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賃服務部的,車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這個責任如何區分

2022-12-14 09:36:09 字數 5124 閱讀 3492

1樓:匿名使用者

私家車保險?簡單來說,就是車主要承擔責任了.至於保險公司是否有責任,要看雙方的保險合同是怎麼約定的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如果知道車輛變更了使用性質,可能會拒賠;承租方直系親屬極可能會向車主及租賃服務部一併追償;而且根據經濟實力和責任原因推斷,租賃服務部可能會是第一被訴訟人。建議積極籌款搶救,一方面可以防止事件性質升級,三人以上死亡屬於重大交通事故,另外一方面減輕後續的各種責任認定。

3樓:

1、首先,保險合同是按照私家車(非營運性質)投保的商業保險,如果事故有證據被證明是在租賃行為過程中發生,那麼該事故很有可能在保險合同責任範圍之外,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2、車主的連帶關係需要具體看車主與租賃公司之間的合同條款,除非能夠證明車輛有安全問題或者手續不全且車主未盡告知義務,否則第一連帶責任人應該是租賃公司。(至於車主本身,由於在租賃過程中獲利,在租賃公司無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也將負有連帶責任)

3、副駕駛和其他乘坐人員的傷情由事故直接造成,但是事故的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已經死亡,因此賠償責任將會落在連帶責任人身上,租賃公司和車主都將有直接關。

4樓:珠鑽

你最好詢問律師相關法律方面問題,律師應該會給予你專業性解釋。 在網上不太好找

5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問題比較嚴重,最好詢問律師相關法律方面問題,律師應該會給予你專業性解釋

借用,租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怎麼劃分

6樓:wang0224水瓶

借用,租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怎麼劃分,其具體內容如下:

《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該條規定明確了此類情形下,機動車使用人作為主要的賠償責任主體,理由是:

第一,從危險**和危險控制的角度看,危險源主要產生於使用人的駕駛行為,而非機動車作為物本身的危險性,能夠最有效的控制機動車所造成的危險的只能是機動車的使用人。此時再科以其難以實現的危險控制和危險防範義務,顯然與危險責任理論相悖。

第二,從執行控制和執行利益的角度看,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控制機動車執行的是機動車的使用人而非出租人和出借人,執行利益一般是指因執行本身所產生的利益,主要體現為機動車的執行所帶來的便利、甚至享受,因此,該利益顯然由機動車的使用人獲取,而機動車的所有人的出借利益(體現人有償或無償)或收取的租金是所有人所有權的體現,並非是對於機動車的執行享有的利益。

在借用、租賃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所有人承擔過錯責任。因為機動車所有人雖然不是機動車執行的實際控制人,但其仍然負有一般的注意義務,在基於其意思移轉機動車的佔有使用場合,所有人應當預見到機動車由他人駕駛會產生危險,在此情況下所有人應當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例如,機會車的車況,使用人是否具備必要的駕駛能力等。從危險開啟和危險**的角度看,如果所有人未盡上述義務,則顯然在一定程度上構成危險的**。

因此,所有人的過錯主要體現在未對借用人、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駕駛能力等影響機動車駕駛安全駕駛因素的合理審查,或者體現為未對機動車適於執行狀態進行合理維護等方面。

1.未經許可擅自駕駛他人車輛時的責任主體。在實踐中,經常發生未經所有人許可擅自駕駛他人車輛且不屬於盜竊、搶劫和搶奪的情形,對於此種情形可類推適用本條規定,即對超出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的部分,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如果所有人以於他人擅自駕駛(偷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

2. 未成年人作為使用人的責任承擔問題。票據我國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申領駕駛證的最低年齡要求是18歲,且根據車型的不同對年齡有不同的限制。

在實踐中,經常發生未成年人借用或租賃機動車的情形,此時如何確定責任主體?首先,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租賃合同或者借用合同的效力問題並不影響侵權責任的承擔。換言之,這裡的租賃合同或借用合同是否有效與責任承擔是兩個問題。

其次,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2條的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造成他們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並不考慮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也不考慮監護人的過錯問題。因此,在限制行為能力人借用、租賃他們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到貨損害的,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最後在此情形下,機動車所有人存在過錯的,即未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將機動車出借、出租給未成年人,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

3.注意兩種不同的出租情形。在出租機動車場合,實踐中有兩種情形:

一種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經營者將機動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提供駕駛勞務。另外一種則是出租經營僅提供機動車,而且提供駕駛勞務並收取租賃費用。應注意的是,本條僅適用於第一種情形,而不適用於第二種情形。

4.本條不適用城市中的計程車。在城鎮中執行的「招手即停」的計程車,不適用於本規定。

因為這裡的計程車名為出租,實為運輸合同關係。從執行利益和執行控制的角度,旅客都不應當承擔此類計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

7樓:大風起兮

對事故責任的劃分,看事故雙方的行為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對賠償責任來說,司機承擔主要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租賃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與租賃公司的賠償我該如何處理?

