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物管收取佔道費,和停車費有區別嗎?

2025-01-23 03:55:29 字數 5264 閱讀 2490

1樓:匿名使用者

摘一網友: 小區是老百姓接觸最多的生活場所,如何給他們提供乙個安全、優美、愜意的環境?在12月13日舉行的省市政風行風**聯動上,曲市長說,這是**應該做的工作,要從群眾利益出發,如何把小區建設的更好一點,**應該在上面多花點精力,還要堅持依法行事,在解決小區的安全、物業糾紛以及居民生活環境等問題上,**有關部門應該多向物業公司請教,多向小區居民請教,使居民有美好的生活環境。

反觀市物價局,網路上眾多的投訴,相當一部分都是指向你們,難道對你們就沒有觸動?

2樓:匿名使用者

東大院收取的佔道費未經我局審批。物業公司在小區內公共道路等地方劃定的停車線(位)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

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我曾經發帖反映小區收取停車費太高問題。物價局只回一句話:地下停車位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物價局意思雙方協商,他們不管。

4樓:匿名使用者

物價局網路發言人就飯桶乙個,樓主問的一共是兩層意思,1、佔道費是什麼性質的費用專案?二、是否經過物價局審批?竟然成停車線(位)是怎麼劃了。

物業在小區內的路邊上劃停車位收費合法嗎?

5樓:李成勇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原則上屬於業主共有的。根據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的規定,佔用小區內的公共道路停放車輛的車位歸業主共有。如果停放車輛收取了相關的費用,扣除物業管理費用外的收益,應當歸業主共有。

基於以上規定:物業公司在小區路邊劃停車位收費的行為如果經過業委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表決同意,則是屬於受委託進行物業管理的行為,並不違法。但停車位收取的費用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6樓:疏雨學姐

物業公司的行為屬於管理類手段,如果說合法性的話,肯定是不合法,因為小區的車道包括總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2013年新物業管理條例出臺後明確約定了車位的劃分必須召開業主大會,半數業主投票同意並且經房管局備案之後才能劃分,物業公司無權,也不合法,更別說說收費了,收費必須簽訂車位服務合同之後才能收費,不然只能按照小區共有車位的方法,按每小時/n元來收取,並且物價局備案。

7樓:迅捷戳纖閒輝

管理公司的行為屬於管理手段。如果是合法的,那絕對是非法的。因為社會的路徑,包括一般評價,屬於所有所有者。

2013年頒佈新的管理條例後,各方明確同意在業主會議上分配停車位。半數業主投票贊成協議,只有在房屋管理辦公室提交協議後,才能進行細分。管理公司無權且不合法,更不用說收費,費用只能在簽署停車協議後收取,否則只能按照社群共享停車位的方式收取,**為每小時n元,並提交給定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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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戰紛部

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屬於管理層。如果是合法的,那絕對是非法的。因為社會的道路,包括一般評估,屬於所有所有者。

2013年頒佈新的物業管理規則後,各方明確同意在業主會議上分配停車位。半數業主投了贊成票,只有在房屋管理辦公室提交意見後才能進行分割。只有在簽署停車位協議後才能收取費用,否則只能按照社群共享停車位的方式收取費用,費率為每小時n元,並提交給定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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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住適禮

房地產管理公司的行為是管理資源之一。如果是合法的,那絕對是非法的。因為社群的渠道,包括一般評估,屬於所有所有者。

2013年頒佈新的《物業管理條例》後,各方明確同意在業主會議上分配停車位。半數業主同意,只有在房屋管理局提交後才能進行分配。物業管理公司無權且不合法,更不用說收費了,收費只能在簽訂停車服務合同後才能收取,否則只能按照社群共享停車位的方式計算,按每小時n元的費率提交給定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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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慧慧巨可愛了吧

小區裡的停車位收費是合法的。但是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規劃設計中明確的專用車位,包括地上專有車位、地落車庫等。

11樓:網友

其實小區內的路邊兒所有的這些地方都是屬於小區業主的,如果物業在這個地方畫上了車位,停車收費,這錢原則上應該屬於業主所有,所以這種情況下他的收費是非常不合理的,應該讓我們停車位的人自己使用。

12樓:網友

物業在小區內的路邊上劃停車位收費,如果是這種收費行為並沒有相應的收費許可,並且沒有經過小區,大多數業主的同意,顯然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業主是完全可以進行抵制,並且找到相關部門來進行投訴。

13樓:帳號已登出

半數業主投票同意並且經房管局備案之後才能劃分,物業公司無權,也不合法,更別說說收費了,收費必須簽訂車位服務合同之後才能收費。

小區物業收取停車費合法嗎

14樓:張濤

法律分析:安置小區是否可以收取停車費首先要看停車位的產權是不是業主共有的,如果是業主共有的就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洽談,如果物業合同裡包含了停車管理,就該收費,收費標準由業委會和物業單位洽談結果為準,當然物業收了費就得保證小區內的車輛安全,包括被盜被刮擦等。如果物業服務不包含停車服務,就不需要付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物業對小區公共停車位收費違法嗎?

