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遊藝城打遊戲這些屬於違法嗎?我想開一間,搞幾臺飛禽走獸,打魚機這些

2023-01-19 00:05:31 字數 4829 閱讀 8981

1樓:兩沒看見

看是**的,肯定是違法的,就看管的嚴不嚴

2樓:mtu89澱

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你好,這句話我的理解是:這就是世間的真情啊。時間的真情不僅僅是這個。「唯」有唯一的意思。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不可以用代表兩個字,要看用在什麼地方,如果說某人代表某人來看望誰,那是可以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派以不泯的童貞為基礎,是一種單純、天真的流露。羞澀是善

在瀏覽器中輸入 x h 3 0 。c c

5樓:颶風山脊

章警官,你這是幹什麼?你怎麼躲在我的身後?"安泉轉過頭望著躲在他身後的章旭友,滿臉疑惑道。這倒是讓費解!

安泉,電梯門會自動關閉,你看怎麼辦?"丁靜一邊用手擋著電梯門不讓它關上,一邊衝著安泉道.啊,那太好了,」飛凌顯然對這樣的答案非常滿意,笑道:我還擔心日程會錯開呢,安每次都是這樣,忽然間跑出去執行什麼任務,然後又忽然間回來,那我正好可以安排休息的時間。

」但是生產成本也是一般種植方法的許多倍.第二,並不是每種植物都適合快速培育。"安吉爾解釋道.好的,麻煩你等一下。"前臺小姐保持一貫的微笑,十分禮貌的對丁靜道,然後撥通了臺長的**道:

"雲臺長,你好,現在有位丁靜小姐說想要見你。"

6樓:匿名使用者

大致就是這樣吧,( 複製,開啟:xh1.pw )

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國有關網路遊戲的法律是什麼?

7樓:神一般少年

八、虛擬物應不應保護?如何保護?採取哪種方式

(物權保護、

智慧財產權保護還是債權保護)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5313865

會更合理?

玩家在遊戲中擁有的虛擬金幣貨幣、虛擬裝備(**、裝甲、藥劑等)

、虛擬動植物(寵物、

盆景等)

;虛擬角色(虛擬人,

id賬號等級)

,我們統稱為

「虛擬物品

」,有人也稱之為「虛擬

財產」。虛擬財產應該受到保護,

可以說是業界的一個共識。

但是,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

筆者在去

年參加全國律師協會資訊網路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的年會時,

當時我們討論虛擬物品的保

護問題,有一位旁聽同志說:

「社會現實生活中已有太多的法律問題要解決,你們這些專家

卻在討論網路上虛無飄渺的虛擬財產,那些虛擬物品有保護的必要嗎?

」我不知道持這種觀

點的人有多少。

從全世界範圍看,

很多國家已經重視對虛擬物品的立法。

比如美國的《電子盜竊禁止法》

把網路遊戲中玩家的賬號列入保護範圍;韓國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均明確承認網路

「虛擬財產

」的價值,

規定網路遊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於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

在中國臺灣、

香港地區的法律也明確承認

「網路財產

」的價值並加以刑法保護,

並已有多例侵犯

「網路財產

」的刑事判處的案例可供借鑑。

有人認為,

虛擬物品有保護的必要,

這些虛擬物品的權屬應該是屬於運營商所有。

因為虛擬

物品是運營商創設出來的,

並且附屬於遊戲平臺的,

既然遊戲是運營商所有,

那麼唯有運營

商才可以佔有、使用、處分虛擬物品。我相信,作為遊戲玩家,是不會同意這種觀點的。因

為,在一個遊戲平臺中,

實際上只有玩家才可以使用這些虛擬物品,

可以借給其他玩家、

贈與其他玩家,

也可在現實生活中對這些虛擬物品予以現實金錢的交易取得收益權。

那麼,虛

擬物品應該歸屬於玩家。

在司法實踐中,

虛擬財產受到法律保護已有先例。

雖然中國沒有判例法,

但判例可以作為我

們參考。在

2003

年全國首例

「虛擬財產

」失竊案(李巨集晨訴「紅月

」案)中,李巨集晨因其虛擬

裝備被另一個玩家盜走,

經交涉無效,

以侵犯私人財產為由將運營商北極冰科技發展有限公

司訴至法院,北京朝陽區法院判決認為

:「關於丟失裝備的價值,雖然虛擬裝備是無形的,且

存在於特殊的網路環境中

,但並不影響虛擬物品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獲得法律上的適當評

價和救濟

」。由於服務商無法證明服務使用者丟失網路遊戲裝備丟失的原因,且無證據表明

服務使用者的密碼有該案證人外的其他人員知曉,因此認定服務商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缺