8樓:鹽山小夥啊

租賃的車輛如果發生事故,應該由駕駛行為人承擔相關責任。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責任,超出限額的在商業險範圍內賠償,由在超出保險賠償範圍的,由駕駛人、車輛產權人(出租人)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如果是雙方事故,並且事故對方也有責任的,則事故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9樓:納圠

1、損壞成什麼樣子了需要修理一個月?時間似乎長了。每天承擔和正常租賃時等同的租賃費也不是很合理,除非該公司能夠證明他們的車輛從來都是一直保持租用狀態,沒有租不出的時候。

2、折舊費?要你計程車費用了,還要你出折舊?如果指的是貶值損失,那麼只有對方鑑定證明存在貶值損失才行。

鑑定費高得嚇人,他們不會去做的。 3、建議你自己找個正規的店或者熟人看一下車子,看看多久能修好,有個數。車子有保險,直接損失保險公司會賠償的。

間接損失要合理、必要的才能賠償。 4、如果是雙方事故,對方會賠償的。

汽車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該承擔責任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首先,您抄無需緊bai張賠償責任問題。因為,du一般情況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zhi賠償責任基本上都是由dao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和車輛的車主承擔責任。

除非,是在駕駛員有違法的情況下,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發生,那麼車主可能事後會有權要求駕駛員承擔一定的責任(和車主分擔應當有車輛所有人和車輛使用人承擔的責任)。

其次,您需要確認您這一方與對方的損失情況。除了車輛損失外,是否存在人身損害。如果僅為車輛損失的,案件較為簡單,修理後根據修理情況,由保險公司賠償即可,不足部分由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租車的單位)承擔;如果涉及人身損害的,則需要受損害的人員具體的醫治情況來確認具體的賠償金額,主要由保險公司賠償,不足部分由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租車的單位)承擔。

因此,一般情況下,作為駕駛員,基本上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我的車租給別人 發生交通事故 我有責任嗎?

11樓:消防栓使用說明

你如果沒有過錯,不用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12樓:

車借給別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誰承擔責任?

13樓:弘利佳

簡單點說責任是有的,具體所擔責任的比例要看具體情況來劃分,一般來講如果對方有駕駛證,具備相應資格的情況下,你所承擔的責任是比較少的。

14樓:

原則上沒有責任,不過交通法規定,重大事故,駕駛員無賠償能力的,由機動車所有人賠償。順便告訴你,私家車是非營運車輛,不可以出租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借用人無駕駛資格,因此機動車所有人要承擔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2、如果被撞人重傷,他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他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你要對他的民事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3、如果被撞人輕傷,他則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你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7樓: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以,機動車所有人承擔過錯責任,即車主有過錯時承擔責任,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18樓:胡圖虎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據此,在車主出借的車輛沒有明顯違反道交法規定的安全隱患,及借用人具備駕駛該車輛資格的情況下,車主對該車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脫保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責任是不變的,就是原來保險公司可以賠付,但現在得自己買單。除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外,機動車所有人 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如車輛因脫保導致脫審,駕駛員還將接受罰200記3分...

我的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全在對方但是我修車沒開發票我找

從法律來講,你的行為屬於虛開發票,是違法的,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接受你的賠償版請求。發生交通事權故後,如果對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應該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對你的車輛損失進行定損,你再根據保險公司的定損金額,到相應的修理店進行修理並開具相應的修理發票,再持發票向對方或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所以,你應該到當初修...

你好,我的車輛與電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當事交警到現場出具了事

這就基本上算結案了。如果你還有什麼關於賠償方面的事情,需要和對方交內 流,可以請交警主持容讓你們協商,達成協議就算正式結案了。事故證明是給你們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憑證。交警的責任認定書只是一份證據,既然沒有這份證據,你們雙方可以各自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的訴訟,雙方都沒有證據的話,一般...