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死亡,父母的兒女有繼承權嗎?

2025-02-12 01:55:12 字數 3124 閱讀 4439

1樓:520可川

父母的兒女對於死去父母的財產,在沒有遺囑分配的情況下,擁有繼承權。

題目中寫出哥哥先死,母親後死。則繼承方式應當如下:

首先哥哥的財產,在沒有遺囑分配的情況下,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哥哥的父母配偶子女繼承。換言之,若無遺囑,題目中哥哥的母親可以繼承哥哥的財產。

其次,母親死亡後,在沒有遺囑分配的情況下,也應當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母親的配偶、父母、子女繼承。換言之,題目中的子女對於死去母親的財產,無遺囑情況下,具有當然的繼承權。不嚴格的說,間接性的繼承了哥哥留給母親的部分財產。

2樓:出甜

死亡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繼承法》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繼承法》第10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

死亡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繼承法》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繼承法》第10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但同一繼承順序中,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按照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決定分割的分額,而不適用《繼承法》第13條規定的同一順序一般應當均等的原則。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時考慮到須與我國現行民事法律中規定的賠償專案相一致的原則精神,對賠償的內容進行了分解,即仍保留過去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因此,當事人請求分割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還應當考慮在同一順序繼承人中有無可單獨請求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情況,對死亡賠償金的分割分額予以適當平衡。

由於法律對這個問題並沒有作出統一的明確規定,因此,不同地方法院可能有不同的指導意見,如按照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死亡賠償金的分配範圍原則上以受害人死亡時,與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限。

引用事例:牛某因交通事故身亡,肇事方付給牛某死亡賠償金元。牛某的妻子郭某從交通警察大隊支取了該賠償金,就該賠償金的分配問題,牛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親(83歲)、母親(81歲)、妻子(40歲)、養女(11歲)發生糾紛,牛某的父母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死亡賠償金。

在審理過程中,就如何分割死亡賠償金產生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可以看出,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對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其性質屬於財產損失賠償,牛某的父母均超過75週歲,所得死亡賠償金應各按5年計算,牛某的妻子、養女應得死亡賠償金各按20年計算,死亡賠償金元除以50再乘以每人所得。

3樓:網友

有繼承權。父母各有一半,母親死亡了,那麼母親的一半,還有父親的一半和兒女的一半。也就是說子女有1/4的財產繼承權。

4樓:刻苦且清馨灬彩旗

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死亡,父母的兒女有繼承權,因為兒女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死亡後就由第二順繼承人繼承財產,所以兒女有繼承權。

5樓:來根含煙

有,根據法律規定,繼承權先妻子,後子女,在父母所以在父母死亡後,兒女有繼承權。

6樓:庭立方刑事平臺

遺產繼承順位如下: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7樓:網友

如果母親稱先於你哥哥過世,應該就不存在什麼屬於母親的繼承權了,繼承權都對於在世的人來說的。如果父親還在世的,那父親是有一定繼承權的。

8樓:樸孝敏的咆哮敏

第一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若繼承人死亡或者不存在可以代位繼承。

父母死亡後第一順位繼承人

9樓:宋聰聰

父親的財產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父親的財產第一繼承人是配偶。配偶以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為條件的,只要男女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即為夫妻,他們相互之間都享有遺產的繼承權。

如果男女雙方屬非法同居關係或已經離婚的,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無權以配偶身份繼承遺產。

房產繼承的流程是什麼:

1、繼承人先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攜帶相關材料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關於繼承順序的其他說明。

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正清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辯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舉灶前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父母已亡,父母的子女能不能繼承其父母繼承的部分

說清楚些可以嗎?我自己想了一下,你是不是想說,比如爺爺奶奶的遺產,父親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是先於爺爺奶奶先去世,這樣,孫子女能不能繼承其父應繼承的份額?如果是這樣,符合代位繼承要件,可以繼承其父母應繼承份額。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

被繼承人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繼承嗎

1 不可以。因為 代位繼承,只能適用於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而且也只能由先死亡者的 晚輩直系血親 來代位繼承,平輩 的兄弟姐妹沒有代位繼承權。2 附 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 子女 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 晚輩直系血親 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

兒子死亡,父母的房產孫女有繼承權嗎?有何依據?

這個得分情況。老人去世,留下的遺產如何分配是很多人都在乎的事情,一種情況,也是最為直接簡單的一種情況,就是老人留下了遺囑,這個遺囑是得具有法律效應的那種,老人往往可以選擇在世的時候去當地相關的機構,在公證人的公證下立好遺囑,交給相對於的律師,這種遺囑是具有法律效應的,當老人去世之後,會直接根據遺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