乙個店鋪。你應該服從,如果你有困難或者去不了的話,那就屬於你自己的原因了。

你就應該自己辭職。不過主動辭職是得不到任何補償的。

28樓:一幽幽谷一

一般情況下,員工是要服從公司的安排的。也就是說要服從公司的人事調動,如果你不想去外地的話,只能離職了,但是你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

投資壽司店要多少錢?我想自己投資開家壽司店,店面大概30平米

我覺得最主要是 師傅 和用料 方便性。一個好的壽司師傅能化腐朽為神奇,市面上有很多壽司,也有很多好的食材,但是缺乏好的師傅,結果握出來的壽司非常不好吃,肉的厚度不一致,最後導致人就很少了。其次是食材,現在很多地方都有三文魚刺身等類似日本壽司的食材提供,也有很多小本經營的壽司店,但是材料不新鮮,如三文...

現在快拆遷想離婚怎麼辦,馬上要拆遷,現在要離婚,對拆遷補償有影響嗎

你好,關於房屋拆遷,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碰到要拆遷就想離婚嗎?是怕對方分財產嗎?但是如果離婚了,你也會少得拆遷補償的,何必得不償失呢?好好珍惜眼前人!一半分撫養子女的要多分一些,建議去諮詢律師事務所。馬上...

我和老婆要離婚了,我想挽回她,可是老婆堅決離婚,她說她沒法會這個家了,我們和我父母住在一起,我們有

這是你的責任啊!沒有處理好婆媳之間的關心。向她認個錯道歉,然後你們搬出去住就可以了。祝你們幸福!天下最copy 難處的關係就是婆 bai媳關係了。從長遠du看,你父母做的是正確的,該zhi是啥是啥。但在dao 眼前似乎不能接受,都一家人了分那麼清幹嘛!當然,這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你媳婦愛佔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