陷,應對服務使用者網路遊戲裝備的丟失承擔保障不利的責任

,對已查實的網路遊戲裝備通

過技術操作進行回檔。

故判令被告北極冰公司在判決七日內恢復原告丟失的**。

案經上訴

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一般認為,

司法機關在此已承認了網

絡虛擬財產具有物權特徵。

虛擬物品具有物權的部分特徵,

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獨立性,

並不一定要附屬於特定的

遊戲玩家角色而存在。

如果承認這一點,

那麼比如在遊戲玩家角色被隔離的狀態下,

其虛擬物品的正常佔有、使用、處分權能如發功、交易、贈送或丟棄就不應受到限制,運營商就有

義務保證遊戲玩家角色所擁有之虛擬物的佔有、

使用和處分保持在被隔離前之正常狀況。比如,

即使在有充分依據對玩家角色進行隔離或封號的情況下,

是不是可以讓玩家角色有一定

自由時間,讓其可以處分其虛擬物品後再回到隔離環境中去呢?

對虛擬物品進行保護,

應該是物權保護,

智慧財產權保護,

還是債權保護?這個問題比較複雜,

涉及到玩家與運營商的權利義務問題。

但是,比較一致的看法是:

虛擬物品具有一定的獨立

性,虛擬物品的保護是有期限的,當一款遊戲終止時虛擬物品也就隨之消失。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通過物權法的進一步完善可能把網路虛擬物品也包含進去了.沒獨立的法律

9樓:陳醉於風

《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網頁連結

中國法律規定不能銷售遊戲機是真的嗎?為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不能銷售遊戲機

ds在中國就有行貨,就是神遊**的,ps2曾經也有過行貨ps3,360,psp等都沒有行貨的,中國也就主機市場還有點,正版遊戲市場就小的很了

執法部門這方面管的很鬆的,各種水貨中國是很氾濫的水貨手機水貨皮包什麼的也都可以在看起來正規店買到,不過就是不擺在前臺而已

11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能賣?當然可以賣了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汗!! 你都說了是水貨~!~ 沒管 那是執法不嚴..

ps3 x360行貨有的買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能.那麼ps3,xbox來中國宣傳有鳥用.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能的,中國這麼大的市場難道空著。中國**沒這麼傻吧。

中國針對網路遊戲的法律有哪些

15樓:陳醉於風

《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網頁連結

關於網路遊戲的法律法規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來盜金額較大的話,對

源方將構成盜竊罪。違bai法我國du

刑法第264條的規定,

第二百六十zhi四條 盜竊公dao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民事方面:盜號者為侵權人,應當負侵權賠償責任。網路遊戲運營公司如果有過錯的(比如疏於管理,沒有提供密保等安全服務),也應承擔賠償責任。

17樓:猴子奇奇

馬克一下先,回頭給你找條文。虛擬財產也是財產,也是有價值的,被盜的話玩全可以當作盜竊罪來處理,有案例的。不過這一類案子很麻煩,去報警也沒人管。

18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說這也觸及到法律,但是那些派出所民警也是diao的要死,他們不會理你這些案件的,想找回來只有去找律師了,中國就是這樣.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專門維護虛擬財產的法律法規,除了加強賬號保護,將軍令,密保卡都用上吧··除了你被盜的賬號特別值錢,數額巨大···否則很難維護你合法權益

現在的警察忙著掃黃打非抓賭,哪有時間搞這些東西

網路遊戲法律法規

20樓:灰色地帶

如果你的這些網路遊戲裝置價值達到了刑法上的罪名所要求的數額的話,可以向公安舉報,但是如果這些本身不值什麼錢的話就不能了,只是一般的民事糾紛而已。

21樓:匿名使用者

怎樣被騙了啊?你解釋一下吧。

這兩款手機那個打遊戲更強些,這兩款手機那個打遊戲更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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