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打算離婚但是都想要孩子的扶養權怎麼辦

2022-12-31 10:35:33 字數 5126 閱讀 6417

1樓:來自廣利橋謙卑的青蘋果

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撫養費: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1、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樓:老恭

誰的錯誰棄權,孩子的成長需要榜樣

3樓:手機使用者

那就不離,該子很無辜

我和我老公打算離婚了,但是我想要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該怎麼做?

4樓:wiwi旺旺

李平律師: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5樓:穆一白

怎麼做?你的孩子多大了,你有沒有固定的生活**,離婚後有無固定的居住地

6樓:朱小鋒律師

提供孩子隨你生活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比如你的收入比對方高、平時由你照顧孩子,孩子未滿2週歲,或者已經滿十週歲孩子願意和你生活,對方有不良的嗜好,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等。

7樓:安徽律師團1團

你儘量多蒐集一些能夠證明你比對方更具優勢的證據,如雙方的工資收入對比、生活習性、對孩子的關心程度等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孩子未滿2週歲,則一般撫養權歸女方,

滿2歲,則看誰的條件更優了,

9樓:草原之風

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若協議離婚可跟你老公約定在離婚協議裡就可以了,若是訴訟離婚法院一般會根據更有利小孩成長的因素加以慮,你可在這方面儘可能多的體現你比你老公有優勢,包括收入、投入時間、體貼的程度等等。若你老公的收入高過你,你更要把其他細節做的更細,讓法院為你投入的母愛所感動,認為你撫養更有利於子女成長!

10樓:康春梅律師

如果孩子滿兩週歲了,你可以舉證證明孩子由你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

你好我想和丈夫離婚 想要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11樓:親情唯聖

首先要看是什麼原因裡的婚,和雙方的經濟情況,對孩子的撫養能力,,一般如果媽媽沒煩什麼錯的話 會判給媽媽,因為這樣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請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子一般都是跟女方生活的, 你堅決要孩子就可以,

老公出軌,我想要離婚,但是我想要孩子的撫養權

13樓:豬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  ,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14樓:乖球媽

你老公要是不承認的話 你也沒辦法 qq聊天記錄也不能算什麼,太單薄了 ,你起訴吧,然後要孩子撫養權 最起碼起訴的錢要有,你和孩子的住房問題夠嗆,還沒聽誰說過給提供房子的呢 你可以要撫養費 然後自己找份工作 能帶孩子的, 一個月掙點 夠了 其實孩子不要也可以 一個單身媽媽帶著個孩子 唉 日子難過哦! 還沒有房子。

我是女方,想要離婚,兩個孩子我都捨不得,都想要,怎麼辦

以後就是這個樣子有時候我們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好好的溝通交流,有感情,有感覺,對好不要離婚,你會對受傷害的就是孩子啦。一個人一個男孩他養,女孩你養,不過儘量別離婚,你的脾氣也改改,如果你不改,在嫁給人家也會好多矛盾的 請求法院判給你。但是你也樣要能力養得起。如果跟你過苦日子就沒有必要 為什麼要離婚,...

我離婚,不想要帶孩子的怎麼辦,打算離婚,家裡勸我不要孩子,我該怎麼辦?

你好,孩子歸你而你又不想帶的話可以請保姆啊,要是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到律伴網諮詢下律師。那就找不帶孩子的呀!打算離婚,家裡勸我不要孩子,我該怎麼辦?你今年才26歲,正是人生的大好年華,說句自私的話我也建議你不要孩子的好,這樣一來等你再嫁的時候會好一點,因為沒有人打心裡面願意再娶一個帶著孩子的離異 但是...

我想要和老公離婚,可是要捨不得孩子,糾結我該怎麼辦啊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可以考慮離婚,同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證明自己撫養孩子有利於孩子成長,同時最好證明對方撫養孩子不利於孩子成長。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