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公司是怎樣剋扣加班費的

2022-12-15 08:50:53 字數 1726 閱讀 7055

1樓:通遠工作室

我們公司在工資條上直接將工資分一部分列印成加班工資,不知他們是在唬弄監管部門還是唬弄鬼呢?!

2樓:東方易

以前是外企的時候還給加班費,自從中企接手後直接就沒有啦,而且還必須要加班夠36個小時。

3樓:復仇騎士阿拉馬

直接沒有加班費唄!還美其名曰,沒有達到產量,荒天下之大謬,先是200對,達到了,又是220,然後也達到了,然後260……反正一直加,來來來,你們這些管理來,看你們怎麼達到,吃人不吐骨頭的東西。

4樓:

上哪說理去?總是走勞動法最低限,打擦邊球,草根養家只能認了

5樓:支尋槐

我們公司都是強制加班。但是加班費少得可憐。如果自願加班,一開始,還有加班費,現在一分錢也沒有。

說是休息日公司是不計算工資的。是自己想加班的,和公司沒半點關係。這是我聽到最奇葩的理由。

6樓:抽轉組

領導為了讓上級覺得他所帶領的隊伍工作繁忙,私下要求員工無償加班,規定每天最早也得晚上九點之後才能離開公司。口頭說的,不給你留證據。你要提前走也可以,反正以後有你受的。

勞動法在這些老闆和領導眼裡等於零。他們不是不懂勞動法,他們比普通員工更懂勞動法,所以知道怎麼鑽空子。所以理直氣壯地做這些不合理的事兒。

7樓:尹朶月

我上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電商公司上班。底薪2300,當時是沒有加班一說的。但是等我去了第二週發現,這個公司要求每週二和四是強制性加班。

但是實現根本沒有說。如果說加班有加班費也可以,但是沒有,領導說是正常上班。沒有加班費。

這讓我很難接受,所以就辭職了。加班到半夜十二點,還沒加班費,真的會讓人崩潰的。

8樓:沉夜孤星

沒有剋扣工資。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規定,用人單位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社保費是合法的,這個「工資」是「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加班費也是工資的一種形式。

9樓:

出差是公司的安排,又不是你個人所為,跟打卡沒有關係。在公司裡上班如不按時打卡或超時打卡,都是要警告三次,還要說出理由,為什麼不打卡。遲到三次或未打卡三次就要扣錢,各公司有各公司的打卡制度,制度各有不同。

10樓:知87253鉤撤

公司要求加班,不加班就剋扣工資是違法的。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11樓:猴09240緯彝

下次老闆要加班的時候記得手機開錄音,扣錢讓他扣去,實習結束了直接找勞動監察,實習的時候應該沒有社保吧?如果沒交更好,帳一起算,反正簽了勞動合同。然後公司不光要賠給你加班費,還要賠給你社保,不然就要拉進全國企業黑名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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