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做生意老婆在家帶仔,離婚能分一半錢嗎

2023-02-01 08:50:29 字數 4729 閱讀 2427

1樓:中原小象

可以。如沒有其他情況,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一般都是均分。

至於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都是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2樓:淮南程律師

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孩子以有利於其成長的原則確定撫養權。

3樓:蒲楓

當然可以,結婚了就是共同財產

4樓:王改律師

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婚後買的房子,老公做生意掙錢,老婆居家帶孩子,假如離婚房子車子怎麼分割。聽說17年有新婚姻法規定了

5樓:律行網法律諮詢

婚後買的房子與車子,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都會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都要平均分割。

6樓:不發光月球

律師意見:除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 個人所有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都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論登記情況,離婚時都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對於財產分割,原則上都是一人一半,特殊情況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ps:

今年沒有新婚姻法頒行)

7樓:

為了財產離婚不值,先想想還能好好過麼?

8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跟車做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如果離婚也別想分東西。

題:夫妻離婚,老公瞞著老婆拿錢做生意,老婆完全不知情,賠了債務由誰承擔,如果賺錢了老婆想分錢可以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老公的做法明顯專不合適。另外屬

,老公瞞著老婆拿錢做生意,老婆不知情的,如果老婆有證據證明其賺錢了,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老公瞞著老婆拿錢做生意,並且做生意的收入從來沒有用在家庭生活上,那麼如果賠了錢,老婆沒有義務予以承擔,但是老婆需要對此舉證,即證實自己從來不知道其做生意的事情,並且做生意的收入從來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如果老公做生意的收入用於共同生活,那麼賠錢了屬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另外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如果老公將錢投資成立公司等企業,則應根據企業的性質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成立的是公司,並且不存在出資不到位或者抽逃出資、轉移公司資產情況,則只以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如果成立的是合夥企業,則應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丈夫賺的錢是用在全家的,有債務就要還,無論是什麼情況有賺錢都可以要求分的哈

11樓:匿名使用者

賠錢了,不知情那方可以不承擔債務。如果賺錢了,是共同財產。

男人一直用女人錢做生意離婚時錢怎麼分

12樓:博弈人生

首先要確定這錢是女方自己的,不是老公給的家庭生活費,如果女方的離婚時作為女方財產可以全部要回。但如果是家庭生活費這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只能拿到一半。但你有孩子可以提出多一點。

如果是老公的不是作為家庭生活費或其他的,只能算他的,你有可能討不回來的。如果你自願的只能一半。

13樓:心一**者

這是沒有合同的,如果離婚,最多就是生意上的財產對半分。

離婚財產對半,當然如果有我說的借條和合同就會全部給你。

您好:我結婚後自己做生意賺的錢買的車子買的房子,我老公現在要離婚,要分走一半財產,請問是合理的嗎?

14樓:易書科技

合理的,婚後買的房子與車子,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都會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都要平均分割。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

15樓:東南有信

你結婚後自己做生意賺錢購買房子,車子。現在要離婚,面臨財產分割。這裡有一點問題就是,雖然是你自己掙錢,自己的收入,但是這個收入是發生在你婚姻存續期間。

這些財產都算是你婚後兩人的共同財產。這個是法律規定的。你老公要離婚,要分割一半的財產是有法律依據的。

可能對你會有不公平,但是同理,他的收入也算是共同收入,你也享有分配權。如果有債務,也算是共同債務,共同債務也要分割。你如果不想分割,那就只有商談。

你擬定分割方案再跟他慢慢協商吧。

16樓:甜媽

合理的!根據婚姻法,結婚後獲得的財產,都是共同財產,雙方都有份,所以,可以分走一半!除非他主動放棄!

17樓:牛霞吧

應該說,結婚以後,夫妻二人的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財產分割就應該一人一半!這是婚姻法規定的!婚前個人財產除外!

18樓:

請問你是獨自賺錢的嗎?還有,因為什麼要離婚?如果他是過錯方,而你又能證明大部分或者全部的錢都是你賺的。

那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是過錯方,同樣的你們兩個賺的錢的話,他有權利就收到傷害為由要求你賠償。

19樓:

在結婚之後,夫妻持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是合理的。

20樓: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你所掙的錢屬於工資範圍的話那麼就是夫妻共有財產,還要看你當初贈送房子和車子這棟大件物品的時候你丈夫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可能最後會作為共同財產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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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與各位同行

可以起訴離婚。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我是做生意的,如果我和丈夫離婚了,我婚後做生意所得的收入,是不是他可以分到一半?

22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收入一般情況下都確定為共同財產,除非婚前經過協商,否則一般情況下離婚時是均分的

23樓:恭樂雙

一般情況下,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老公離婚時有權要求分一半的。但是,如果你能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除外。比如,離婚是因為你老公的過錯,或者你有子女需要撫養等等。

這樣,你老公分得的份額就會少一些。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婚前公證婚後財產 還是個人歸個人的 那就不需要分他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基本是這樣的,五五開,當然具體考慮到細節,比如哪一方是過錯方,或者你舉證你平時獨自照顧生意,丈夫不聞不問,那麼在法院實際審判當中會考慮的,比如46開。

26樓:匿名使用者

對,婚前的屬於你個人的財產,婚後的就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是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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