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十八週歲的青年是否享有不受家庭約束的權利???謝謝了

2025-02-03 22:40:21 字數 5574 閱讀 1975

1樓:網友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都一樣,無論是十八週歲之前或之後;

十八週歲之前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八週歲以後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不考慮十六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 以及 十八週歲以上精神不健全的公民)

因此,公民十八週歲以後,民事權利能力沒有變化,民事責任能力增加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了。而不是你說的具有了「不受家庭約束的權利」

相關法條。民法通則》

第九條,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一條定,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樓:佳佳小公尺

年滿十八週歲代表法律上成年,你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加法律活動,但是不代表你可以完全脫離自己的家庭,你與家人之間有經濟上的聯絡,情感上的牽連。

但是如果你經濟上完全獨立,並且對家人毫無感情,那麼另當別論。

同時希望你明白,家庭並不只是為了約束你而存在,它也是保護你不被傷害的港灣。

3樓:澤皖宜民

從法律上來說,18週歲後,是完全獨立的自然人。

你有權利完全獨立的決定你自己的生活了。

4樓:網友

你先確定你不用問家裡要錢用了。

又要問家裡要錢,又不希望家裡管,這個要求不太合理吧。

學校不讓年滿18週歲的學生外宿是否侵犯了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5樓:夏娃視聽

學校不讓年滿18週歲的學生外宿是否侵犯了學生的人身自由權,要看學校的規定而定,合同與規則在先,只要不是惡意侵權都屬於合法管理行為,不能算是侵犯了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權也稱作行動的自由權,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作為和不作為,不受非法限制、剝奪、妨礙的權利。身體自由權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體行動的權利。非法限制、妨礙或剝奪自然人的身體自由,即為侵權行為。

以非法強制**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體自由,就是侵害了身體自由權。這是因為身體自由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權利,一經非法剝奪和限制,即屬侵害他人行動的自由。

刑法》第131條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違法侵犯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刑事處分。

人身權利,公民依法享有的與人身直接相關的權利。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權利主要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人格尊嚴又包括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和私隱權等。當人身權受到侵害時,我們可以請求司法保護。

年滿18歲的青少年是否可以正式脫離父母的監管(在孩子沒有犯罪違法的情況下)

6樓:網友

監護只適用於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當滿18週歲,就具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不適用監護。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我國法律劃分成年的標誌的年齡為18週歲,換言之,年滿十八週歲則父母不再對子女進行監護。當然,父母對子女的監護並不代表父母可以剝奪子女的自由;同時,如果資產是屬於子女的個人所有的,則父母僅僅對其有保管的義務,而子女才是財產的真正的所有權人!

7樓:徐良峰

民法童年規則規定公民滿十八週歲享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你完全可以管理自己的事物。

初二政治

8樓:我是好人啊

我國憲法第二章規定,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權利:(1)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即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3)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和通訊自由;(6)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7)受教育權,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8)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9)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10)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廢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11)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在我國,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4)勞動的義務;(5)受教育的義務;(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7)依法納稅;(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

9樓:芥末芥末先森

政治權利 主要指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主要包括;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 有批評、建議的權利,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人身自由的權利 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國家法律保護。

10樓:

生命健康權,名譽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財產權等等。。。

18週歲是怎樣算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過了18歲生日,就是18週歲了!比如1990年1月1日出生,那麼至2008年1月3日零時,就是滿18週歲,至2010年1月3日零時,就是滿20週歲。

12樓:煙泉勾宵雨

基本上應該按照陽曆演算法來算,如果你是1980年5月1日出生,到2006年5月1日之後,你就是26週歲了。

13樓:業艾瀧笛

出生當天(戶口本上為準)到18年後的當天、過了就算滿18週歲。

14樓:茂甜利谷之

2006年1月1日出生的人,今天過生日,今天過後,也就是明天就是一週歲了。

就這麼算了,你就知道你什麼時候18週歲了。

15樓:褒放斂名

減法:所以是18歲,如果是不足18

16樓:雙元麼洲

您好,到2010年3月2日晚上12點以後,您就進入十八週歲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7樓:廖蒼貊春蘭

不說很多廢話了,因為那樣沒用。

過了第18生日就算18歲,民間演算法,也就是「虛歲」才是19歲。

18樓:由璞惠倫

週歲只跟陽曆有關,虛歲是週歲加一(因為所謂在母親肚子裡就有生命了,所以說叫虛歲。)

所以你的十八週歲應該是明年的1月8日。

19樓:波虎塗韶敏

教你乙個方法自己算吧。

週歲=當前日期年份-出生日期年份。

比如:你1990年8月出生,到2006年8月你剛滿16週歲,此時可以說是17虛歲,意為你剛剛達到16週歲,要等到2007年的8月你才能夠成為17週歲。

2006年7月時只為15週歲,16虛歲。

2007年7月仍未16週歲,17虛歲。

沒暈吧?給幾分!

20樓:篤卿佼飛語

你已經活了18年了。

當然是18週歲啦。

別人問你幾週歲你就說18週歲。

問你今年多大。

你就說今年19了。

21樓:7仯汜憶哋漁

出生年份加18,然後過了生日,第二天就18週歲了。比如,1990年1月1日生,就是2008年1月2日18週歲。

一、定義。週歲,是國際通用的年齡計算方式。它計算的是出生後已經度過的時間長度(為基數,故也可以計算尾數,如三歲零兩個月,七歲半等)。在中國,為了與傳統的計齡方式進行區分,即計算出生後正在經歷的年份次序(為序數),才有了週歲和虛歲這兩種名稱。

注:每到公曆生日的當天便增齡一歲。這種計齡方式是公認的傳統,無需法律規定。在中國,出於減少糾紛的考慮,對於犯罪的未成年人,相關法律以推遲一天來計算周齡,這僅是特例而已。

二、引證解釋。

一年唐白居易《府酒·變法》詩:「自慙到府未週歲,惠愛威稜一事無。」

指嬰兒的第一百天。

宋史·曹彬傳》:「彬 始生週歲,父母以百玩之具羅於席,觀其所取。」《紅樓夢》第二回:

那週歲時, 政老爺 試他將來的志向,便將世上所有的東西,擺了無數叫他抓。」《古今**·月明和尚度柳翠》:「三朝滿月,取名喚做 翠翠 。

百日週歲,做了多少筵席。」

一年到頭,整年。

宋石介《慶曆聖德頌》詩:「侍從週歲,忠力盡竭。」

三、年齡計算。

1、按國際慣例: 出生時為零歲,每到乙個公曆生日長一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週歲」,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從週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之所以推遲一天計算,是出於人情上及儘量減少麻煩的考慮。

2、受虛歲計齡方法等的影響,很多人對週歲計算有各種誤解。最常見的一種是:認為計算時間時的年份減去出生時的年份即是週歲,這是受了計算虛歲時不考慮生日的影響。[2]

22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現在的。

年月日減去出生的年月日,只要剛好等於18,就是滿18週歲了。大於18的仍是18週歲,虛歲為19歲,而小於18而又大於17的,為17週歲,虛歲為18歲,依次類推。(注意:

年相當於百位,月相當於十位,日相當於個位,不夠減的要向前一位借)

23樓:匿名使用者

1993年1月29日以前的人就歲年滿18週歲。

公民享有哪些權利?是哪部法律怎樣規定的?

24樓:北京中聖暉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二這是有我國憲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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