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登記沒有結婚但是辦過婚禮男對女一點感情都沒有如果在外辦理了結婚登記會否構成重婚罪

2023-01-04 04:10:43 字數 5914 閱讀 7419

1樓:性飛荷

如果一方在外地與未婚者登記結婚,則不會構成重婚罪。我國《刑法》第285條對重婚罪作了規定,其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我國以登記作為婚姻的成立要件,《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可見,構成重婚罪的主體要件之一是有配偶的人,若以前沒有登記,雖然辦過婚禮,但不被法律承認為存在婚姻關係,故如果在外地登記結婚,不會構成重婚罪。

如果一方在外地與有配偶者登記結婚,且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構成重婚罪。雖然該方以前只是舉行過婚禮,沒有登記,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即在法律上是無配偶的人,但是如果他在外地與有配偶的人登記結婚,仍可以構成重婚罪。在這種情形下,要求該方明知對方有配偶,才可構成重婚罪。

如果一方在外地與有配偶者登記結婚,但並不知道對方有配偶的,不構成重婚罪。

2樓:竹稀稀

不會,因為辦過婚禮並不是構成婚姻。必須到民政部門自願領取結婚證才能說是結婚。所以,男的在外面結婚登記不會構成重婚罪

3樓:

重婚罪肯定不會的,因為你沒有辦過結婚證.只是辦過婚禮,一個過場,沒有法律依據.你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你再領結婚證不可能購成重婚罪.放心吧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法津上只會承認登記了的結婚,只辦過婚禮不算的,只是各地方的習俗,沒有登記的不會受到法津的保護!

5樓:老不死老不死

一般不會,但要看你是否符合事實婚姻,

如果沒有領結婚證女方長時間住孃家好嗎?

6樓:晴天便好

就是因為你們沒有領證,他還是他孃家的人,不屬於你家的人,如果你跟他領了證了,他待在孃家,你還有理由說他。

他都沒有跟你領證,他也只能住在他的孃家,領了證以後辦了酒席就是你家的人了,女孩子就不用住在孃家了。

7樓:今天你是否努力了

正常啦,她自己的家嘛!為什麼不領結婚證呢?!喜歡給個採納或點個贊吧,謝謝!

如果兩人已經有了小孩,但是沒領結婚證,是否受法律保護?

8樓:上海領秀律所

「同居關係」即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1、同居關係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其自行解除,不必經過法院判決。

2、對於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來判決。

3、對於分割財產,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間為一方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歸各自所有。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規定的精神處理。對於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對於債權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來處理,雙方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是保護什麼啊?

一般的生命權財產權麼都受保護的呀

沒領證麼就不是合法夫妻,男的就算外面再找一個,女的也拿他沒辦法法律不保護事實婚姻的

10樓:法qq群

你好,我是婚姻法律師

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受法律保護。

孩子的親子關係受法律承認也受法律保護,父母雙方需承擔撫養義務。

11樓:小芥末

首先要判斷是否構成事實婚姻。如果不構成事實婚姻,就是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參見二樓的解釋。

根據2023年12月26日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擁有相同的繼承權。也就是說,這裡的女方不受婚姻法和繼承法中關於法定繼承的保護,但是孩子受到繼承法的保護。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保護什麼?事實婚姻嗎?

這個最多隻能算是同居關係。沒有婚姻關係的。

當然。孩子的權利是和婚生子女一個樣的。都有繼承權利受撫養權都是有的。

而財產只有有同居期間的收入比照婚姻關係來處理。而不按照婚姻關係來處理。

13樓:牛牛堂潮人店

我也是生了小孩沒領結婚證的,不過我孩子才7個多月啦但是我們已經辦過婚禮了,只是沒領結婚證,因為還沒到年齡男方家長知道你有小孩嗎?喜歡他們的孫子嗎?

如果喜歡的話,我是你,我就非要去跟他領結婚證不可,孩子都給他生了,孩子不可能沒戶口吧,就算有,我不可能沒有任何保障吧!

樓主,建議你去跟他辦個結婚證!無名無分的有什麼意思,而且你的青春都付出給他了,到頭來連個名分都沒有!

14樓:張勇律師

同居關係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的

15樓:殲

你打算這麼過一輩子,連一個名分都沒有?他們家長為什麼不同意你們領結婚證,那你還在他們家住著? 受啥法律保護啊,連結婚證都沒有,你們這也連累孩子啊,他連一個戶口都沒有。

等你孩子上學時候還有以後的工作什麼的那麻煩就大了。勸你一句趕緊辦一個結婚證,否則後患無窮。

16樓:梔子花開

樓上說的就很全面了,對婦女來說,其實真的不受什麼保護,有時候名分真的很重要,名不正言不順,所以兩個人是和還是分爭取權益的時候都不是那麼佔優勢,家長不同意,一樣可以登記啊,你們也有了孩子了,自己也是家長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去領個啊,都已經是事實婚姻了,你也不用怕啥,早領早好