15樓:滿嘴胡說**律

物業收公共和衝陵判橋停車位的費喚戚用合法嗎?

物業在小區內的路邊上劃停車位收費合法嗎?

16樓:

你好,是不合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物業公司無權擅自佔用小區道路施劃停車位,如需利用小區道路施劃停車位,需經業主大會同意。

小區物業收取停車費合法嗎

17樓:新左右

合法。根據法律規定是可以收取的,但是要通過業主委員會同意,同時收取的費用不能據為己有。如果小區的停車收費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登記許可,明顯屬於違規收費,車主可拒絕交費。

停車費基本上都只有兩種性質:一為土地使用費;一為保管費用。停車佔用一定的土地面積,因此需要支付相應的土地使用費,同時停車場往往需要有人專業管理,保護停放汽車的安全,與車主形成一種保管合同關係,車主需要支付保管費用。

停車費中土地使用費部分,應該支付給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享有車場土地使用權的人或者單位,這是其對土地享有收益權能的表現。而停車費中的保管費用部分,則應該支付給對停放車輛進行保管的人或者單位,這是其提供保管服務的對價。

其次,物業公司是全體業主僱傭的小區服務單位,如果要收取停車費用其主體合法性也是值得審查的。是否有公安部門審批的《停車場許可證》;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批文,有全體業主授權收取停車費用的收益分配方案等等手續。

18樓:所幻玉

根據你的描述,小區物業收取停車費合法嗎?作為旁觀者來看,這要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是收取業主的停車費,當然是不合法的,因為小區內的共同面積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在自己的區域內停車,還要交停車費當然是不合理又不合法。物權法規定,小區內的公共面積,是屬於全體業主的共有面積,每個業主都公攤了這個面積,再說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已經向全體業主收取了物業費,因此說小區物業收取業主的停車費是不合理又不合法。

第二方面,小區物業向外來車輛收取停車費也必須要向當地物價局和公安局已經城建局報備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自己斟酌吧年輕人。

19樓:玉冷霜

1、小區裡停車位進行收費是屬於合法的,物業公司可以向小區內業主停車收取相應服務費,物業收取車位費是屬於管理費,並不是看車費,車主交費以後,物業要為其劃定停車區域,並且在停放過程中進行疏導與管理,所以才會所產生人力支出,就要從停車費裡支出。

2、如果說車位產權歸屬業主所有,那麼只能依照該標準百分之五十進行收取,獨立車庫不能收費,主要是看樓主將車放在什麼位置在進行收取相應費用,這個還是要根據你所在城市情況而定。

二、物業亂收費哪個部門管。

1、有些地方也會出現物業亂收費情況,這種情況都是屬於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管理,可以向物價局進行投訴,前期物業收費都要經過物價局批准,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收費規定,有權有義務監管。

2、可以向房管局進行投訴,而房管局是物業公司行業管理相關部門,所以有職責對物業公司違規行為進行處分。

三、物業管理收費規定。

1、如果是已售公有商品房住宅收費規範,這個需要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局制訂,普通內銷商品住宅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在物價相關部門規定。

2、高標準銷商品住宅與外銷商品住宅收費規範,這應該是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進行協商決定,而物業管理企業收費專案與標準應該公佈出來,如果已根據條例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其他任何單位與個人不能重複收取相同性質費用,沒有受業主委員會或業主,物業管理企業自行提供服務收費,業主或使用人能夠不支付。

物管收取停車費合法嗎

20樓:韓亞迪

物業收取停車費用一般屬於合法行為,物業收取停車費應該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後並且報給物價部門備案,經過各部門的稽核之後才能夠進行收費,如果物業在業主不知情情況下進行強行收費屬於違法行為。

小區停車場歸全體業主賣灶所有,物業公司租賃車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如果物業有停車場收費許可證,業委會與人家物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包括了停車場的管理,收費是許可的。而且停車費要扣除物業服務成型基本用於小區不能帶走的,如果物業要改變公共區域的用途,要通過廣大業主的同意,我估計是業主委員會同意了物業才能劃線停車。要知道這個費用的收益是在人家扣除管理成本後全部要卜配謹給業主的,一半的做法是放進專項維修資金,或者補貼在物業費裡,還有些小區物業是在年底用這些錢給業主發紅包的。

物業收取的停車費主要用於:經營成本、酬金和利潤。

如果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則收取的停車費中還有部分利潤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實際中,物業公司經常對外公佈,停車費主要用於彌補物業管理費的不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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