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礦上工下井五年和隊長吵嘴隊長不讓上工瞭如果這樣解除勞動合同請問有什麼

2022-12-17 12:46:02 字數 5117 閱讀 4546

1樓:呂艾

因為隊長罵人,勞動者還嘴,不讓勞動者上工。

勞動者要是不服,可以去上級領導那裡申訴。也可以帶著證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如果隊長要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也確實做了,與勞動者解除了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要求取消單位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做法。

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確實不去單位上班了,單位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齡五年,賠償勞動者10個月工資。

2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你和隊長吵架了是沒有必要辭職的,這樣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如果他不讓你幹活,扣你的工資,你可以找到單位工會和公司領導反應要求勞動

3樓:星枋蕤

有,如果是立井的話,井口把鉤工很清閒,每天就是按個按鈕升降罐籠就可以了,還可以弄個茶水喝喝;

另外運輸區開電車的,如果有的話,也非常清閒,全木任務就是開電車,一個班開不了幾次,也不用出力;

動力科,專門管維護和維修罐籠的機修工,每天工作倆小時維修罐籠,實際就是轉一趟;

井下采掘開:溜子、皮帶崗位工,一點也不累,工資是一線工資;

還有很多,其實每個單位都有,區長的嫡系,給你安排的質檢員,就是每天下去轉轉看看質量,上來就可以了,工資是管理人員待遇。希望對你又幫助

(工傷高手請進)在煤礦上班受了工傷(已鑑定七級)想解除勞動合同,單位說沒錢要等有錢了才能賠付

4樓:左思苗

工資科的領導回答你的這些話,都是忽悠你的,說白了就是屁話!

被評了傷殘有三項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得不到。三項的賠償,要依據你工傷所在地《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還與你上一年度12個月平均繳納的社保基礎工資有關。12個月平均工資,社保局賠償的是你上一年度12個平均的繳納社保的基礎工資,而不是你的實際收入工資!

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單位給你買社保的基礎工資是2000,那麼賠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為基數再乘以你傷殘等級規定賠付的月數。所以不好準確回答這個資料。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的賠償基數按照你的實際工資收入來計算。

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賠償標準差異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個等級具體多少錢。

以下舉例廣東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7級傷殘賠付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本人13個月工資。

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賠償本人25個月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本人6個月工資。

而浙江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7級傷殘賠付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本人13個月工資。

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賠償本人10個月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本人10個月工資。

而江蘇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7級傷殘賠付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7級12萬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7級4.5萬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明確。(應該是13個月本人工資)。

設區的市人民**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並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

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女工人年滿50週歲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有沒有賠償? 理由是什麼?

5樓:徐其山

女工人年滿50週歲應該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沒有經濟補償的說法。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應該補辦保險並且賠償員工的經濟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那麼,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呢?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有以下三點:

首先,《勞動合同法》第46條關於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情形有明確的規定,其中並沒有規定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其次,2023年5月8日,***法制辦公佈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第33條關於這一問題曾這樣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尚不能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關於經濟補償標準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現在《實施條例》卻將「草案」中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給取消了。

最後,從經濟補償金的性質分析。對於經濟補償金的性質,有三種主要的學說:一是勞動貢獻補償說。

經濟補償金是對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為用人單位所做貢獻的積累給予的補償,是對勞動者過去勞動內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經濟補償的數額應當與在本單位的工齡掛鉤。二是法定違約金說。

經濟補償金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強行干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合同的結果,是企業未能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所承擔的責任。三是社會保障說或社會保障金說。基於憲法、勞動法對公民生存權保護的需要,國家要求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支付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以幫助勞動者度過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無**的失業階段,保障勞動者權益。

勞動者解除合同後,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的過渡期內,經濟補償金能夠保障勞動者的生存權和擇業自主權等公民基本權利,既有明顯的社會保障功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在我國經濟補償金的主要作用是社保保障性質的,即保障勞動者被解僱或被迫辭職後到重新找到新工作這段期間的生活不受影響。既然《實施條例》將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作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表明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應退出勞動領域,不再屬於勞動法律規定的勞動者,也不存在勞動法律規定的重新找工作的問題。

因此,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6樓:蔣德順律師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注意不是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附註:《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女工人年滿50週歲,達到國家規定的工人女職工退休年限,應該辦理退休,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沒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單位沒有給你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這是違法的,你應該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單位補辦補繳養老統籌。

你好,你在煤礦有關係,我們可以合作,在煤礦上做生意,看見把你

你好!不好意思,我自出世到現在都沒走出過廣東,而我們這邊又很少煤礦,我更不知道煤礦是咋樣子的,所以幫不到你!呵呵 望採納!任務重要,生意其實和關係應該沒有直接聯絡,只要你有市場需求的技術 產品怕沒有客戶嗎?弘大科技 北京 之所以迅速發展完全是創新的結果,該公司發明市場極其需要的各項技術,令客戶興奮不...

在煤礦下井榦了飛20年,上班之間得了脾腫大,肝硬化腹水,並做了脾臟切除手術,這個算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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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74年在河北省某煤礦上班,85年離職,因煤礦倒閉煤礦把個

首先要看抄你有沒 有編制了,如果有編制,要bai看你是事業編制還是du單位編制了,zhi如果是單位編制dao 就沒有個人檔案了,如果是事業編制就有個人檔案了。相信你知道,事業編制就是即使你上班的公司倒閉了或者出現其他轉營的情況,那麼公司或者國家會主動安排你去另一個指定的公司上班,喜愛那個當魚鐵飯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