18樓:問法網劉律師

沒有領結婚證,不受婚姻法的保護

19樓:小二兼跑堂

你們不算正式夫婦,法律是不保護的

20樓:心雨晴空

你們屬於事實婚姻,法律上你還是那孩子的母親。

2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但財產分割和小孩的撫養仍然按事實婚姻《即合法婚姻》對待,最好你們去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2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受保護,事實上的夫妻。如果分開可以找男的麻煩

23樓:朽木千雪

那要看你想要什麼保護了,孩子是肯定沒差別的,同居和結婚的區別也只在分財產上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現在是存在事實婚姻的,而且不管哪方家長都沒有權力阻止你們登計結婚的。

只是從情感上出發,你們跟長輩要好好的溝通。

2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種情況下構成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即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同居關係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其自行解除,不必經過法院判決。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的該怎麼離婚。

26樓:曲素芹郝夏

1、具備事實婚姻的雙方在結婚時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沒有領取過結婚證的情況。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同居的時間如果發生在2023年2月1日該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這種情況屬於非法同居關係,不存在離婚的問題。但是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並主張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問題,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單獨向法院主張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法院不予受理。

27樓:夙寄竹苑嫣

沒有結婚證麼、那就不受法律保護

說走就走

沒人管的了

不要小瞧一張紙

往往就是這一紙合約

束縛了想離開的人

拍過婚紗照但沒結婚登記,如果分手,對一個女生意味著什麼?精神上會有大的打擊嗎?會對愛情失去信心嗎? 50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她真的很愛你,這對她來說傷害確實很大的,甚至會憎恨愛情與婚姻的。如果很淡然因為這個問題而分手,她認為你不是那種暖心的男人,分開也許就是一種解脫

29樓:旅遊攝像機看天下

一切都有可能,精神打擊必然是大的。記住一點,錢多多花,錢少少花,婚姻要緊,不要被錢害死,今後的日子長得很,錢是賺不完的,你們的爸媽都是眼光短淺,不為子女的感情考慮,懂得妥協,大家退一步海闊天空,你們兩個自己不要斷絕關係,堅持來往。

30樓:

沒結婚 。還算是戀人關係。到走一步。還這樣。肯定打擊很大。或許會不相信愛情 也會覺得男的 沒有一個是好東西。之類她的潛意識裡有陰影 以後眼光可能會更高。

31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你們之間沒有愛了?有愛管雙方老人幹嘛~民政局9塊錢扯一張結婚證~請一個月假出去旅行結婚~朋友圈發一發,大家知道你們結婚就得了~結婚後租個房子先過~然後慢慢的再考慮自己買房~哪那麼多扯七扯八扯分手的鬼

32樓:羊yang咩咩

我覺得既然是這麼現實的原因就不存在傷心的問題,因為沒有感情。既然可以因為房子還是彩禮都是錢的原因,既然錢可以讓這婚姻沒開始就結束,你覺得女的有什麼不滿意嗎?既然可以拍婚紗照,說明男方真的想娶她。

因為錢分手,我想八成是女方又提價了吧。多的不說,不接為好

33樓:藍顏大水

男多女少的社會,這算什麼,就算是帶著孩子的女人都可以找到童男子。

34樓:感性與理性的衝突

沒什麼(=_=),都快修成正果了,怎麼(゚o゚;會分手?

35樓:

怎麼說呢?一個人一個感覺,如果無法避免或者受委屈太多,還是及早分手的好

36樓:笛聲悠揚

當然會啊!不過還得看她愛你夠不夠深

37樓:全振平

主要看女孩的感覺了,如果你很愛他,是會的,如果沒有深愛就不一定了

38樓:

支援!三年前我和男友就在一起了,我很愛他,也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一切給了他,姐妹們都跟我說我已找到了幸福的港灣,但一切來得很意外,非常出乎我的意料,去年有一天,他竟跟我提出了分手,十頭牛也拉不回。後來我無意中發現原來他早已移情別戀,這件事對於我這樣一個重感情的女人來說,是致命的,我非常痛苦,痛得心碎。

我奶奶看不下去了,帶我去找一位大師,說真的那時我也沒指望這個真的能讓我男友回心轉意,就當做是盡人事,然後聽天由命吧,也是沒辦法的情況下的最後所能做的。大師詳細看了我們的命理,說出了我們不能在一起的原因,還告訴我怎麼做,回到沒想到半個月不到他主動打來了**,向我認錯,我原諒了他,現在我們過得和和美美。後來我老公請大師化解事業,現在事業越來越順心,已升職,這時候我不得不服,大師真是很厲害,是民間真正的大師,並且他收費很少,很平民,從來不亂收費,我從心裡感謝這位韋大 師。

不要灰心,生活中肯定會遇到各種不如意,但我們要有積極的心態,一定會解決問題的。我想我能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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